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时,谁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这几种人千万别忘了填

最近,河北农民老刘拿到了自家的土地确权证书,在土地确权证书上除了户主姓名一栏外,还有土地共有人一栏。老刘纳闷了,土地共有人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我自己的土地吗?谁还能和我共有一块土地?

啥是土地共有人?

户主相信大家都能够明白,指的就是土地承包责任人。土地共有人则是跟土地承包责任人共享相关权益的人。

一般来讲,土地共有人指的是家庭成员。

成为土地共有人有啥好处?

如今农村的土地以各种用途被征用已经是一件常事。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遇上征地,就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缓解经济压力。那么土地共有人和征地拆迁有什么关联?

大多数农民朋友在征地时只注意了钱款多少,但是却没有注意到补偿费的人口问题,补偿费(安置)是按人头计算的。所以为了避免有可能造成的损失,建议大家确权的时候把家庭成员一起登记(申报)进去。但并不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成为共有人,符合几种情况才行。

哪些人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

1、新生儿

根据我国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生儿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的土地确权之后,新生儿是可以一起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2、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的娘家或者婆家哪一方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的承包地,都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共有人,但必须选择一方,只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3、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外出学生仍然依赖于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就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4、进城工作子女

农村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在城市工作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稳定工作,比如在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这样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确权时不能作为共有人登记;另一种是自谋职业或者在小企业打工,这种情况下政策规定,由于承包地的功能在于基本生活保障,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5、复原回农村的军人

从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或者义务兵,复员后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户主去世怎么办?

确权之后,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了,户主是这块土地的权利人。若户主去世,确权证上的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权益或者从共有人中推选出一位户主。

但要如果没有共有人,那么土地就将作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所以土地共有人这栏一定要认真仔细、考虑周全再填!

有的农民朋友会说:

“别说添加土地共有人了,我们家怎么连确权的消息都还没有呢?”

“要说这土地确权工作也进行了5年了,眼瞅今年就结束了,这个时候还没有确权的消息,怎么回事?”

政府对于各地的确权完成率,允许有5%左右的偏差,也就是说只要100家里面有95家完成了确权,就算是符合要求可以交差了。而在这5%的家庭中,会有一些疑难情况,比如长期外出人找不到了之类的,所以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已经错过确权了。这种情况就需要自己多留点心,等待补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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