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在了,存款到期了,怎么取?
这事不复杂,简单来说有两种支取方式,一是按照正常程序支取,与平时取款几乎没有区别;二是按照法定程序支取。
根据题主描述,老人存款到期了,表明该存款属于定期存款,且已经到期,现在老人走了如何支取?那么我们就按照这种情况作一个详细讲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正常支取?根据国家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个人账户实名制以及反洗钱等制度规定,只要代理取款人能够按照银行要求,提供存款凭证(卡折单)和密码,且一次性性或当日累计取款金额不超过5万的,银行不得拒绝办理。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老人走了以后,家属是可以像平时取款一样,正常支取的。
但对于一次性过当日累计取款达到或超过5万的,或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又自动转存的,按照反洗钱个人身份识别要求,就需要同时出示代理人和存款人(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而在现实中,很多时候人走了,家属马上就注销户口和身份证件,所以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被银行拒绝受理。这时,如果刚到期,没有自动转存,就可以分次取款,每次不超过5万。但如果是自动转存了,无论金额大小,都无法支取,需要走法律程序。
什么情况是必须走法律程序支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没有存款凭证或忘记密码的。比如家属只知道有这笔存款,但没有找到存款凭证(遗失),或者有凭证却不知道密码,这时就需要凭证挂失补办,以及密码重置,但因为这两种业务均被银行列入高风险业务,所以都是属于不能代理的面对面业务,而存款人现在又走了,所以无法按照正常流程支取,需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支取。
第二种情况就是上述的,虽然有凭证和密码,但却没有存款人身份证原件的,或身份证被注销的情况。
家属怎么走法律程序支取老人存款呢?根据具体情况,有三种途径:
一是按照遗嘱继承存款。即如果已故人员在身前立下有效遗嘱,指定了存款继承人,这时有且只有合法继承人可以凭遗嘱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无论金额大小,随时可以办理(一般是开户行)。
二是公证继承支取。即已故人生前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都有合法继承权,至于具体分配比例如何,法律并未强制规定,所以需要继承人之间自己协商,协商一致后,公证处就会出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凭此到银行办理即可。
三是走民事诉讼程序支取。即当各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分配意见时,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继承。法院受理后,一般先行民事调解,达成一致时下达民事调解书;无法调解的,则进入审判程序,最终判决执行,并下达判决书和裁定书。因此,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和裁定书都具有同等效力,继承可以凭借其中任何一种法律文书,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手续,银行不得拒绝受理。
当然,从成本效率考虑,公证和判决继承支取都要花费一定费用和精力,最好的是同时拥有凭证、密码和身份证,其次遗嘱继承也是非常经济实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