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选择错误采购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某政府采购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采购人选择了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请问采购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张志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
结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承担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和禁止一定时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等行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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