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专项经费及配套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为加强和规范我校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推进各个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我校院课题配套经费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预算管理一、项目负责人接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通知书》后,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应接受财务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审核。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获批后,必须及时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的《立项通知书》、科研处发出的我校配套资金通知、预算明细表送到财务处备案,在报销课题费时,明细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预算执行,报销金额不得超出预算数目,财务处及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做好详细记录工作。三、项目支出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四、项目经费由校院统一管理,不能转拨其它单位、或转作他用。第三章   经费管理一、严格做到一事一报,不能一次性报销多次课题费相关的差旅费票据,报销事由及相关票据做到一一对应关系。二、在报销单上分项列示清楚票据所对应的的明细项目,如果购买的物品,列为办公用品,汽油费出租车费为“交通费”,不得以简单的“课题费”列支所有费用。三、单据发票抬头不能为个人,付款单位名称为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四、报销票据中,不得出现烟酒等招待费票据。五、不得报销立项前费用。报销票据期限为课题立项之后至结项期间。六、报销的票据内容必须直接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且提供支持性资料。七、项目经费支出使用合乎情理,金额符合实际。八、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数据采集费需提供支持性资料。九、餐费、汽油费、电话通讯费、上网费等费用必须直接与项目研究相关。十、如课题费报销中涉及下乡问卷调查、座谈及所需的日用品相关票据,需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包括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用途,数量,明细内容,使用人员等)。第四章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一、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工作人员和其它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严禁一人代签,多人领取。二、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它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严禁一人代签,多人领取。三、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四、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五、印刷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六、出版费: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出版费。七、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汽车油费等其它费用。八、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经费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费支出。九、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十、管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管理费的支出总额,重大项目每项不超过5000元;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3%,其中,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年度项目中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严禁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第五章   附则一、对违反本规定者,停止配套资金的拨付。二、本办法由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项目经费审核报销条件编号项目名称经费开支要求1劳务费1、需提供劳务使用情况的说明材料(使用内容、人员姓名、是否为课题组成员、是否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工作人员)。2、需提供附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签名或手印及科研部门负责人和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的领款单。2专家咨询费1、需提供咨询情况的说明材料(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专家姓名)。2、需提供包含收款专家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及本人签字的领款表。领款表需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3、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3数据采集费1、需提供问卷调查和数据采集情况说明、最终数据样本、案例分析资料等相关材料。2、需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签名或手印的领款表。领款表需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3、对其中一些无法提供正式票据的费用,需写明相关费用的具体用途及数额。编号项目名称经费开支要求4资料费1,资料内容必须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并提供包含资料名称的明细表。2、涉及购买办公品及图书等商品时,需提供所购物品明细清单附件。5印刷费1、提供包含资料名称的打印印刷、复印及出版补助等明细清单附件2、提供正式发票6差旅费1、需提供开展调研或者学术交流等相关差旅费情况的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数、内容,以及相关调研成果或学术交流材料等);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2、提供票据所显示的时间必须与调研时间或者学术交流时间相一致;如因为特殊情况产生不一致的现象的,必须做出书面说明,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7餐  费应当与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等)一起报销,如只有餐费发票,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单位科研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可作为报销依据。8汽车用油费1、需提供相关说明(开会或调研的地点及汽油费、出租车费的预算)。2、油票需确实为所到地点及途经加油站所提供,确保油费合理性,真实性。编号项目名称经费开支要求9会议费1、需提供会议情况的说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数内容)。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2、所提供的正式票据显示的时间必须与会议时间相一致,如因为特殊情况产生不一致的现象的,必须做出书面说明,科研部门负责人及校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设备费用1、设备按学校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购买。2、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11通讯费需提供明细预算,按审批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报销。12出版费要提供研究成果的正式出版物或出版单位的预期出版证明。13其  他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