文章万千,我独“自嗨”‖522小窝@半诗
文章万千,我独“自嗨”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始终认为“自嗨”是个褒义词,毕竟“嗨”代表的是快乐,试问这个星球上,还有比让自己快乐更重要的事吗?
直到后来看到一篇文章,标题略带批判,内容稍含讽刺,矛头直指“自嗨”,归纳总结了“自嗨”数十条罪状,最后用决绝的语气结尾:吾不屑与之为伍。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吓得我辣条都掉了!
文章开头罗列了“自嗨”文的种种特点,揭露了其种种丑陋,更是拿出诸多名家爆文与之相比,毫无疑问,“自嗨”文是无趣的,是低级的,是庸俗的,是与滚滚向前的历史长河背道相驰的。
最让人惊恐的是,作者罗列的所有罪状,在我身上几乎都能找到一些影子,甚至这篇文章完全可以以我为标题来写,例如《干货·某些无趣的自嗨文作者——半诗》,《半诗,一个自嗨文作者悲惨的样子》,《我月入十万,只因为我不像半诗那样写作》。
老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不就是偷偷吃了几根辣条吗!
这一度让我怀疑是不是哪个闲的发慌的贱友偷偷跑到平台,特地含沙射影的骂我一顿。然而仔细的回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所有损友,该消失的消失,该生娃的生娃,该发疯的发疯,即便有几个依然坚持鬼鬼祟祟,缩头缩脑猥琐气质的,大字不识几个,几乎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文学平台的高雅殿堂。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文字还是虔诚的,文章还是神圣的。
那个时候写作会被围观,身边的人会对此感到惊奇。
那个时候标题还很简短,大家或是写实,或是演绎,字里行间都是自己的故事,也是别人的故事。
那个时候每个人都有耐心读完别人的故事,也有时间回忆自己的故事。
那个时候写作是因为兴趣,因为心情,这个世界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但是总有可以跨越时空灵犀般相同的感动。
手写我心,又何曾不是手写他情。
一人执笔,又何曾不是千千万万人执笔。
毋庸置疑,我是个怀旧的人,说顽固也好,死板也罢,哪怕当今新媒体是大势所趋,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然而无数岁月,哪个年代没有几个逆流而上的人。
突然想起自己看的第一部小说,王蒙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坚硬的稀粥》,惊艳了整个童年,是我一生的启蒙。
突然想起这些年兜兜转转,写写停停,幸运的是,写的都是自己想写的故事。
有些被埋没在角落的文章,掸去灰尘,也会熠熠发光,满满感动。
一篇文章本就不应该用金钱去衡量,它的价值应该是百人读百种滋味,能够在心灵上泛起一点涟漪便是其最好的价值。
无意去批判什么,更无意与谁争锋,无论自嗨与不自嗨,都该有些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