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之超敏反应综合征
胸科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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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病例摘要
治疗方案思考
护肝(异甘草酸镁、双环醇等)、补液、抗过敏、纠正低蛋白及电解质紊乱、抗感染
1.能否用激素?
2.是否继续抗结核?方案?
02
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诊治专家共识
DIHS
药 物 超 敏 反 应 综 合 征(drug induced hyper - sensitivity syndrome,DIHS)又称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和 系 统 症 状 的 药 物 反 应(drug reaction with eosinophilia and systemic symptoms DRESS),是一种少见且可危及生命的药物不良反应,其特征是潜伏期较长,伴皮疹、血液系统异常和内脏损害。本病致死率可达 10%。临床上具有药物过敏和病毒感染的复合特征,呈现多样化表现,易误诊。
DIHS临床特征
1、潜伏期长是本病特征之一,皮肤症状一般于服用致敏药物后 2~6 周(平均 3 周)出现。
2、DIHS可累及多个不同的脏器系统,最常累及淋巴结、血液系统和肝脏。
3、患者皮疹出现数天前,常出现瘙痒和发热的前驱症状,体温可波动在 38 ~ 40 ℃,持续数周。早期皮损多为泛发的麻疹样斑疹或斑丘疹,严重者可出现类似剥脱性皮炎 。
4、与普通型药疹不同的是,停止使用致敏药物后皮疹不会很快消退,可出现再次加重(双峰)或多次加重(多峰)现象,这可能与药物交叉反应、药物诱导的免疫抑制及病毒再激活有关。
诊断标准
1、迟发性皮疹:从服药到皮疹出现时间大于 3周;
2、淋巴结肿大:≥ 2 个部位的淋巴结肿大;
3、发热:体温 >38 ℃;
4、内脏损害:ALT为正常值 2倍以上、间质性肾炎、间质性肺炎或心肌炎 ;
5、血液学异常:白细胞升高或降低,嗜酸性粒细胞 ≥ 1.5 × 109/L或不典型淋巴细胞 > 5%;
6、复发病程:尽管停用诱发药物并给予治疗,疾病仍出现病情复发或加重。
符合前5条可确诊 DIHS。
DIHS治疗原则
图文编辑:刘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