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朗:初刻《金瓶梅词话》系廿卷本考

《金瓶梅》词话本第五十五回,说到西门庆上京去后,潘金莲在家一心想与女婿陈经济勾搭,却见不到他的面,急得跑进跑出,象个热锅上的蚂蚁。
她写了个曲儿,叫春梅送去。陈经济见了,丢下买卖,忙跑到卷棚后面来。
潘金莲扑进陈经济怀里,说了如下一段话:
你负心的短命贼囚!自从我和你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了去后,如今一向都不得相见。
这几日你爹上东京去了,我一个儿坐炕上,泪汪汪只想着你,你难道耳根儿也不热的?……

这段话说明,在西门庆离家之前,他俩曾“在屋里”相会,却被吴月娘房里的丫头小玉撞散了。
但是,回头查看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却根本没用关于这次会面的描写:
第五十三回,二人首次行奸,其地点是“卷棚后面”,并非“屋里”。
听到狗叫,“认是西门庆吃酒回来了,两个慌得一滚烟走开了,却是书童、玳安两个”,并不是“被小玉撞破”。
又一次,是为西门庆的宝贝儿子求福,钱痰火步罡念咒,“金莲乘众人忙的时分”,确实把陈经济“扯到屋里来”过,吃了几盅烧酒,却是她自己“怕婢子瞧科”,叫春梅引了他出去的,与小玉并无任何关系。
到第五十四回,应伯爵郊园请客,任医官进宅看病,再无只字说及潘、陈二人。
那么,“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一语又是从何说起?
一般认为,《金瓶梅》破绽百出,俯拾皆是,若此有尾无头的半句话,不足为奇,值不得一提。
果然如此倒也罢了,然而,奇怪的是,这话却并非是毫无一点来历的,只不过它那来历不在自己这万历词话本上,不知何故,竟然跑到崇祯年间才有的绣像本里去了!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

崇祯本第五十四回,“敬济听见应伯爵请下了西门庆,便想要乘机和潘金莲弄松”,得机会,“就一直径奔到金莲屋里来”,“紧紧抱住”金莲,才说得两句话:

窗缝里隐隐望见小玉手拿一幅白绢,渐渐走近屋里来,又忽地转去了。金莲忖道:“这怪小丫头,要进房却又跑转去,定是忘记甚东西。”
知道他要再来,慌教敬济:“你索去休,这事不济了。”敬济没奈何,一溜烟出去了。
果然,小玉因月娘教金莲描画副裙拖送人,没曾拿得花样,因此又跑转去。这也是金莲造化,不该出丑。待的小玉拿了花样进门,敬济已跑去久了。
难道不是怪事吗?
我们知道,如今,崇祯本乃是根据现存词话本改写而成的说法,差不多已是不刊之论了。
因为诸种存世的崇祯刻本在其卷前题名中大多有偶将书名误刻为《词话》的现象。
至于现存词话本中有的误刻字(如第五十七回西门庆自述:
“我前日因往西京……”的“西”字),崇祯本各种版本也都跟着误刻出来这一事实,更被认为“是足以证明20卷本源于10卷本的铁证”。

前者出世早,后者出世晚,两者之间存在着母子关系。母亲能给儿子以胎记,儿子却不能给母亲以胎记。
现在却出了怪,“母亲”身上竟然留有“儿子”给予的胎记了:
万历词话本的“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一语竟源自于崇祯本第五十四回的具体情节!
互为母子是绝不可能的。

绣像本与词话本

可能的解释大概会有以下三种,而其中两种,是坚持以现存词话本是母本为出发点的:
一种解释说,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是崇祯本对原本改动最大的部分之一,在大量删减现存词话本原有情节的同时,根据改写者的需要,也补写了一些情节进去,
上述崇祯本第五十四回潘、陈二人在金莲屋里相会被小玉冲散的情节,正是改写者从词话本第五十五回潘金莲的“自从上次在屋里被小玉撞破”那句话得到启发,敷演而成的。
这种解释确实不无道理。
然而,它只回答了问题的一半,即回答了崇祯本这一情节从何而来的那一半,却没有回答词话本“被小玉撞破”一语从何而来的这一半,而问题的这一半恰恰是问题的关键。
另外一种则试图对现存词话本的来源作出回答。
大意谓,词话本的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简称“这五回”)为互不连贯,并与其前后描写有矛盾的四个部分(第53、54回为一部分,其余三回各为一部分),是分别来自《金瓶梅词话》在吴中演唱的4种不同源底本,它们之间的牴牾之处应是不同师承关系的艺人之间长期以来就存在的差别。
刻本一仍其旧,并未加以整理。
第五十五回与前面两回不同源,所以,第五十五回潘金莲“被小玉撞破”一语所概括的情节,在前面两回里不可能找到。
这种解释初看十分有力,深入追究则问题仍然不小:
既然吴中当时已有至少4种不同师承关系的艺人正在演唱《金瓶梅词话》,
既然付刻者(据说是落入“书会”、“书坊”的陋儒们)在缺少几回的情况下能够“就地寻找”4种不同源的演唱底本这种一回那种一回地凑集连缀成书,
为何不能从四个来源中找到一种较为完整的这几回以达到其“实用的目的”呢?

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既然他们可以为《金瓶梅词话>》写底本”,为何在前后两回明显牴牾的时候,他们“连最简单的整理工作也没做过”呢(比如删去第55回开头那段任医官论病的多余文字)?
现在,我们探讨第三种回答:
既然现存词话本与崇祯本不可能互为母子,既然坚持以现存词话本为母本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们就不能不承认,摆在我们面前的道路实际上只有一条,即:
现存词话本并不是初刻本,在它之前,还有过一代刻本。
正是在这一代刻本的第五十四回上,有着潘金莲概括为“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一语的具体描写,其面目则与现存崇祯本上见到的大致相同。
这个刻本,它既是现存词话本的生身之母,同时,也是现存崇祯本的生身之母,现存两种刻本的胎记无不得自于它。
现存两种刻本是一奶同胞的兄弟。
沿着这样一条认识道路继续前进,我们就会发现,疑云散去,天空睛朗,一切都顺理成章,一切都是合乎逻辑的了。
这个刻本必然具有如下特征:
1.它是个词话本。
否则,现存崇祯本上不会偶然出现书名《词话》的残迹。
有人早已推测,现存词话本是《金瓶梅词话》的第二代刻本。„
于此,得到了一条有力的佐证。
2.它是个20卷本。
崇祯本直接承袭于它,所以也是20卷本。
这也与万历丙辰年谢肇淛《金瓶梅跋》中“为卷二十”的记载恰符。
有人推测,现存崇祯本是20卷本的第二代刻本。
于此,也得到了一条有力的例证。
3.它只有东吴弄珠客的序文。
崇祯本承袭于它,所以也只有弄珠客序,没有欣欣子序。
另据明人薛冈记载:天启元年(1621)左右,其友包岩叟寄给他的刻本上有弄珠客序,而不及欣欣子序。
薛冈是已知明代人中见过初刻本,并在记载中谈及此书序文的唯一的一个。他的话弥足珍贵。

刘 辉     著

4.它刻成于1621年之前是肯定的,
与现存词话本中载明弄珠客作序于万历丁巳(1617)年的时间很接近。
5.它的第三十九回误将“钧语”刻为“钓语”,第五十七回误将“东京”刻为“西京”。
现存两种刻本共同具有的这些错字都是它给遗传的。
6.它的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必然与崇祯本的这两回大同小异,
而与现存词话本的这两回大异小同,现存词话本,在故事内容方面唯一改写过的是这两回,在印板方面唯一重新镌刻的也是这两回。
第五十五回开头的赘文并未删去重镌,便是明证。
这样一来,现存两个本子第五十五回的开头便几乎完全相同了,因而,它与崇祯本第五十四回的上接能够严丝合缝,与现存词话本的第五十四回却不但重复而且牴牾。
在这里,有必要对上述第六点格外加以论述。
坚持现存词话本为母本的人,对崇祯本与现存词话本中这两回大不一样的情况虽曾做过一些解释
(如:崇祯本删去酬愿保官哥时灼龟、刘婆子收惊、钱痰火拜佛、西门庆谢土地、陈经济送纸马等文字,可能是改写者认为西门庆不信鬼神;等等。),
却往往难以自圆其说,缺乏说服力。
现存词话本这两回中明显胜于崇祯本的部分并不少,却被崇祯本一一删除了,这种汰优就劣、除苗取草的作法,委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如果我们把问题翻过来提,不问崇祯本何以要改写这两回而问现存词话本何以要改写这两回,那理由就是充分而易于理解的了。
只要将崇祯本这两回中属于弥合原书漏洞的部分除去,我们即可得出原刻这两回的大概面貌来。
显然,篇幅最短,笔力最弱,与全书各回明显不能相称的,就是这两回了。
沈德符是明代唯一读过抄本又读过初刻本,并对初刻本“这五回”发表过评论的人。
他那“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膺作矣!”的批评,在当时,大概很有些代表性。
因此,书商才下狠心找人重写了这两回。不料,收之桑榆却失之东隅。
重写者单纯注重了情节的丰满与生动,使这两回的艺术价值在一定程度上确有提高,不但增强了可读性,就连外观也显得不那么寒碜了;
于此同时,却忽略了与前后文字的接榫问题,不但“这五回”与其它95回之间的外部矛盾一个也没有解决,反而制造了三个新的内部冲突。

《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

第一个就是前面说过多次的第五十四回与第五十五回之间的骈拇复出,乖违不协。
至于此书因何不将第五十五回的开头删去重刻,对于明代的坊刻而言,倒也不算稀奇。
郎瑛对明代滥刻的评语“只为省工本耳!”,Š可谓一语破的。
第二个内部矛盾是第五十三回中随便让吴月娘、李瓶儿、潘金莲、陈经济等人过了一夜,却又忘记让西门庆也度过这夜去,以致于时序大乱,潘金莲和陈经济在22日的第二天通奸留下的痕迹,却被西门庆在22日晚上就摸到了。
有人不承认这是一个错失,而归之于不同演唱流派的不同艺术处理。
持此说者其实并未过细研究过,不过是想当然而已。
谓予不信,不妨试着推算推算看,自知此说之不能成立。第三个冲突,下文另述。
逻辑的力量是无往而不胜的。
具有上述六个特征的《金瓶梅词话》20卷本如果不是想入非非的产物,它就应该对现存两种版本中的其它难解之谜给出自己并非矫情的答复。
现在,让我们通过以下两个例子对它加以验证:
一、序跋问题。
现存词话本上,欣欣子序后是廿公跋,跋后才是东吴弄珠客序。
对此怪现象,有人设想出一个与现存词话本在小说内容上并无任何不同的初刻本,说欣欣子序与廿公跋即为该版序跋,
而现存词话本是它的翻刻本,为对初刻本一序一跋的“娱乐说”加以匡正,弄珠客才在其后加了一篇宣扬“戒世说”的序文。
此说对弄珠客序甘居廿公跋后的解释是不通的,既要“匡正”,就要占先,先声方能夺人,何况新序排在旧序之前早已成为通例,何必谦恭礼让以至于斯呢?
对于崇祯本只收东吴弄珠客序而不收欣欣子序,据说也是因为改写者的观点与弄珠客同而与欣欣子不同,只是他更加“旗帜鲜明”一些,所以把不同观点的序文索性砍去了。
但是持此说者并未从书中找出改写的实例来支持自己的论点;相反,我们倒是可以从崇祯本的评点中找出这个本子与欣欣子观点十分近似甚至更为激进的例证来。
我们的解释与上述两种完全不同:
崇祯本上只有弄珠客序是因为它所依据的《金瓶梅词话》初刻本上只有这么一个序,根本不存在删掉其它序跋的问题。
至于欣欣子序、廿公跋在现存词话本上的出现,一方面固然有观点上的原因,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对出版商印刷这个“新刻”(虽然只有两回是新刻)本而采取的一种配合方式,
一种招徕顾客的招数,期望顾客能由此而得到一种最新正宗产品的印象。欣欣子也好,笑笑生也罢,在这里所起的作用与所谓“真正老牌王麻子”无异:
作者在此,谨防假冒。弄珠客序已经起不到这个作用,所以只好靠后站了。

《新刻绣像批评本金瓶梅》

二、李三、黄四续借银五百两问题。
初刻20卷词话本第五十三回与现存崇祯本一样,当应伯爵如约前来为李三、黄四支借银子时,西门庆突然变卦,不肯借给。
直到第五十六回西门庆从东京回来,应伯爵又来为常时节告帮时,才有机会旧话重提:“前日哥许下李三、黄四的银子,哥许他门外许四银到手凑。放与他罢!”
西门庆这才答应:“我也只得依你了。”
现存词话本改写了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
他认为西门庆终于不借不太合适,故而改为虽然勉强,到底还是借了。但是因为只改了这两回,其它各回一仍其旧,第五十六回应二与西门庆之间的一问一答原封不动地保留着,所以,读者大惑不解是当然的。
这也就是上文所说“这五回”中新出现的第三个内部冲突。有人以错简解之,自然解释不清;错自何处,无法指明。
崇祯本第五十三回保留了西门庆变卦不借的原貌,但是发现此事拖到西门庆从东京回来再提已经失去借银救急的本意,所以,赶在西门庆上京之前,让李三、黄四把银子借走,堵上了这个漏洞。
到第五十六回,应二与西门庆之间的对话就改成有没有前来还债的问题了。
请看,来龙去脉,一目了然。
初刻20卷词话本确实是存在过的。
对于某些旧说,这当然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择其要者,亦有二:
《金瓶梅》作者兰陵笑笑生说。
此说仅见于欣欣子序,而欣欣子序又仅见于第二代词话本,加以已知的明人笔记中并无一人说及欣欣子序或作者为兰陵笑笑生的,因而兰陵笑笑生的存在就大成问题了。
充其量,也只能说他与第二代词话本有些实在的关系,即与这个本子的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有关系。
更大的可能是,此乃一位乌有先生,纯然是作序者为满足坊贾的要求而杜撰的。
顾亭林有云:“万历间人,多好改窜古书,人心之邪,风气之变,自此而始。”顾千里也说:“明中叶以后刻本,无不臆改。”并说:“明代人往往少学而好妄作,宜其无足据也。”
除非将来又从卷帙浩繁的明人笔记中找出了有利于兰陵笑笑生的新证,否则,他作为《金瓶梅》原著者的资格是不充分的,起码是应予存疑的。
与其过早地由这个无头无脑的化名出发去考证《金瓶梅》一书的原著者,倒不如把气力花在更为实在的其他疑难问题上为宜。
早在抄本流传阶段就有10卷本、20卷本两个系统说。
在保持利用已有雕版的前提下,将原有的20卷本改造成为10卷本,技术上并不困难,而且与重雕新版相比,工本显然极低。
对那些“徒以射利计”的坊董而言,自然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轻而易举即可收致改头换面,令人耳目一新的效益,何乐而不为?
现存词话本在增刻序跋的同时,将20卷镌改为10卷,是它在书卷形式上动了手脚的结果。
因此,在它之前并不存在什么10卷本系统。认为此书早在抄本流传时期就有两个系统的说法,本来是以现存词话本为始刻本而作的推测,既然它已失去了始刻本的身份,此说还能成立么?
在现存词话本面世之前只存在20卷本一个系统,这不仅是逻辑推理,而且是有文字记载为证的,因而无可置疑。
(清)黄丕烈  撰

[注释]

① ⑯见魏子云《金瓶梅这五回》。

② ③⑫⑬见邓瑞琼《再论金瓶梅词话的成书》。

4参见刘辉《金瓶梅成书与版本研究》。

⑤见梅节《全校本金瓶梅词话前言》,并参见浦安迪《瑕中之瑜》。

⑥见薛冈《天爵堂笔余》卷二。

⑦薛冈1601年与文在兹在北京交往,“后二十年”得包岩叟所寄刻本,可知书成于1621年之前。

⑧⑭⑮见王汝梅《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前言》。

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Š郎瑛《七修类稿》。

1122日的第二天却不是23日,怪极了。

⑰顾炎武《日知录》卷18。

⑱⑲顾广圻《思适斋文集》。

⑳语出谢肇淛《五杂俎》。

㉑黄丕烈《士礼居藏书题跋记》:“明人喜刻书,而不肯守其旧,……必欲改其卷第,添设条目,何耶?”可见这种作法在明刻中是司空见惯的。

本文选自《金瓶梅研究》第四辑(第二届国际《金瓶梅》研讨会专辑),1993,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数据采集   黄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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