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一位官员,从不用刑也无冤案,史书称:千年以来无人可比

说起武则天时的法官,除了狄仁杰以外,很多人都会想到酷吏来俊臣、周兴。在当时的唐朝,已经进入了武周时代,为了加强监管,武则天放任这些酷吏横行,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将当时的政治空气制造得非常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人都躲之不及,生怕惹上了这些活阎王。然而,有一位“法官”却坚持正义,以生命来捍卫法律和公道,不仅敢于酷吏斗争,即使是武则天也不畏惧。他就是名垂千古,被《新唐史》誉为“虽千载未见其比”的徐有功。

徐有功的起步很低,只是蒲州任的一名司法参军,官职很小。然而,在别的官员得过且过时,他却在这个岗位上大放异彩,最终名动京城。在当时没有嫌疑犯一说,凡是被告都会作“有罪推论”,先挨板子再说。如果能熬下来,也许能见到光明,如果熬不下来,没有罪也是有罪了。

但是徐有功办案,却讲究力求宽仁,他审理一切案件,都力图用仁义道德来感化,再通过对于案情蛛丝马迹的侦破,从来不动用刑讯。在任职三年时间内,他侦破了无数案件,复核之后无一例冤案,更为难得的是,刑具都沾满了灰尘,从来没有使用过,因此徐有功被当地称为“徐无杖”。这个名声越传越响亮,他最终在永昌元年入朝担任了司刑寺丞的重任。

此时,在位的皇帝是懦弱无能的唐中宗李旦,实际上是武则天掌握实权。为了加强通知,武则天实行了恐怖统治,任用的都是一些臭名昭著的酷吏,而像“徐无杖”这样的司法官员是凤毛麟角的。但他没有同流合污,反而成为了当时的一股清流。

一个叫做颜余庆的人,仅仅担任贵乡县县尉这样的小官,被人诬陷涉及李冲谋反案。武则天将这个案子交给来俊臣办理,来俊臣的手段多得是,三两下就颜余庆屈打成招。来俊臣还不过瘾,特地将颜余庆列为李冲谋反案的“魁首”。武则天看过供词和来俊臣的意见后,转给司刑寺丞定罪。

司刑寺丞就是刚刚上任的徐有功,按照规矩,一般都会尊重侍御史的判决结果。然而徐有功却反复琢磨案情,并了解到颜余庆已经受过酷刑,奄奄一息。他深知其中的奥妙,虽然不能违逆武则天的意思,却将颜余庆改为“支党”,由斩首而改为流放三千里。

这个判决让来俊臣、魏元忠等一帮酷吏非常愤怒,他们挑拨是非,在武则天耳边诬告徐有功,甚至诬陷徐有功。武则天下敕令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并打算在第二天朝会上,给徐有功一个颜色。

然而在第二天上朝的时候,官位最低的徐有功率先发言,他向武则天表示:虽然颜余庆与李冲是有点关系,两人有书信往来,也为他收过债,但如果按照魁首定罪,实在不妥,有违大唐的法律。

武则天怒气冲冲地问:那照你这么说,到底怎么样的才是魁首?

徐有功不急不慢地回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这两点颜余庆都不是。当然不是魁首!

武则天又气急败坏地说:难道颜余庆就不能定个魁首的罪?

徐有功据理力争道:如果他是魁首,早在李冲谋反的时候就已经伏法了,怎么会到现在?明明是有人借题发挥啊!

武则天虽然希望酷吏给她办事,但她还是一个圣明的人,也欣赏刚直不阿的大臣,见到此情,也知道这件事不占理。于是,她找了一个台阶,让徐有功重审此案,这样颜余庆才捡回一条命。

在武则天时代,徐有功处理这类案件很多,不仅与来俊臣也与魏元忠、周兴等酷吏发生过冲突。由于他太敢在武则天面前说话,至少有三次被武则天下令处斩。临到法场时又被赦免,罢去官职,改为庶民,但武则天总念及他是忠臣,还是将他重新启用。

就因为徐有功的正直,酷吏的行为才逐渐收敛。史书对他高度评价,而当时人也说: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唐中宗继位之后,更是追赠他为越州都督,更高度褒扬他:

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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