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孩子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走丢了,然后被一个好心的叔叔带到了路边的交通指挥所。
那时我刚到呼市读书,人生地不熟的,恰巧那年冬天下了雪,妈妈觉得路上太滑,说让我自己坐公交去补课,我心里还有点小激动。妈妈给了我一元钱,让我坐着33路到乌兰小区。她把我送到站牌,并陪我等到了一辆公交。天色让人视线模糊,我只看到了那辆公交上的一个3字,就上了车。上车后,就把妈妈给的一块钱投了进去。车上人特别多,我只能站在人缝中,看着外面的风景。司机也没有报站名,我心里开始慌了起来。我知道那里离我们家大概有八九站,但是车上太热,根本没时间,也不想去思考这些,就是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最终,我凭感觉在某个站下了车。下车后,四周是雪的世界,白茫茫一片,立刻懵了。我意识到下错站了,却还是认为目的地就在附近,于是开始四处瞎走。事实证明,没有目的的瞎走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找了近一个小时,我放弃了,心想,还是回家吧。这时,我盲目的自信又涌上了心头,我认为我们家大概在这个地方的东南面,所以天真地一直向着东南方向走。一路上都是雪,后来也有了泪。每当我问路边的人知不知道小台在哪,答案总是出奇的一致。于是,踏着白茫茫的雪,我一直朝着东面走,然后再往南走。后来我也忘记了自己是什么心情,就是一直走,一直走。没有饿的感觉,也没有了悲伤的感觉,只知道向前走。
突然,我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一个叔叔,那时我已经没了道歉的心情。反而是叔叔看我不对劲儿,问我怎么了,我就把大致事情和他说了一遍。叔叔问我,知不知道家长的电话号码,幸好我记住了爸爸和奶奶的电话。叔叔拿出他的手机,给当时在包头吃糕的爸爸打了电话。爸爸又立刻告诉妈妈,说是马上就去接我。叔叔也告诉了爸爸我的地点,我走到了博物馆。他又把我送到路边的交通指挥所,警察叔叔们听了叔叔的叙述后,还一个劲儿的告诉我别担心,马上就可以回家了,还给我买了一些零食吃。大概一个小时后,妈妈带着舅舅、姥姥、三姨来了。而那个叔叔却因为有事,提前离开了,见到妈妈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那个叔叔真的是善良。我问了那么多人的路,他们都告诉我不知道,别的什么都不说了,而叔叔却主动问我。也许,善良就是在你无依无靠时为你伸出一只援助的手,并为你提供安全的场所吧。
【评述】
一件事,我们经历了几种不同层次的帮助行为:
1、看到一个孩子独自走在路上,觉得他可能不安全,给予同情;
2、听取他的问询,并思考后作答,告诉他小台在哪里,或者不知道;
3、花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给予一个孩子保护;
4、自己花钱给孩子买一些零食安抚他的情绪。
为什么会帮助别人,是什么促使我们伸出援手?帮助了别人,我们获得了什么?如果,了解了孩子的情况后选择视而不见,内心会留下怎样的感受?
堪萨斯大学心理学博士丹·巴特森(Dan Batson)认为真实的利他是存在的,它是一种为了增进他人安全和健康的动机状态。他从理论上论述了这种无私是建立在对他人同情的基础上的。在一项经典的实验中,他让被试观察一个组员在记忆测试中出错而遭受到一些“电击”。他发现,当人们被告知去想象一个人的痛苦,那些说同情别人的人愿意替他人分担承受一些电击,尽管他们允许在实验过程中随时离开。
“我们人类能够把实现另外一个人的利益当作自己的终极目的。”
但亚利桑那大学心理学教授罗伯特·恰尔蒂尼(Robert Cialdini)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尽管同情确实能够导致帮助他人的行为,但是帮助他人并不是因为单纯的利他主义,而是因为想到另一个人遭受的痛苦会让自己伤心,一个让我们自己感觉好起来的途径就是去帮助他。另一种可能是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实际上是让我们感觉到两个人之间存在某种相似性。恰尔蒂尼说,所以我们会按照帮助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
作为这一理论的证据,恰尔蒂尼发现当被试感觉到自己和另一个人相似的时候——假装对他们进行了脑电图的检查(实际上并没有检查),并告诉他们有着类似于兄妹的脑电波——然后告诉一个人去同情另一个人,他们更可能去帮助他们。但是当人们并没有觉得自己和另一个人相似,他们帮助他人的可能性就降低了,即使他们接受了同情他人的指导。
一种解释是对于共同体的自我认知。我们生活在一个城市,或远或近,人与人都是相互关联的。一个群体越小,这种帮助行为就越理所应当。群体越大,我们这种相互关联就会越弱。一个人对环境的归属感越强,越乐于帮助他人。那个迷迷糊糊的孩子,是我们城市的孩子,保护他们是成年人的共同责任。一个部落中利他的行为自然而然的,我们也会保护一个村庄里无助的陌生小孩,问他是谁家孩子,这个甚至都不需要感谢。当这个群体扩大到一个城市的时候,个体的归属感变弱了,但归属感仍然存在。
帮助他人对自己的好处是可以强化自尊,让自己感觉良好。帮助他人的人能获得较高的自我认同、内心愉悦和幸福感,这样能减轻压力。当我们觉得社会归属感在增强的时候,这些主观感受也会上升,在现实中确实如此。这些感受也会改善健康、延年益寿。“帮助他人,快乐自己”,是一种客观因果描述,但助人的目的不是获得快乐,快乐自己只是帮助他人一个副产品,
我们帮助人时需要理解他的需要,帮助他人是一个把同情本能转化成理性的过程,也是对环境施加影响的方式。这个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文化和环境,获得一种对所处环境的“管家”角色。
这种个人良好体验推动了进一步的助人行动,加上社会意识赋予其正统价值,一个人可能把对他人的关怀、做好事实现他人福祉当成自己的价值观。如果动机来源于价值追求的话,助人的行为将更加稳定持久而没有犹豫。在价值观的支持下,帮助孩子由一种社会义务变成自己的职责——不是应该,而是必须去帮助这个孩子。帮助他人成为实现人生目标和生命意义的途径。
“从理论上看,我并不怀疑一个人的动机是有差异的,但是在真实世界里,这些动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同样的一个助人行为的动机包括本能利他成分——对他人福祉的真切关怀,也包括自我意识的成分——助人者会得到明显的自我满足。我们最好是把两种动机看成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