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四大帽”之三思
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中国足协的“四大帽”新政传言不断,坊间也已经将中国足协征求俱乐部意见的版本全部都披露出来。所谓“四帽”指的是“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转会帽”,中国足协已经酝酿了很久,而且很快就将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再次研讨并给出最终的说法。对于这“四大帽”中的具体数字,记者并无发言权,毕竟俱乐部高层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更清楚目前中国足球“烧钱”究竟“烧”得令人有多痛。不过,“四大帽”的出台是否真的就可以让中国足球、中国职业联赛步入正轨了?这恐怕才更值得思考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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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与定位明确与否?
就本意而言,中国足协拟出台“四大帽”的出发点与用心毋庸置疑,希望以此扭转中国足球指望通过“烧钱”来快速见效的局面,甚至某种程度上已经是迫在眉睫。今年下半年以来,围绕着职业俱乐部不断被勒令退出、主动退出或寻求转让股份等各种消息不断,“烧钱”模式已经让中国职业足球难以为继,表面红红火火的好日子恐怕也已经快到头的。尤其是,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本身并没有因为“烧钱”而有本质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最高管理部门,中国足协希望出台一些政策、引导职业俱乐部、职业足球投资更趋合理、向着更理性化方向发展,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及时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足协的出发点值得点赞。
可是,在中国足协即将出台新政时,外界的诸多担心也随之而来,最直接的就是这样的“新政”能否持久与长效?是否会像过去那样“上有政策、下游对策”?从1999年中国足协第一次颁布月薪不得超过1.2万元的“限薪令”到如今中国足协拟出台《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程》,并配套推出2019-2021年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指标、涉及“四帽”等,10年来,中国足协这方面的工作不可谓少,但始终不见效果,根本原因恐怕不在于管理者出台了多少政策,而在于“管办不分”,导致N多事宜难以长期坚持下去。
就以现在的“烧钱”现象、投资过热的现象,市场调节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也确实需要出台某些政策。但是,这些政策恐怕并不应该是由中国足协出面,而更应该是由一个类似职业联盟的组织或机构出面牵头,召集各家俱乐部投资人、管理人共同商议、出台相关的办法,然后报请中国足协这个最高的监管部门通过,并具体展开实施。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四部分“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中的第14条明确指出,“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合理构建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体系。中国足球协会从基本政策制度、俱乐部准入审查、纪律和仲裁、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对理事会进行监管,派代表到理事会任职。理事会派代表到中国足球协会任职,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但如今的情况是,《方案》中明确要求的“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一事迟迟未有实质性进展,相反,中国足协却是“越俎代庖”,取代“职业理事会”或“职业联盟”制定相关的规则,这是否有背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之嫌?《方案》的第7条明确要求中国足协“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中国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克服行政化倾向”。但如今中国足协出台“四帽”,是否依然是“紧抓权力不放”、在市场条件下依然让“行政命令”大行其道而不是采用“市场调节”的方式来解决实质性问题?
尽管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足协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也召集俱乐部征求意见,而且也确实是部分听取了俱乐部的意见,诸多像“2019赛季所有国内球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税前金额及新的标准重新签订”等条款已经在最新流传的版本中消失,但是,无论如何恐怕都摆脱不了“行政干预”之嫌。
于是,以“行政命令”下达的这些具体举措在市场大背景下究竟能维系多久?这显然需要打上一个问号的。这其中的核心问题依然还是中国足球的管理主体至今不明、职业俱乐部在联赛中的定位不清,也就意味着中国足协和俱乐部的关系上依然是“既管又办”,即所谓的“管办不分”。这恐怕与《方案》是完全背离的。“四帽”不是不应该出台,但类似这样的管理以及组织、实施并不应该是由中国足协,而更应该是由“职业理事会”或“职业联盟”来具体负责,中国足协更多地应该是从政策的引导、保障及监督上下功夫,也就是职业理事会召集俱乐部拟定这样的“四帽”,中国足协更多的精力应该是放在监管上。这样,才能确保类似的政策更长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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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不首先实施财务公开?
当前,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成本与支出越来越大,不管是俱乐部本身还是俱乐部背后的母公司,明显感觉负担难以承受,市场价格严重背离价值本身。“四帽”的出台,从根本上是希望各家俱乐部进一步趋于投资理性,应该说,中国足协是在为俱乐部“减负”,这也是为什么围绕着“四帽”的消息一出台便广泛受到欢迎的原因。更进一步而言,中国足协出台“四帽”,也是希望能够寻求财务公平。
这些年来,不管是欧足联还是亚足联,抑或是亚洲其他国家尤其是西亚地区,纷纷成立了“俱乐部财务控制委员会”、“俱乐部财务控制管理机构”,并出台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对于俱乐部处于亏损状态、或者是违反财务规定,尤其是在球员引援方面超过规定限额的,财务控制机构或委员会可以直接下令禁止俱乐部在一段时间内引进内援或外援,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达到财务收支平衡。负债的俱乐部以转让球员的方式来还清债务。如果俱乐部不得不转让球员、又不可能引进新的球员,就只能靠从预备队或青年队中提拔自己培养的球员,一旦实力不济而导致最终降级,俱乐部的老板或母公司当然比谁都更着急。这也是中国足协数年前公布的“18条”中有关成立“中国职业俱乐部财务控制管理机构或委员会”的动机与目的。与此前所提及的“管办分离”相对应,类似将给俱乐部“减负”的规定、应该由职业联盟中类似“中国职业俱乐部财务控制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来完成,而不是由中国足协冲到最前面。
更进一步,想要实施财务公平,很重要一点就是首先要对财务公开。只有在财务公开的情况下,“四帽”的执行情况才能得到有效监督。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二部分“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中的第7条“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曾明确要求:“中国足球协会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在中国足协率先将财务公开之后,也就可以要求各职业俱乐部将财务公开。只有在财务公开之后,“四帽”的执行情况才能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尽管外界对“恒大模式”非议众多,但迄今为止,广州恒大俱乐部因为是国内唯一一家在“新三板”上上市的俱乐部,因而每年俱乐部的财务公开的,也是随时可以查到的,更是可信的,毕竟上市要求与标准让恒大俱乐部不敢“造假”,一旦造假,所付出的代价远超过俱乐部本身的影响力。而其他各家俱乐部的财务账目恐怕依然是一笔“糊涂账”。
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四帽”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譬如,传说中的俱乐部总支出限额为12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对俱乐部注资限额为6.5亿元人民币。试问,这些数字是如何得出来的?依据又何在?换而言之,任何政策的出台,都需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提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不是出台政策之后,要求各界“一股脑”地叫好,或者是全盘否定。
我们的近邻日本,职业足球能够健康发展、职业俱乐部能够实施财务公平规则,而且日本足协远没有中国足协那么“辛苦”、需要去琢磨那么多的限制政策,很重要一点恰恰就在于日本职业俱乐部的财务是完全公开的,包括日本足协、日本职业联盟的财务也全部都是公开的,随时可以在足协官网上查到,接受全日本球迷与普通民众的监督。所以,日本足协、日本职业联盟等拟定类似这方面的规定或政策,无需像我们现在所担心的,是不是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
所以,不管“四帽”中最终列出的数字如何变,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实施监管、谁来监管?光靠一个中国足协肯定是远远不够,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但在财务不公开的情况下,类似像“朝阳群众”这样的强大力量也就被挡在了门外,中国足协或许未来又将成为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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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帽”需汲取U23政策教训
任何规则的制定,其出发点和动机恐怕都是希望本行业或领域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相信中国足协此番出台“四帽”亦是如此。但是,规则永远是滞后的,否则社会就无法向前发展,现实的发展也将会产生大量的新情况,对规则、既有框架造成冲击,否则也就不会在现实社会中存在“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一说。所以,规则的出台,恐怕难有好坏之分,因为其出台不在于当下及规则本身,而在于其历史以及演化。
如同先前的“U23政策”,从本意来说,希望加强本土年轻球员的培养,这个出发点与动机是不应该受到指责与批评的,或许再过两三年之后,会逐步见到效果。但是,U23政策出台之后,因本身缺少细则、没有展开进一步的细化,导致本土U23球员身价飞涨,这恐怕是政策拟定者始料未及的。
在出台“U23政策”的同时,完全可以细化为N多条。例如,每队报名的至少6名U23球员中,必须有4名是本俱乐部梯队中的球员,且至少在本俱乐部梯队中效力满三年或多年;首发出场的U23球员必须是本俱乐部梯队中培养或提拔上来的要求,而且须效力满三年或多年的球员。在替补出场的2名U23球员中,只有一人可以是非本俱乐部梯队中的球员。等等。一旦有这样的细化规定,则这样的规定首先是对过去一直重视青训的俱乐部的一种最好的肯定,让不重视青训的俱乐部要付出代价;其次,促进俱乐部真正重视本俱乐部的青少年球员培养,而不是“靠买”解决后备人才问题,这也就将现在的一线队真正与梯队挂上钩,真正形成自己的人才网络。第三,让本俱乐部的年轻球员有成长机会与空间、看到希望;第四,促进俱乐部的梯队建设改变思路,不是仅仅取得名次、注重成绩,而转向年轻球员的培养;第四,并不排斥市场行为,让年轻球员有流动。
等到了第二年,在这个细则中再进一步细化,譬如每队报名的至少6名U23球员中,必须有5人是本俱乐部梯队中的球员,等等。如此,一名U23球员的身价何以能够被经纪人炒出上亿?何至于让原本设想很好的“U23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走样或被第三方充分利用?
所以,即将出台的“四帽”政策,好坏并不在于数字。但是,如果在政策公布之前,不是“由下而上”、在诸多细则方面加以明确,则很有可能会重蹈“U23政策”的覆辙。这恐怕才是各界最不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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