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好人,为什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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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与时评
导读:近日,上海一名15岁少年的父亲李国华在网络求助,称儿子在上海某酒店大堂制止别人吸烟,被对方两次推搡后才还击一拳,把对方打伤。
李国华称,办案民警说是其儿子主动追击对方,建议赔偿,否则要行拘,虽然是未成年人不执行,但会通报学校,学校开除不开除就不好说了。
被打的吸烟者,尽管只是轻微受伤,却狮子开大口,要求赔偿5万元。(来源网络)
完善的法律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不完善的法律制度,能让好人变成坏人。
法律规章制度要做到惩恶扬善!
人心都是向善的。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做个好人,但为什么感觉我们的社会,坏人越来越多多,好人却越来越少?
人的好与坏是相对的,绝对的好人不多,绝对的坏人恶人也不多,大部分人属于不好不坏的人。我自己感觉,我就属于一个不好不坏的人。好人与坏人的分布,就像一个纺锤形,中间最大的分布,就是不好不坏的人。
好人与坏人的分布是动态的。当好人在社会上占优势的时候,好人分布比率就会增大,反正坏人的分布比率就会增长。
我们目前社会,为什么感觉坏人越来越多?那就是因为在当今社会,做坏人的成本太低,坏人占了优势。
“橘生淮南则为橘 ,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故事大家都知道。说的是齐国的晏子到楚国,楚王想戏弄他,故意将一个犯人从堂下押过。楚王问:此人犯了什么罪?回答:一个齐国人犯了偷窃罪。楚王就对晏子说,你们齐国人是不是都很喜欢偷东西?晏子回答:淮南有橘又大又甜,一移栽到淮北,就变成了枳,又酸又小,为什么呢?因为土壤不同。齐国人在齐国都没有偷东西的习惯,为什么到了楚国就成了小偷,环境所致啊!
好人与坏人的多少 , 是与社会环境与体制有关的。好的社会环境与体制,能让坏人恶人变成好人,不良的社会环境 与体制, 能让好人变为坏人恶人。
为什么现在很多老人为老不尊?不是坏人变老了,而是因为社会环境致使老人变坏了。也包括我,我内心里真希望自己做个好人,但当发现做个好人会很累的情况下,在利益的引诱下,也就只好去做个不好不坏的人了。
人活着,都是趋利的,不然也就没有了社会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会选择甚至改变自己的为人方式。当做好人很难成功 ,做好人成本太高,而做坏人恶人容易成功,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很多人就会去重新选择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于是好人越来越少,坏人越来越多。
当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贫富差别越来越大,社会矛盾的加深,于是出现了为富不仁,底层仇富的社会现象也是造成坏人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一个社会的发展,是必须经历这个过程的,绝对平均的社会,已经证明了是阻碍社会发展,也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平富不均造成的社会矛盾来改变社会人性变坏趋势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但靠什么办法,来改变当今社会,国人人性向变坏趋势发展的势头呢?我以为主要是靠法律以及规章制度!也就是靠法律规章制度提高做坏人的成本,让好人得到应有的回报,一句话,法律规章制度要做到惩恶扬善!
但看看我们目前的法律规章制度是怎么执行的?
A:一个学生扶起一个自己摔倒的老人,被老人讹上了,等警察看完监控视屏后,那个讹人的老人悄悄离开了,没有受到一点处罚。
B:最近网上曝光,一个二十岁的女人,因为利用爱心卡乘坐交通车,被司机师傅没收爱心卡后六次抢夺乘坐几十人的交通车方向盘,但事后只是批评教育而了之。对这样的恶女人,大家以为不处罚对吗?以后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去做这样恶劣的事情?
还有那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向飞机发动机舱仍硬币,造成了一百多人误机,差点造成重大飞行事故的事件,警方居然不但没有刑事拘留,连罚款都没有。老太太可能没有恶意,但造成巨大恶劣影响,巨大损失,由谁负责?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警方怎么处理?
C:6月26日,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更是出了一件怪事:一男子旅馆自杀,父母索赔95万,法院引入民情民意征询 ,叫“民情民意征询”,你们说这不是笑话吗?跑人家旅馆自杀,反而要旅馆赔偿九十万,这样的恶人,不处理他就不错了,还居然需要民意征询,萧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难道就没有一点法律知识,没有一点公平心?
类似的事情很多,我们现实中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开车遇到堵车,车排队几公里,但总有人从左车道超车插队,但基本没有人管,哪些老老实实排队的,在自己暗暗的生气的同时,就很有可能也去效仿哪些插队的,于是这样的不守规矩的恶人就会越来越多。虽然看上去是个小事情,但我们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变坏的。因为损人利己的成本太低,但他们在破坏规矩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的好处。
法官一味的和稀泥甚至偏向恶人、强人 ,警察遇到问题不是出于公道公平处理,而只是调解,甚至不作为 ,这就极大的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导致了谁动歪心眼子谁赚便宜,遇到事情谁闹谁有钱,小闹有小钱, 大闹有大钱。而真正讲诚信的,老实善良的人不但的不到社会赞许,甚至做了好事情反而被讹诈,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善得不到应有褒奖,于是我们社会风气越来越差,感觉坏人越来越多,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那些没有基本诚信的人,恶人,骗子,无赖等社会要给予应有的惩罚,国家可以制定合适的法律法规给予他们惩治,造成国人对这一类人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的局面,在这样提高他们的犯罪做恶事的成本前提下,国家或者地方、单位,应该成立一个褒奖社会上做好人好事的奖项,在大力宣传好人好事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也许能改变目前的社会不良风气。
什么时候我们的法律制度能做到真正的惩恶扬善,公平公正,我们社会环境才会有巨大改变,相信那个时候好人会越来越多,坏人,恶人才会越来越少。但这么很现实,很明显的的道理,感觉我们的上层一直没有重视,尤其是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最后引用心学创始人王阳明的四句教言结尾: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大部分人是知道善恶的,但由于欲望私心的原因,在欲望不能控制,私心膨胀的时候,有很多人选择了去做坏人恶人。单纯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很难控制自己私心与欲望的,尤其是在一个不分善恶,做不到惩恶扬善的社会环境,一个人想为善去恶是比较困难的。
因此,能像老刘这样,能做个不好不坏的人,就不错了,谢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