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1个关于保险合同复效的重要提示!
一份长期保障的保险合同是需要长期缴费的。既然是商业合同,投保人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按期缴费。但是如果对保险有一点研究的朋友应该知道,保险有个宽限期和复效期,超过缴费日期一定时间还是能够恢复合同效力的。但是并不是说只要没超过复效期,自己的利益就一点也不会损失哦,本文会重点提示这一点!
如果你投保了一份恒定费率的保险合同,并且在今天缴费了,那么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呃……续期缴费时间,差点说顺口了~
那么如果到了明年的缴费日,投保人没有缴费,合同会失效吗?
那倒不会马上失效,因为保险合同有一个宽限期。
如果是一份恒定费率的寿险或者重疾险合同,宽限期的规定是这样的:
如果是一份万能险合同,宽限期的规定是这样的:
两者的区别在于:恒定费率的寿险或者重疾险,每年的缴费日是固定的,就是第一年的缴费日,因此宽限期是从缴费日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而万能险合同因为本身就有灵活存取的特点,缴费日是不固定的,因此宽限期是从结算日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
所谓万能险的结算日,是在每月的1号,保单利息会在这一天计入保单账户之中,但由于每年要扣除初始费用,每月要扣除保障成本,还有可能面临投保人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因此是有可能出现在结算日时,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当月保障成本的可能的,这时候就会进入到宽限期了。
进入宽限期后,一般会有30-60的时间(国内多为60天),在这个时间内,即使投保人没有继续交保费,保障仍然是存在的,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件,保险公司仍然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会扣除投保人所欠的应缴保费或者保障成本。
因此,在宽限期内,保障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只要在宽限期内完成了保费缴付,保险合同就是始终有效的。
如果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然没有完成续期缴费,那么保单效力就终止了,这时候进入了复效期。
复效期通常有2年的时间,自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的时间内,虽然合同并没有被解除,但被保人是处于“无保”的状态的。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事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的责任!
但是与过了复效期之后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是:复效期之后,保险合同是已经解除了的。如果投保人想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而且基本都是拒绝的。
而在复效期内的话,保险合同并没有解除,如果投保人提出要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而要进入审核。
但是在这里,关于合同复效有1个重要提示:复效期内,投保人提出恢复合同效力时,需要提供被保人的健康声明、体检报告、以及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果被保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承保条件,才能恢复合同效力!
也就是说,复效期和宽限期有很大的不同,宽限期内只要把保费续缴上了,不用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就能继续把保障续上。而复效期内想把保障重新续上,必须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并提交体检报告,如果那时候健康情况不满足承保条件的话,则不能恢复合同效力了。
有这个规定的原因是需要防范逆选择风险,一名投保人在合同效力中止后,突然提出要恢复合同效力,那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考虑,肯定会怀疑被保人是不是身体查出有什么疾病了,所以想要恢复合同。因此在恢复合同效力时,肯定需要非常审慎地对被保人身体状况进行一番调查。
对投保人来说,恢复合同效力时,如果被保人身体状况符合承保条件,那么还需要将所欠交的保费以及利息(每6个月复利计息一次)补交给保险公司。
即便是这样,与重新投保相比,在复效期内恢复合同效力还是划算的。因为恢复合同效力,之前所交的保费是承认的,不用重新交,之后也就是按照剩余年限缴付保费即可,不算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话,你多付出的只是复效期内所欠保费的利息。但这点利息和重新投保相比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重新投保意味着你要按照新的缴费期开始重新缴纳保费了。
当然,出于对被保人的保障,最好还是不要让合同进入复效期为好,毕竟要恢复合同效力,又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有可能会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