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0.6%,企业所得税没有,增值税1%,这种企业还不用?
个税0.6%,企业所得税没有,增值税1%,这种企业还不用?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留意到,很多明星在发布声明或者通告的时候,都是xx文化传媒工作室这种呢?为什么不是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其中就大有门道。
工作室的名称后缀,其性质就是个人独资企业,而个人独资企业,在“税筹界”的名头可是非常响亮的。基本上企业遇见的税负问题,个人独资企业都能解决。区别于一般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没有分红税,如果是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那么增值税也只有1%,附加税还能减半征收。而最令人想用个独的,就是它能“核定征收”。
一般企业的征税方式都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基本上都是25%,而“核定征收”,可以将所得税降低在0.5%-2.19%之间,就是因为这个特性,个人独资企业成为了很多企业解决税负压力过大的首选。
直白的讲,同样是纳税,同等利润下,个人独资和有限公司,纳税情况可谓天差地别。举个例子:
一家现代服务类企业,各项成本抵扣完了之后,账上利润有900万,如果是有限公司,需要纳税为:企业所得税900万*25%=225万,增值税900万*6%=54万,然后剩余的钱要提现,还有20%的分红税,也就是(900-225)*20%=135万。900万的利润,最后只剩下486万了。
而如果将这些业务以个人独资来做(小规模个独年开票额为500万,这里拆分成两家),这900万利润在个人独资身上呢?又是怎么纳税的?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0.6%(定额核定个税)=2.7万;增值税:450万*1%=4.5万;附加税:4.5万*6%=0.27万。2.7+4.5+0.27=7.47*2=14.94万
900万利润,到手885万。对比不到500万的到手利润,这区别,有多大,能看出来吧?
这就是为什么市面上广泛存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原因。虽然因为规模问题,不能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主,但是在解决企业一些虚高利润时,效果的确显著。
感兴趣的可以滴滴作者,共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