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教化】中华经礼——嘉礼篇Ⅰ(婚冠之礼)
“经礼”指为了较隆重的特地目的而实行的一整套礼仪,亦即《仪礼》所载的“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各礼,到魏晋时期又总括为国家政府层面的“吉、凶、军、宾、嘉”五礼。
嘉礼是五礼中唯一用来“亲万民”的,亦即是用来沟通人际关系、联络相互感情的礼仪,所以它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在古代社会生活中也最为常用。大凡饮食、成年、结婚、贺庆等,都要用到此礼,小雯仅从历代嘉礼中,拣选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分类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小雯向大家介绍的第一类嘉礼是婚冠之礼。
(一)冠礼
冠礼是给进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它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成丁礼。在部落时代,男女青年发育成熟后,都要举行成丁仪式,标明自己从此后就成为部落社会中的正式成员了,要担负起成人所必须担负的责任,同时也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
古代贵族男子二十而冠,即满了二十岁就要举行冠礼,其地点在宗庙,表示慎重其事。主持冠礼的人是受冠者的父亲或长兄,他们要事先“筮日筮宾”,即用卜筮来确定行冠礼的吉日和负责加冠的来宾。
冠礼举行当天,冠礼主持者在宗庙阼阶(堂前东阶)偏北的位置安排受冠之席。之所以选择阼阶,是因为阼阶是主人接待宾客之位,意味着受冠者从此可以代父接待宾客了。冠者从东房出而就席,由辅助加冠的来宾为其梳头、挽髻、加簪、著纚(束发用的黑帛),做加冠的准备。之后由事先择定的贵宾庄重地为受冠者加冠。
加冠仪式为“三加”,每一加皆有其独特的寓意:
——第一加为缁布冠,这是用黑麻布做成的帽子,传说这是太古之冠,以此表示不能忘本。
——第二加是皮弁冠,这是用白鹿皮制成的帽子,表示从此要服兵役。
——第三加为爵弁冠,这种帽子是用红中带黑的细麻布或丝帛做成的,前小后大,形状如同爵,表示从此可以参加祭祀活动。
“三加”之仪是行于士人的冠礼,如果是诸侯的冠礼,则要“四加”,即在三加之后加玄冕,这是一种外黑里红的礼帽,供诸侯祭祀四方百物。
天子的冠礼为“五加”,即在四加之后加衮冕,衮冕是供天子祭祀先王时用的。衮冕与玄冕形制、颜色相差不大,顶上都有一块前圆后方的冕板,只是在冕冠前后垂挂的玉串(当时称为旒)的数量上有所不同,玄冕前后各三旒,衮冕前后十二旒。
加冠完毕后,参与冠礼的人都要向加冠者敬酒祝贺。之后,加冠者从西阶下,去拜见母亲。再回到西阶以东,为其加冠的贵宾给他授字。字是表字,是根据名的字义另取的别名。命字之时,宾、主、冠者都要站在堂下阶前,由宾致辞:“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示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仪礼·士冠礼》)。
命字之后,名只用于自称,除君王、父祖外,其余人等都不能直呼其名,因其已经成人,已具有为人父的资格,故都要改称其字,以示敬重。
命字之后,主人向宾客敬酒,赠送礼物,表示感谢。加冠者则换上黑色的礼帽礼服,带上礼品,拜见兄弟姐妹,同时出外拜见君、卿、大夫等。这一系列的拜访,实则是向社会宣告:某人已经成人,已具有成家立业、治国安邦的资格了。
上述冠礼的礼仪程序,是周代的规定。以后历代都沿袭这一模式,只是其中程序逐步趋向简化而已。
——汉代皇帝的冠礼称为“加元服”,一般于正月甲子或丙子吉日举行。皇帝加冠共为四加:缁布冠(东汉改为进贤冠)、爵弁、武弁、通天冠。士庶冠礼趋于简化,只行一加之礼。
——魏晋时期,皇帝冠礼只用一加,皇太子再加,王公、世子三加。举行冠礼时,开始使用音乐伴奏。后齐皇帝行冠礼,又增加了祭圜丘、方泽、宗庙之制。
——唐时,皇帝冠礼加一冕,皇太子、亲王等加缁布冠、远游冠、衮冕,为三加。
——明时,皇帝仍沿袭一加之制,皇太子三加,其冠为翼善冠、皮弁、冕旒。庶人冠礼,沿用宋代司马光《书仪》中所述礼仪: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
——清代满人入主,其习俗与中原不同,所以没有冠礼。
(二)笄礼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笄礼是女子的成年礼,举行过笄礼的女子,意味着从此之后可以谈婚论嫁了。
笄,就是簪的意思。笄礼的形式,主要是结发加簪并取字,礼仪程序大体和冠礼相同。只不过主持笄礼的是女性家长,为女子结发加簪的也是女性贵宾。
结发,是改变幼年时代的发式,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然后用纚把发髻包住,再用笄插定发簪。笄后还要为之取字,表示其已成人,可以嫁为人妇,养儿育女了。
《宋史》中详细记载了宋代公主的笄礼。笄礼用三加之仪,先为公主加冠笄,再加冠朵,三加九翬四凤冠。加笄时,皇帝亲临,待取字后,公主拜见父皇,聆听训诫。之后,笄者需要拜见皇后、妃嫔等,接受她们的祝贺。
明以后,笄礼逐渐废而不用,但民间依然保持了笄礼的一些遗风,如女子出嫁,要改变婚前发式,将头发挽束成髻,以示与未婚女子的区别。
(三)婚礼
我国传统文化中,把夫妇看成“人伦之始”。《周易·序卦传》说:“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大千世界、万象人生都以夫妇之礼为其始点。
由于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我国古代的婚姻形式多种多样,诸如滕妾制、劫夺婚、转房婚、入赘婚、交换婚、典妻婚、指腹婚、冥婚等,但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媒聘婚,即经过明媒正娶的婚姻形式。
在媒聘婚姻中,媒妁居于关键地位。所谓媒,就是谋合二姓;所谓妁,就是斟酌二姓。媒妁的作用是审度、谋合联婚二姓的门第、财富是否相当,是否门当户对。所以古人为婚,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者缺一不可。若无媒妁从中撮合,其婚姻就是不合法的,被称为“私奔”。在古人看来,私奔是一种淫乱行为,被视作家门不幸,也会受到社会的一致声讨。
根据礼经规定,周代婚礼分为如下六大程序:
1、纳采。即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并以雁作为礼物,赠送女家。
2、问名。在女家同意后,男方再遣媒人执雁到女家,询问女子之名及其排行,出生时辰等,女家要设宴款待。问名的目的是通过占卜方式测定男女是否相配、联姻是吉是凶。
3、纳吉。若占卜获得吉兆,男方应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正式确定婚约,亦即订婚。
4、纳征。订婚之后,男方要给女方送上聘礼,包括玄纁束帛(黑三红二的五匹帛)和俪皮(成对的鹿皮),以此象征阳奇阴偶、配偶成双的意思。
5、请期。男方用占卜确定下成婚的吉日后,请媒人带着大雁到女家通告,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婚期当日,新郎乘车,于昏夜出发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装扮好的新娘立于房中,新娘的父亲则于门外迎接新郎入室。新郎以雁为礼,送呈女家,行礼之后退出女家,新娘随行。新郎亲自驾车,请新娘上车,然后新郎将车交于驾车人,自己先行乘车赶回家中,在家门外迎候新娘。新娘驾到,新郎将其迎入家中,家中已经摆好宴席,新郎、新娘行“同牢”、“合卺”等礼。同牢,就是新郎新娘共吃祭祀后的同一肉食,象征夫妇自此以后尊卑相同;合卺,即新郎新娘手持用同一只匏瓜分成的两个瓢,一人一只,用来盛酒漱口。匏瓜味苦,以苦酒漱口,就是要夫妇从此后同甘共苦、相亲相爱。合卺之后要将瓜瓢还原为一,象征着夫妇两人从此合二为一,相伴到老。
宴后,新婚夫妇脱去礼服进入新房,新郎要为新娘解缨。缨是一种丝绳,女子订婚后即束于发上,以示她已经有了婚约。解缨后撤去烛火,婚礼告成。第二天早晨,新妇谒见舅姑(即公婆),以枣粟献于舅,以干肉献于姑,并请舅姑进食,表示新妇从此成为家庭中的正式一员。
周人婚礼极为重视大雁,这是有原因的,具体有以下几点:
1、雁是候鸟,随季节变换而南来北往,故男婚女嫁也应适时。
2、大雁南飞北翔,追逐阳光,故又称为随阳鸟,古人认为男为阳、女为阴,妇从夫,亦即阴随阳,以雁为礼,就有了男女之间阴阳和顺的意思。
3、大雁择定伴侣后,终其一生不会改变,故以雁为礼又象征着忠贞的爱情。
4、雁飞行有序,婚姻也要有序,兄、姐不婚,弟、妹也不应抢先婚假。
但雁并非易得之物,所以后代也加变通,多以鹅、鸡或鸭来代替。
周代婚礼是此后历代婚礼的基础,虽然随着时代不同,各代都有所精简变通,但其主要礼节却一直沿用。唐宋时期是古代婚礼有较大变化的时期,其变化一是删减合并了一些礼仪,如宋代规定,将问名并于纳采、请期并于纳征,只保留了纳采、纳吉、纳征、亲迎四个程序;二是对某些旧礼进行了变通,并增加了不少新内容,从而使整个婚礼显得更加热闹。
宋朝,在议婚时,出现了相媳妇和通资财的做法。相媳妇就是相亲,由男方家长约定一个日期,带子弟与女家会于酒楼等地,如果男方中意,就在女子发髻上插上金钗,成为“插钗”,如不中意,则送上彩绸两匹,表示婚事不谐,称为“压惊”。通资财,是在通婚书上除写男女名字、生辰外,还要写明家中财产状况,嫁娶论财表现得十分明显。在亲迎之前,男方要送写冠帔、花粉之类“催妆”,女家要用帐幔、被褥之类装点新房,称为“铺房”。
迎亲时,新郎领着花车或花轿来到女家,花轿迎亲从此开始。新娘上车或轿后,还有讨吉利钱要喜酒吃的习俗。来到男家门前,新娘下来,有“撒谷豆”以求吉利的做法。新娘入室后进行“拜堂”:新婚夫妇手牵“同心结”,宋代称为“牵巾”,即用红绿彩缎绾成象征恩爱的同心结,男女各牵一头,相牵而行,象征新人同心协力,永不分离。新人牵巾先拜天地、祖先,然后进入洞房,夫妻交拜。交拜后新人坐床,行“撤帐”、“合髻”之仪。
合髻,始于唐代,代替了以前的解缨,具体做法是新婚男女各剪下一绺头发,绾成同心结的样式,作为婚姻信物。唐代女子晁采的《子夜歌》中,就描写了这一婚仪:“侬既剪云髻,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合髻之后,行同牢、合卺之礼。合卺,到宋代时变为传饮交杯酒。交杯酒,用两只酒杯,杯足或盏底用红绿丝线连接,并绾为同心结式样,由一对新人交互传杯共饮。喝完之后,将酒杯掷于地上,若呈一仰一合状,就是大吉,因为它象征着天覆地载、男俯女仰、阴阳和顺,婚姻也就会美满。但这种做法偶然性太大,后来人们就干脆将酒杯一仰一合安放于床下,取其大吉大利之意。此后,还有除花、却扇等仪式,直到灭烛为止。
在新人入洞房直到灭烛这段时间里,新人特别是新娘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前来贺喜的宾客不分老幼,都可以尽情恶作剧,想尽方法刁难新人,甚至还可以殴打新娘,称为“弄妇”,这就是后世“洞房”之俗的前身。第二日早晨,新婚夫妇拜见过公婆后,婚礼才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