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以华县人为原型的《梁秋燕》连演108场,场场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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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高潮中,一部现实题材反映农村婚姻自由的经典好戏——《梁秋燕》在华县高塘老区诞生,并迅速风靡西北,唱响全国。一曲“阳春儿天秋燕去田间”老少皆宜,唱响田间地头,红遍大江南北。“看了梁秋燕,三天不吃饭;不看梁秋燕,枉在世上转;宁舍一顿饭,不舍梁秋燕。”高度赞誉了《梁秋燕》的社会教化效应。可见,当时人们对这部戏的喜爱之情、爱慕之心,也足以见其社会影响之大。1951年,中央司法部派调查组赴各大区调查《婚姻法》实施贯彻情况。时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文化部文艺处副处长的黄俊耀出任西北调查组渭南分组副组长,在陕西渭南地区调查了40多个案例后,他深受感触。尤其是当他来到华县高塘地区后,看到这里许多妇女成为封建买办婚姻的牺牲品时,内心深处久久不能平静。作为曾在延安时期就在民众剧团工作的经历,再一次诱发了他的创作冲动,立刻提笔开始撰写《梁秋燕》剧本。作品原名《婚姻要自由》,在三年的排练过程中曾11次易稿,最后定名为《梁秋燕》。《梁秋燕》是黄俊耀根据他在高塘地区开展《婚姻法》宣传时,亲自解除的13对包办买卖婚姻之中的一对典型事例创作而成。这个真实的典型事例是:家住高塘北村梁崖的梁梅叶(剧中梁秋燕的原型),深受包办买卖婚姻之苦,其父梁金胜为了钱财,把她嫁给董家湾董家,梁梅叶坚决不从,遭受父亲毒打致胳膊重伤。梁梅叶跑到区里哭诉,区长东生祥见此情景,立马带上梅叶到梁家,严肃批评了梁金胜,并向其宣传婚姻法。梁金胜承认了错误,并表示不再干涉女儿的婚事。这出戏紧贴时代脉搏,反映了以婚姻自由为主题,对农村残留的封建买卖婚姻做了批判,表达了青年一代对幸福家庭生活的憧憬和追求。剧中的梁秋燕在自己婚姻问题上,不怕流言蜚语,敢于同旧思想、旧作风做斗争,体现了50年代初《婚姻法》广泛宣传后农村妇女的新的精神面貌。剧本在创作过程中边排练边修改,没有演员就选择高塘中学的学生。经过反复修改排练后,在高塘会馆对面的戏楼上举行了首场演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又先后在高塘塬各村巡回演出数十场,场场爆满。有许多人为了看戏,摸黑跑了几十里路。那时就在高塘群众中流传着“看了《梁秋燕》,三天不吃饭,看了《梁秋燕》,婚姻有主见,不看《梁秋燕》,枉在世上转”之赞誉。《梁秋燕》的演出,进一步推动了高塘地区《新婚姻法》的贯彻执行。1951年,该剧由渭南文工团排演,后来,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迷碗团闻,对这部戏进行了三年时间的改编和重排,于1954年在西安公演,连演108场,场场爆满。以后其他省市180多个专业剧团也纷纷排练。1958年,陕西省演出团带着《梁秋燕》赴京汇报演出,受到首都专家、观众的热烈欢迎,也受到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的赞扬和鼓励,成为戏曲史上空前的奇迹。它是解放后陕西省现代戏创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佳作,以至成为省戏曲研究院的看家剧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