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中毒中西医诊治
急性有机磷中毒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有机磷农药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致过量接触或误服、以及因自杀、他杀等因素服用有机磷农药而产生的一系列症状。
【诊断策略】
1.问诊要点
(1)重点询问病史、既往史、伴随症状。
(2)有无情绪的异常。
(3)中毒的时间、地点及毒物的性质、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剂量、中毒后症状出现的时间及治疗情况。
2.查体要点 急性中毒的病人,除常规检查体温、脉搏、血压、呼吸、心肺、神志等外,要特别注意瞳孔、皮肤黏膜的变化,还要注意病人衣物、口周及口腔内沾染的毒物残渍,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的颜色、气味、性状等。
(1)毒蕈碱样症状:瞳孔缩小、恶心、呕吐、腹部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大小便失禁等。
(2)烟碱样症状:疲劳、无力、肌肉颤动,肌肉抽搐、痉挛、面色苍白,有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嗜睡、紧张、焦虑、言语不清、运动失调,甚至昏迷、惊厥、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
(4)中间综合征:多于中毒后24~6h发病,主要引起四肢近端肌、Ⅲ~Ⅶ对和Ⅹ对脑神经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麻痹的一组综合征。无感觉障碍,呼吸肌麻痹是其主要危险。此时有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呼吸频率增加,进行性缺氧致意识障碍、昏迷直至死亡。
(5)迟发神经毒性:此毒性主要表现为周围神经病所致肌麻痹,但中枢神经元也可有类似病变。肌麻痹下肢甚于上肢,远端甚于近端,运动受损甚于感觉,发病约于中毒后的6~14d。
其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呼出气有大蒜味、有特征性的中毒表现及辅助检查。
3.辅助检查要点
(1)测定全血胆碱酯酶活性(ChE):以正常人全血ChE值做100%,轻度中毒的全血ChE活性一般在50%~70%;中度中毒的全血ChE活性一般在30%~50%;而重度中毒的全血ChE活性一般在30%以下。
(2)尿中有机磷代谢产物的测定:如美曲膦酯(敌百虫)中毒时,尿中三氯己醇含量可增高;对硫磷等其他含有对位硝基苯的毒物中毒时,毒物在体内分解成对位硝基酚,从尿中排出。
4.中医辨证要点 本病因毒物经肌肤或口鼻气道进入人体所致。毒物侵入体内则逆乱气机,一方面津液不行,停而为湿、聚而为痰;一方面肝气郁结、肝阳上亢、阳亢化风、肝风内动,肝风痰浊或上扰脑神经而痹阻脑络,或中阻脾胃使脾胃不和,甚则蒙蔽清窍致神明失守、元神失控,因而发病。中毒恢复期或慢性中毒时,毒邪可损伤肝肾致肝肾阴虚,或损伤脾胃致脾胃气虚,出现相关证候。有机磷农药中毒总属毒邪伤正,其起病有急、缓,病位在脑、心、肝、肾、脾胃及四肢经络,病性有虚实之分、治疗以解毒为主。
【鉴别诊断】
1.与急性胃肠炎、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暑和脑炎等鉴别 这几种病也常出现头晕、头痛、无力、恶心、呕吐和腹泻等症状,如同时具有接触有机磷杀虫药史时,则易误诊误治而导致不良后果,甚至有的病人死于阿托品中毒。其与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鉴别要点是,这几种病均不出现瞳孔缩小、多汗、流涎、肌颤等症状,胆碱酯酶活力测定可资鉴别。
2.与其他种类农药中毒相鉴别 目前广泛使用的农业杀虫药主要为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氮类。这些农药中毒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鉴别要点,除接触农药种类不同外,临床表现也不同,有机磷农药中毒者呼出气体、体表或呕吐物一般有蒜味;而拟除虫菊酯类中毒无此特征;杀虫药中毒多以嗜睡、发绀和出血性膀胱炎为主要表现,而无毒蕈碱样表现。ChE测定亦可资鉴别。
【治疗措施】
1.应急处理 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皮肤污染者,脱去衣物,立即用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忌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包括头发、指甲),如有眼污染,可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1)催吐:患者神志清楚且能合作时,让患者饮温水300~500ml,然后自己用手指、压舌板或筷子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患者处于昏迷、惊厥状态时不应催吐。催吐过程尽量使胃内容物排空,且严防吸入气管导致窒息,故需头侧位。
(2)洗胃:口服中毒要彻底洗胃,①口服有机磷中毒者,不论服毒时间长短,必须尽早、彻底、反复洗胃;②每次洗胃进液量以300ml左右为宜,并注意进出液量的平衡,以防急性胃扩张、水中毒等严重反应而加重病情;③洗胃液总量常需2万~5万ml,至洗出无色、无气味、无食物残渣液体为止;④第一次洗完后,保留胃管2~5d,多次、间断洗胃,间隔时间2~8h,每次液体量从多到少渐减,间隔时间逐渐延长。昏迷患者也应洗胃,对于极重症中毒,有插胃管禁忌证或插管困难患者,可行胃造瘘置管洗胃或剖腹洗胃,但应注意无菌操作,特别注意防止毒物污染腹腔而增加吸收。洗胃要与阿托品、胆碱酯酶复能药一起应用,紧急时可先用药后洗胃。
(3)导泻: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导泻效果多不理想,目前主张洗胃后可从胃管注入硫酸钠20~40g,溶于20ml水,或注入20%甘露醇250ml,观察30min,如无导泻作用,则再追加生理盐水500ml,未腹泻者4~6h后重复一次至腹泻出现或用1%肥皂水高位连续灌肠。也可用大黄粉30~60g稀释后从胃管注入。
2.西医治疗
(1)一般治疗:对症治疗为主。卧床休息、镇静,酌情补液,维持水、电酸碱平衡,帮助消除紧张情绪,防治感染及预防并发症,必要时进行心理治疗。
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主要的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衰竭。休克、急性脑水肿、中毒性心肌炎、心脏骤停等均是重要死因。因此,对症治疗应以维持正常心肺功能为重点,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衰竭时,立即吸氧、吸痰,必要时行气管插管、人工呼吸;有肺水肿者,用阿托品的同时可给予糖皮质激素、呋塞米;休克用升压药;按心律失常的类型及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地西泮可改善中毒症状,对有机磷中毒有治疗和保护机体的作用,目前已列作常规治疗药物之一,剂量一般为5~10mg静脉注射,必要时4~10h后可重复使用,每日以2次左右为宜,同时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给予保肝、抗生素等内科综合治疗,危重患者输新鲜血治疗,以促进血中毒素排出及胆碱酯酶活力恢复。
(2)药物治疗:胆碱酯酶复能药的应用,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存在有机磷农药持续、重复吸收、代谢增毒、肝肠循环等现象,不断有新的胆碱酯酶被抑制,故不论中毒时间长短,均应足量使用复能剂。
常用的药物有碘解磷定(PAM)和氯解磷定(PAM-CL),其使用原则应是“早期、足量、足疗程”。国内推荐使用的肟类复能药为氯解磷定,因其使用简单、安全、高效,应作为复能剂的首选,日总量不宜超过12g。WHO对肟类复能药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推荐方案为:首先氯解磷定给30mg/kg体重的负荷剂量,然后以8mg/(kg·h)的速度静脉连续给药。
抗胆碱药的应用:抗胆碱能药主要有两类。
①外周性抗胆碱能药,阿托品是目前最常使用的抗胆碱能药,使用原则为:早期、适量、迅速达到“阿托品化”。
②中枢性抗胆碱能药,对中枢M、N受体作用大,对外周M受体作用小。
盐酸戊乙奎醚(又称长效托宁),给药方法为:首次剂量,轻度中毒1~2mg,中度中毒2~4mg,重度中毒4~6mg;重复用药剂量,中度中毒1~2mg,重度中毒2mg;一般使用总量,轻度中毒2.5mg,中度中毒6mg,重度中毒12mg。其足量的标准为:口干、皮肤干燥、分泌物消失,一般对心率的影响很小。
(3)其他治疗:血液灌流,在血液灌流时因解毒药可同时被吸附,应注意继续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药,以维持阿托品化。行血液灌流后,因毒物的清除,应调整解毒药的用量,对重度AOPP者尤其是有阿托品中毒者应尽早血液灌流,可大大降低病死率。
3.中医治疗
(1)毒邪犯肝:肝风痰浊,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流涎,胸闷纳呆。筋惕肉?,甚则神昏、抽搐,舌苔黄腻,脉滑缓。息风涤痰,镇惊解毒。方药:涤痰汤加减,半夏、陈皮、茯苓、竹茹、枳实、甘草、菊花、天麻、郁金、石菖蒲、胆南星、僵蚕、地龙。若便秘,加生大黄(后下)。
(2)毒热炽盛:肌肤失养,皮肤潮红、水肿、斑块、疱疹,甚则糜烂、舌红苔薄黄、脉濡。清热凉血解毒。方药:银黄解毒汤,金银花、蒲公英、大黄(后下)、牡丹皮、赤芍、甘草、茜草。伴目赤肿痛、口燥唇焦者,加黄芩、栀子;伴高热、头痛、恶心、烦躁者,加清营败毒之水牛角、玄参、石膏。
【常见误诊原因分析与对策】
由于现代中毒患者大多有自杀倾向,就诊时往往隐瞒病史,特别是危重患者,无法准确提供病史,故易误诊、漏诊。作为医者其误诊的原因主要为诊断经验不足,此病若详细追问病史,仔细查体,结合患者呼出气有大蒜味,有特征性的中毒表现及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一般不易误诊。治疗时要充分洗胃,使用阿托品时要把握时机,应及时、足量,还应警惕中间综合征、迟发神经毒性的发生。反跳与中间综合征均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后2~7d发生,而二者救治差别却很大,故必须加以鉴别,否则造成误治。(安冬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