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研究》—读书笔记导图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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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书籍是《逻辑研究》。
埃德蒙德·胡塞尔,出生在奥匈帝国,后成为德国公民,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毕生探索人类认识的基本逻辑,试图将哲学变成一门严格的科学,开创了“现象学”这个影响深远的哲学流派。撰写了《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等重要著作。
《逻辑研究》的两卷分别在1900和1901年出版,标志着“现象学”的诞生,是对20世纪哲学进程影响最大的著作之一。胡塞尔提出“回到事情本身”的现象学口号,试图在传统的客观主义哲学和主观主义哲学之间开辟一条新的哲学道路,通过如实描述出现在意识直观中的“现象”为知识的确定性重新奠基。
意识的基本结构,是我们意识到一切事物时候的状态,不管是像2+2=4这种数学对象,还是像一棵树这种物理对象,或者是像独角兽这样假想的对象。那么这个基本结构是什么呢?
在胡塞尔看来,就是我们的意识总是“关于某个东西”的,这个东西可以是数学对象,可以是物理对象,也可以是假想的对象。这说明,意识总是指向某个意识之外的对象。那喜欢寻根究底的人可能会说,如果是意识到“我自己正在思考”呢,这听起来好像是在思考意识本身了,是不是?其实并不是,在意识到“我正在思考”的时候,“我正在思考”依然是“意识之外的对象”。练习过冥想的朋友,应该能体会,想要让意识不指向任何东西,或者说让意识里面空无一物有多么困难。这种“关于某个东西”,或者“指向某个对象”,就是意识最基本的结构。胡塞尔管它叫“意向性”,这是胡塞尔现象学里面最重要的概念。
为什么这个概念,能开创一个新的哲学流派呢?因为胡塞尔试图用意向性这个概念,解决传统哲学中一个根本性的争论:这个世界说到底是实在的,还是观念的,或者用我们更熟悉的方式说,“存在与意识哪个是更根本”的问题。
实在论,也可以叫作客观主义。它认为,这个世界是客观实在的,我们的意识就像一个容器,当我们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信息就会进入意识这个容器,我们就会产生意识。这是最符合我们常识的观点,它有什么不对的呢?
客观世界里的东西,其实仅仅是我们意识内容的一小部分,我们不仅能意识到树这样的物理对象,也可以意识到数学对象和独角兽。这些东西,客观世界里可都没有。而且,实在论还要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我们永远无法确定,意识之中的世界是真的吗?既然主体的意识和客体的对象,是截然不同的两样东西,意识与对象是否相符的问题就永远存在。如果不能确定我们的意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就会带来怀疑主义,也就是我们永远无法拥有确定无疑的知识。
观念论,就不认同实在论的观点。观念论也叫主观主义。这种观点认为,世界上唯一确定的东西就是“我在思考”。这种思想发展到后来,就变得很极端,甚至认为整个世界都是由我的意识构成的,没有什么是客观的。
我们都知道,不同的人,可以意识到同一个对象,比如你和我同时看到一张画;同一个人的不同意识活动,也可以指向同一个对象,比如我看到了一张画,过了几天,又回忆起这张画。但是,按照主观主义的观点,我和你看到的,并不是一张画,我看到和我回忆到的,也不是同一张画。这就会导致相对主义的问题,我们也无法获得确定的知识。
不管是怀疑主义还是相对主义,都是对人类知识的巨大威胁,在胡塞尔之前,传统哲学已经陷入了巨大的困难,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胡塞尔就是要给这个难题找一个新的出路。他找到的出路就是“意向性”。如果意识一定是关于意识之外的对象的,这就说明,意识和意向对象是直接联系起来的,意识是主客观一体的。这样一来,主观和客观,就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难题,也就不攻自破了。
意向性这个概念,不仅解决了哲学史上的难题,也帮助我们重新理解真和假这对概念。通常,我们说的“真”,就是我的判断和客观世界相符,比如说“现在下雨了”,如果确实在下雨,那么这句话就是真的;如果没下雨,这句话就是假的。但是,在胡塞尔那里,“真”不是这个意思。他认为,“真”就是我们的判断如实地再现了意识直观到的意向对象;“假”就是我们的判断没有如实再现意识直观到的对象。
比如“现在下雨了”,胡塞尔会怎么判断这句话是真是假呢?如果,当时以一种直接的方式意识到下雨,比如说透过窗户清楚地看到了雨滴落下,那这句话就是“真”的;如果,我们直接意识到没有下雨,比如走出屋子没有雨滴落在身上,这句话就是假的。换句话说,胡塞尔说的“真”,是“判断”和“直观”这两个意向性行为是不是相符,而不是判断和客观对象之间是不是相符。
在其他更复杂的判断上,包括逻辑学、数学、科学判断,道理也都是一样的。它们是不是真的,取决于我们的意识能不能直观到它,直观不一定是通过感觉进行,也可能是观念性的,比如,1+1=2,就是我们可以直观到的观念。不同的对象,我们直观的方式也不一样,但是,不管怎样,直接出现在意识之中的清晰而自明的直观,就是一切人类知识的最高权威。
胡塞尔说,现象学的第一原理就是:每一种原初给予我们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给予我们的东西,只应该按照它被给予的那样,并且也只在它被给予的限度之内得到理解。这就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口号“回到事情本身”的含义:我们永远不要超出直观去做判断。
这样,胡塞尔就从人类最基本的意识行为入手,追踪到了意识的基本结构,然后又推论出真与假的本质。他从一个看起来非常小的问题入手,居然完成了对传统哲学的颠覆。这种颠覆性起初让胡塞尔本人都非常吃惊,他发现,现象学可以成为甚至必须要成为一切知识基础和前提。这就是为什么,胡塞尔信心满满,认为自己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哲学学派。
这里的关键,还是现象学的第一原理:只接受“在直观中原初地给予我们的东西”,也就是排除掉我们自行“脑补”出来的,加在那些清晰、自明的意识之上的东西。胡塞尔提出我们可以用一种叫作“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得到直观的意识。严格说来,“现象学还原”是胡塞尔出版了《逻辑研究》之后才明确提出来的。在出版《逻辑研究》第二版的时候,胡塞尔把这个概念也加了进去,并且成为现象学最有标志性的概念。
“现象学还原”也叫“现象学悬搁”。它的意思是说,先不考虑那些影响我们获得直观意识的东西,把它们悬搁起来。就是把影响我们获得直观意识的东西,都放进到括号里,暂时不管它们。所以,现象学悬搁也叫“加括号法”。在胡塞尔看来,想要获得那种纯粹的、直观的意识,需要悬搁起来、放进括号里的东西,可是多了去了。
比如,关于意识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态度;再比如,各种数学或者逻辑规律、科学或哲学的理论,甚至日常的经验,等等。
换句话说,我们要悬搁一切理论、假设、概括和抽象,仅仅关注现象呈现在意识中,最直接的样子。那这是不是说,我们学到的一切都没有用呢?胡塞尔的意思是,当我们想要描述意识直观到的内容时,需要把上面提到的那些东西都悬搁起来。如果那些被搁置的东西,后来证明也是有直观作为基础的,我们依然可以接受它们。在胡塞尔看来,这样的悬搁并没有缩小我们的知识,反而扩大了我们确定性的认识,把认识的根基真正凸显出来了,就像把认识从二维,升级成了三维的。
怎么使用“现象学还原”升级我们的认识呢?胡塞尔并没有说。他只是告诉我们“现象学还原”是需要训练的,而且这种训练非常困难,需要让自己的意识保持在毫无偏见的直观状态,也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觉,防止客观主义或者主观主义的态度溜进我们的意识。据说,胡塞尔给学生上课的时候,经常做的就是这种现象学还原的训练,训练学生如何用正确的方式“观看”一支笔、一杯酒。不过学生们经常抱怨这种训练非常困难,他们也不明白胡塞尔想要让他们干什么。
在胡塞尔的著作里,几乎见不到关于现象学还原的例子,就算有,对我们帮助也不大。他曾经在书里描述,怎么对面前的一张白纸做现象学还原,他会注意这张白纸处于昏暗的光线之下,在它周围有一个“感知背景”,里面有书、铅笔、墨水瓶,等等,这些背景构成了一个“直观的场域”。他对这张纸的意识,就是把它从这个场域中挑选出来,关注它相对我的位置,它的大小、它的触感之类的直观感受,而对这个场域中的其他对象,不产生直观的意识。
绝大多数的“现象学还原”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进行,而不是像1+1=2那样可以不考虑环境,直接拿来讨论。另外,从胡塞尔学生们的回忆里判断,“现象学还原”这个方法也确实有那么点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味道,连天才级的哲学家海德格尔都说,要不是他在胡塞尔身边当了好几年的助手,他也搞不明白“现象学还原”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还原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如实地描述意识中的对象,而且还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到一个对象的本质,以及人这个意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胡塞尔提出这个方法的目的,那就是要保证我们对某个对象的认识是直观的、清晰的、自明的,同时也保证这种认识不是纯粹私人性的,而是具有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