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电影是我童年时最美好的记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时,对我们小孩子来说,盼一场电影,就像盼过年。
看露天电影占场是我们小孩子乐此不疲的功课。下午放学,就一溜小跑去往放映场,圈出一个足够我们全家人坐下的地方。去得早,可以占到居中间的好位置;晚了,就只能在靠前或左右两边占场。我每次占的位置都是最好的,就在放映机前面几米处。可是,这样的位置也有不便,晚上放映了,黑压压的人群,你想出去解个手,得费九牛二虎之力。
那时的露天电影多半是战争片,像《地雷战》、《地道战》、《南征北战》、《闪闪的红星》等等……。电影里的英雄人物,总让我们这些孩子崇拜得不行。看完电影的第二天,我们还会模仿着电影里的镜头,表演一番那些经典的台词。我记得有一次看完《闪闪的红星》,我用木头做了两把盒子枪,拉着一帮小伙伴演抓“胡汉三”,把小胖子的头打破了。小胖子拉着他的母亲找到我们家,父亲对我好一顿数落。末了父亲要赔人家鸡蛋,给小胖子养伤。小胖子说什么也不要,非要我手里的木头手枪。我说:“红军战士决不缴枪!”父亲生气,把我拉过去照着屁股就是几巴掌,并强行夺过一把手枪交到小胖子手里。看小胖子拿着手枪乐颠颠跑远的身影,我暗暗发誓:再抓到你“胡汉三”,我一定狠狠批斗你。
看露天电影的那种感觉,真的美妙而美好。电影让我有了梦,有了理想:看完《南征北战》,我想长大了当一名军人;看完《秘密图纸》,我又想当一名公安战士;看完《红雨》,我还想当一名医生,背着药箱行医看病……可是,长大后,那些理想我都没有实现,但看电影确实激励了我的斗志,让我发奋读书,走出农村。
现在,电视、互联网充实着孩子们的童年生活,让他们在快乐中成长。而,虽比不上当下,但却是愉快而美好的,叫人无限怀想,又让人无比眷恋…………
上世纪70年代末,我在家乡上学,人与人之间互称同志,颇有时代气息。80年代我大学毕业时,称呼变成了师傅,很接地气。毕业后到了外地工作,多年后,似乎全国各地都把男士改称先生、年轻女士改称小姐了,听上去温文尔雅。不知何时,人们又忌讳小姐这个称呼了。 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回到上大学时的这座城市定居。阔别三十多年,我依然按当年离开时的习惯称呼人家师傅,然而,人家像看外星人似的看我。原来,这里的称呼也与时俱进,早就更新换代好几次了。现在,这里称男士为大叔、称女士为美女。大叔听起来倒也亲切,如果是年轻女士,美女的称呼倒也妥帖,可是,对那些六七十岁的女士也称美女,我总感觉有点怪怪的,也不知对方听了是否受用。 当然,称呼是约定俗成的东西,大家叫着习惯、听着习惯就好。不过,每每听到一些媚俗的称呼还是接受不了,比如听到有人叫公司领导“老大”、叫研究生导师“老板”,就感觉十分不妥。称呼,可雅可俗,但不应成为媚俗的代号。 南唐后主李煜有两种身份,一是亡国之君,二是著名词人;宋徽宗赵佶也有两种身份,一是亡国之君,二是著名书画家。二人并非同时代之人,中间隔了一百多年,但放在历史的长河里,百年不过一瞬,幕起幕落而已。不同时代的人,就如身处同一舞台,演着同一幕悲剧,仿佛一个设计好的循环。 李煜精书法、工绘画、通音律,醉心经籍与诗词,被称为“千古词帝”。这样的风雅帝王,可惜没赶上好时代,纸醉金迷间,北宋发动了统一全国的战争,摧枯拉朽,所向披靡。尽管李煜不断示弱、退让,妄求苟安,但赵匡胤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为由,果断灭了南唐。 宋开宝九年(976)正月,李煜被俘送至汴京,苟活了三年。三年里,李煜“日夕以泪洗面”,受尽屈辱。最大的屈辱,莫过于自己的小周后,因貌美常被宋太宗召去侍寝,令其悲愤交加。此间,他以词令排遣忧虑、愤懑,抒发对故国的思念。“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绝命词《虞美人》,流传千年,妇孺皆知。这三年,是李煜最不幸的三年,却是词坛最重要的三年。李煜前期的诗词内容空泛、词风柔靡,而此后由于生活巨变,专书亡国之痛、故国之思,风格变得凄凉悲壮、意境深远,在词史上,发挥了“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的重大作用。 没有亡国之痛,就没有流传千古的佳作,正所谓“国家不幸词家兴,赋到沧桑句便工”。李煜的这些怀旧词,流露出不降之心,令宋太宗赵光义十分气恼。宋太平兴国三年(978)七夕,李煜四十二岁生日,他在住所聚会庆贺,并作了那首著名的《虞美人》,命伎咏唱。赵光义闻之震怒,遂赐毒酒鸩杀。
柏杨先生评价李煜,说他词学的造诣空前绝后,用在填词上的精力,远超过用在治国上。可见,李煜是一位命运错位的君王,他应该做一名专职词人,而不是皇帝。柏杨先生的话用来评价宋徽宗赵佶亦很妥帖,赵佶也是一位错位的君王,他本该做一位优秀的书画家。 赵佶初为端王,吹弹、书画、声歌、辞赋,无不精擅。宋哲宗驾崩,在商讨继位人时,宰相章惇直言不讳:“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宋史》评价赵佶:“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就是这个轻佻的皇帝,导致了亡国的结局。在南唐被灭一百多年后,当年制造了李煜悲剧的赵匡胤不会想到,同一幕悲剧,在他后人身上重演了。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下,攻破汴京,赵佶被废为庶人。 当了俘虏的赵佶,复制了李煜的生活,也靠诗词倾诉忧恨,抒发怀国之思。在押送途中,宋徽宗作词《眼儿媚》,怀念昔日帝王生涯:“玉京曾忆昔繁华,万里帝王家。琼林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在尘沙漫天的荒漠中,抒发亡国之慨。又作《燕山厅·北行见杏花》,以花喻人,借杏花横遭摧残的命运写自己的悲惨生活。 而赵佶在金国所受的屈辱,亦不逊于李煜。他的后妃多被金宗族夺占,六个女儿也做了金人的小妾。被押送至五国城时,赵佶得到了一次与女儿们相见的机会,竟然感激涕零,向金太宗连上两表叩谢。之后,本就不堪的囚徒命运,竟又遭亲生儿子的诬陷,赵佶深受刺激,从此沉默寡言,两年后,一病不起,终年五十四岁。赵佶和李煜一样,是对艺术有贡献的,他给后世留下了瘦金体、花鸟山水画。 历史就是这么吊诡。亡国之君被俘并苟活人世的,本就凤毛麟角,此二人命运的高度契合,则更属罕见。李煜继位之初,亦曾削减税负、宽宥百姓、鼓励农桑,但眼见无法阻挡江河日下,便纵情声色,潜心钻研词艺去了;赵佶刚当上皇帝时,也曾驱逐奸佞,重用忠直之士,国家面貌一新,但没多久,就宠信蔡京之流,荒于政、精于艺,私生活荒淫放纵。这其实是在走李煜的老路。 李煜从江南被俘至中原,赵佶则由中原徙往寒荒胡地,两个错位的亡国之君,一前一后,一路向北,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最近,电视剧《赘婿》热播,讲述了身为现代金融巨头的男主角突然穿越回到古代,入赘商贾之家,运用其非凡的商业头脑开启了逆袭之路。
社会地位最初较低
在古代,只有家贫无力娶妻者才会选择“倒插门”,赘婿的社会地位最初极其低下。唐人司马贞在注解《史记》时认为:“赘婿,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物也。”隋唐之际的颜师古认为:“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
出土于湖北云梦的睡虎地秦简详细记录了先秦之际赘婿的法律地位:赘婿不能单独立户,不能被授田地;三世之后子孙才被允许入仕,且仍要标明是某某赘婿的后代;从军后赘婿不受怜惜;杀牛犒赏军士时,承受最为繁重劳动的赘婿也会被排除在受赏群体之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亦载,秦始皇三十三年曾经下令征发赘婿、罪人作战。汉武帝在征讨大宛时苦于兵力不足,也曾招募“天下吏有罪者、亡命者及赘婿”。
《赘婿》所呈现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让不少观众叫好,但在真实的历史中,赘婿能够逆袭成功的少之又少。战国齐相淳于髡(音同“昆”,意指春秋战国至秦汉时代一种剃光头发之刑罚)就是其中的一个特例。淳于髡家境贫穷,且很可能受过刑罚,因而只能入赘为婿。但后来,他辅佐齐威王称霸天下,地位显赫。
明清时赘婚更为普遍
南北朝时,征发赘婿服苦役和守边的法律才被取消。这相当于给了后世赘婿一定的社会认可空间。例如,唐代大诗人李白曾靠4次入赘才得以逆袭。由此可见,入赘在唐代并非完全被士大夫所不齿。
到唐末五代乱世,因急需兵源,南唐再次立法规定将赘婿征召入伍。宋元时期,因女性地位得到提升,赘婚之风盛行,赘婿的社会形象有极大改观,可参与管理和继承妻家家产。为夺人眼球,明清通俗小说多有赘婿的大量描写,且特意放大了赘婿的负面形象。例如,对妻家财产的垂涎和谋夺、对女方宗族的威胁和倾覆,让人对赘婿充满了不安和恐惧。尽管如此,明清时期赘婚相比此前已更为普遍,以至于法律层面也对此予以重视。比如明朝规定,“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等于要求签订标准的“入赘协议”。《大清律例》进一步明确:“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其招婿养老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如未立继身死,从族长依例议立。”清代确立的“家产均分”原则虽然肯定了赘婿对家庭的贡献,但仍要求女家为维护宗庙之祭祀规范而立继子,可见社会对赘婿仍存偏见。到1911年颁布《大清民律草案》时,相关条款已改为赘婿在继承时只能酌情给予财产。为回应男女平等和人格独立之社会呼声,1929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彻底取消了“赘婿”称谓,将其一并称为“女婿”列入亲属范围,并规定其不再享有家产均分的权利。而各地时常出现赘婿因财产继承而缠讼的案例,如浙江龙泉司法档案显示,1912年至1948年的89宗赘婿诉讼中,有30宗涉及缠讼,诉讼时长超过一年。在这背后,既有女性地位得到强化的因素,也说明人们对打破宗族承祀和财产继承现状的赘婿仍存成见。不过,现代社会对上门女婿的包容度已大有改观。近年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招婿并不少见。浙江杭州市下辖的萧山区有一家专以介绍上门女婿为特色的婚介所,其介绍费已从本世纪初的单方1500元上涨至15000元。目前,该婚介所招赘的编号已排到300多位,登记的男性有100多位。该婚介所负责人称,虽然大多数女方对赘婿各方面条件的要求更高了,但观念也更开放,男女双方共同购房、分房给男方父母住、一个孩子随男方姓等现象日渐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