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代谢综合征&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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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 有胰岛素抵抗,即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 确诊2型糖尿病(空腹血糖≥7.0 mmol/L和/或糖负荷后2h血糖≥11.1 mmol/L) 2. 空腹血糖受损(空腹血糖6.1~6.9 mmol/L,如做2h糖负荷,则<7.8 mmol/L) 3. 糖耐量受损(空腹血糖<7.0 mmol/L及糖负荷后2h血糖≥7.8 mmol/L) 4. 空腹血糖<7.0 mmol/L,但葡萄糖钳夹试验葡萄糖利用率在背景人群的最低4分位点值以下,加上下列5项条件中的任二项: 1. 高血压(血压≥140/90 mmHg)或服降压药 2. 甘油三酯≥1.70mmol/L 3.HDL-C 男﹤0.91 mmol/L,女﹤1.0 mmol/L) 4. 中心型肥胖(BMI﹥30 kg/m2和/或腰臀围比值 男﹥0.90,女﹥0.85) 5. 尿白蛋白排泄率≥20 mg/分或白蛋白/肌酐比值≥30 mg/克 美国成人胆固醇教育(NCEP)计划定义 有下列五项异常中的任三项即可诊为代谢综合征: 1. 空腹血糖*≥110 mg/dl (6.1mmol/L) 2. 血清甘油三酯≥150 mg/dl (1.69mmol/L) 3. 血清HDL-胆固醇:男﹤40 mg/dl (1.04mmol/L), 女﹤35 mg/dl (1.29mmol/L) 4. 血压*≥135/85 mmHg 5. 腹型肥胖:腰围男﹥102 cm ,女﹥88 cm *通常将空腹血糖﹤6.1mmol/L但用降糖药者和血压﹤135/85 mmHg但用降压药者也定为异常,但NCEP定义中未作明确规定。 国际糖尿病联盟(IDF)定义(2005) 中心性肥胖(欧洲男性腰围≥ 94cm,欧洲女性≥ 80 cm,其他人种有各自特定的数值,见附表)加上以下4个因素中的任意2项: 1.血甘油三酯(TG)水平升高:>1.7 mmol/L(150mg/dl),或已经进行针对此项血脂异常的治疗。 2.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降低:男性<1.0 mmol/dl(40mg/dl),女性<1.3 mmol/L(50mg/dl),或已经进行针对此项血脂异常的治疗。 3.血压升高:收缩压≥ 130mmHg (1mmHg = 1.33 kPa)或舒张压≥85 mmHg,或已经诊断高血压并开始治疗。 4.空腹血糖升高:≥5.6 mmol/L(100mg/dl),或已经诊断为2型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高于5.6 mmol/L,强烈推荐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但OGTT检查对诊断代谢综合征无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有多少种诊断标准,有三种主要诊断标准(定义)是你需要了解的,他们分别出自WHO、NCEP和IDF。 符合中国人的MS标准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结合目前中国常用临床检测项目情况,于2004年提出了国人的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符合以下4个组成成分中的3个或全部者: 1、超重或肥胖体质指数≥25.0kg/m2;(体重/身高的平方)。 2、高血糖空腹血糖:≥110mg/dl(6.1mmol/l)及/或糖负荷后血糖≥140mg/dl(7.8mmol/l);及/或已确诊为糖尿病并治疗者。 3、高血压收缩压/舒张压≥140/90mmhg,及/或已确诊为高血压并治疗者。 4、血脂紊乱空腹总胆固醇TG≥150mg/dl(1.70mmol/l);及/或空腹血HDL-C:男性<35mg/dl(0.9mmol/l),女性<39mg/dl(1.0mmol/l) 在2004年CDS建议基础上,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制订联合委员会对代谢综合征的组分量化指标中进行修订如下,具备以下的三项或更多: 1、腹部肥胖:腰围男性>90 cm,女性>85 cm; 2、血TG≥1.70 mmol/L; 3、血HDL—C<1.04 mmol/L; 4、血压≥130/85 mm Hg; 5、空腹血糖≥6.1mmol/L或糖负荷后2 h血糖≥7.8 mmol/L或有糖尿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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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6和ω-3推荐比例 中国营养学会的推荐ω-6:ω-3=(4-6):1 FAO/WHO 的推荐ω-6:ω-3=(5-7):1 瑞典建议ω-6:ω-3=5:1 日本建议ω-6:ω-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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