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六部门制定新型工业用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出台新型工业用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关于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从项目申报、项目办理、分割转让(租赁)及履约监管等方面,规范了新型工业用地项目管理的程序,为新型工业用地项目的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知原文
关于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管理工作、保障项目落地,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
项目申报
二
项目办理
三
分割转让(租赁)
四
履约监管
五
申报资料
六
其他
附件:
|来源: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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