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是之最近我的老家山东淄博在落实农村房屋确权工作,印象中确权这件事已经报道过好几年了,最近才推进到我们那里。与我原以为的不同,并不是对整个院子和宅基地的确权,而是对房屋的确权,要求房屋要有顶,水泥平顶或者是瓦房,比较古老的茅草屋或者是石棉瓦的顶都不算数。当老妈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年纪大了,还是直接写你的名字吧,听到这话鼻子一阵发酸。回去一问才知道,确权要求户口在本村,户口不在本村的话没法下证。总体来说,确权是好事,如果能够让这些确定的产权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就更是好上加好。众所周知,一个完整的产权包括了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一个不能自由交易的产权,注定是没有灵魂的。但从北京市政府的行动来看,他们似乎更在意不许交易而不是允许交易。8月11日,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意见》包括22条内容,其中包括: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等。这样的政策初衷和用心,大概就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免得被精明的城里人和逐利的资本算计吧。但问题是,一方面确定的产权因为这种禁令失去了一大块买方市场,也就是失去了一大块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农村人城里人都是人,除了户口簿上那一栏的标注之外,实在是想不通有什么区分和禁止的必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空巢」现象已经十分普遍,我老家经常一条街上住的全是老人,年轻人都在城里安家落户,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去。即便是今天确权了,像我老家这种农村宅基地和房子其实也是没有多大市场价值的。除了靠近省道邻近马路的房子有些利用价值外,大部分房屋的命运恐怕逃不过空置,最后年久失修坍塌。但如果允许自由交易,精明的城里人和社会资本终归还是会挖掘一些更有价值的利用方法出来。就像北京这则《意见》中所禁止的那些别墅大院、私人会馆、租赁等等,都的确是盘活和再利用的有效手段。既然允许农民进城,为什么要禁止城里人下乡呢?不说非要土豪,稍微有点闲钱的中产,花点钱在农村乡下买个地造个小院子,大概率不会成天自己住着玩,总会邀请一帮亲朋好友组织个聚会,联络下感情顺便小小的炫耀一下。拿到钱的农民也许会考虑在城里买房子,也许会投入到其他产业的生产之中。暂且不论农村耕地这样看上去有些复杂的问题,就单纯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自由交易,既可以给农民带来资本资金和更灵活的资产利用方式,还可以给农村带来更多的人气,更多的经济可能性,何乐而不为呢?今年疫情重挫了全球经济,中美关系又处在了冰点和低估,我们还要开启 nei xun huan 模式,很显然这个时候,市场需要更多的松绑和自由,而不是更多的枷锁和钳制。当然长期以来有很多社会学者站在「替农民考虑」的角度,害怕农民失去土地之后老无所依,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但他们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有多少农民还愿意自己的孩子继续留在农村的土地上,多少农民盼着自己的孩子能够通过考学进城,然后永远地「失去」土地。而这其中,恐怕有很多学者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主动放弃了原来自己的土地,学有所成之后,却反过来反对农民自愿失去他们的土地。逻辑上的双标,清晰可见。一纸禁令其实就是把人和土地、房屋捆在一起不许松绑,连树挪死人挪活的朴素智慧都不顾了。禁止土地的自由流转,其实还是深深的计划经济思维,只是换了不同的包装而已。土地、房屋本身并不是财富,财富的核心秘密在于谁拥有它们,并利用它们来创造更多的价值。自由交易和流转,才能将这些东西流转到能够更高效利用它们的人手里,财富才会随之而来。但很可惜,这个常识也远未普及。2020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