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

无非存“天理灭人欲”的另外一个出发点而已…

那位说:不对啊,存天理灭人欲不是程朱理学追求的吗?你怎么能说阳明先生也存天理灭人欲呢?

其实:“存天理,灭人欲”不光是理学的追求,他同样也是阳明心学的终极追求,更是王阳明一生的理想。

你先别急,不信的话咱翻开《传习录》看看就知道了:

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传习录之87》

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传习录》

吾辈用力,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何等轻快脱洒?何等简易。——《传习录》

可以说,整个阳明心学都是王阳明为“存天理,灭人欲”这个真理而找的另一条路,只不过这条路跟程朱的“理学”那条路出发点不同,不同的点在于他们两家对“天理”的认知和区分上。

阳明先生认为心即是理,所谓天理,主要是指良心。他认为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天理就是良知。他所推崇的是《孟子》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他觉得人们要做的只是致知而已,而致的这个知,就是良知。

这就是王阳明先生一生所推崇的“致良知”,即天理在心中!

所谓汝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是天理。有了这个性,才能生这性之生理,便谓之仁。这性之生理,发在目便会视,发在耳便会听,发在口便会言,发在四肢便会动,都只是这天理发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谓之心。这心之本体,原只是个天理,原无非礼,这个便是汝之真己——《传习录》。

王阳明认为,人都有良知、良善的一面,这是天生的。人知道有这个东西,做事的时候就要凭着这个东西去做,时时刻刻要以道德、良知来约束和要求自己。这些要求和约束自己做事的过程就是王阳明心学的格物,也叫“知行合一”!

每天都能这样约束自己,以道德和良知要求自己,任良心做事,内心的私欲就会每天都减少,到最后内心光明,通透,达到至善,这就叫致知。
这也就是王阳明心学中的“格物致知”!

然而,朱熹的认知不是这样的,朱熹的理学是从物去出发的,他认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并且认为是先有的理而后的物。

《朱子语类》对于这一点说的非常明白:

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朱子语类》

大而天地万物,小而起居食息,皆太极阴阳之理也,——《朱子语类》

他认为,人要做的只是明白这些定理。那如何明白?需在格物。

格物才能致知,这个知不是脑袋一热而烧出来的,是像陆地上行舟,舟不动而得知舟果然不能以行陆而得来的。

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车以行陆。今试以众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陆,必不能行,方见得舟果不能以行陆也,此之谓实体。——《朱子语类 卷十五》

舟为什么不能在陆地上动,花为什么会开、天为什么会下雨、为什么会有四季、为什么水往低处走等等。对这些规律的了解和研究这就是程朱理学所指的格物。

人要把这个规律了解到透彻,每通透一分,私欲就会减少一分,最后心胸越来越广博,然后就能了解到什么是天理,这就是致知。

这也就是程朱理学中的“格物致知”!

王阳明对于朱熹这一点是反对的,他认为事情那么多,那事理更是无穷无尽,统统格之则未免太过繁杂了些。

《传习录》里就记录了他对朱熹《大学章句》中“言明明德,亲民,皆当至於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的理解。

有一回他的徒弟兼妹夫徐爱问他:“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他回答:“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

意思是徐爱问他,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乎与先生的说法是相违背的。

他回答说,于事事物物上追求至善之理,是本末导致的。至善之理是心之本体,只要明明德到至精至纯之处,自然能明白!

综上:这就是王阳明心学和程朱理学的区别。但是说一千道一万,他们所追求的至理无非“存天理灭人欲”六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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