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关注】---237号令吹皱一池春水,各种年报咋整?
昨天下午胖剑火急火燎十分钟赶了个稿子,不是要第一时间解读文告嘛,赶紧啊,急急忙忙解读完吧,报协没有发布额度了,一天只能发一篇,也是笑倒在平台啊。
这不,一早六点,报协大鹏利用大家起床上厕所的空档给发出来了,好一份厕所读物!
有兴趣的自己去看看哈,急急忙忙解读的,错字别字甚至还有部分不严谨的地方,大家包涵哈:
重磅解读!今天之前对AEO的认识需要全面重新梳理:海关总署第237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
但是,咱们今天要说啥呢?说年报啊!
呐呐呐,前不久,大家都知道,这年报啊,八成是要凉凉了
为啥这么说呢,我们回顾一下之前海关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8号(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减轻广大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进出口企业暂缓向海关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17年12月27日
呐呐呐---都看到了吧,年报要跟工商、商务家族联合报送了,一曲二泉映月送给年报系统:
可是,昨天!237号令发布了,矮油,峰回路转:
第七条 海关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企业实施信用管理。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
当年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
第八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一)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
第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四)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超过90日的;
很重要有么有,事关企业信用!
辣么: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难道这就是另行公告的其中之一?我们等的就是它?此处应有歌曲:
《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作废了
《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粗线了
这俩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东西?
如果是
冤冤相报何时了?
如果不是
你方唱罢我登场?
辣么暂时!各位关务同仁还请记住6月30日前有个要报的东西哟,到底是啥?我们拭目以待!
好,说完这个年报,我们还得说说其他年报!
嗯,这个年年报,但是年年有人不会报,康忙,上南京海关12360:
今日是3月8日,赶紧办理减免税【年报啦】20多天后,你将面临不能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后果哦!
根据海关总署第179号令,减免税申请人在每年的第1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否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2.工商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或者密钥版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税务年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那么知道税务年报是啥了吧?税务年报又叫“汇算清缴”,这东东一般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要完成!
与财务关系不和谐的关务同仁请看下图:
是不是一脸懵***,这是什么鬼?嘿嘿,我就先给你们看个政府的无奈: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在各级商务、财政、税务、质检、统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2017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参加联合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数量达到了23.5万家,并已超过2016年参报企业数量。
为认真落实近日印发的《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31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各项工作,经研究,今年联合年报截止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顺延至2017年7月15日。
那么今年怎么报?给你你们看一下去年的通知,有兴趣的可以打开这个网址感受下:
1、年报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网络申报地址:http://lhnb.mofcom.gov.cn/
悄悄地说好多企业没报,也不知道,只是这个---以前也没啥,但是以后会不会联合惩戒啊,说不好啊,有时间的还是报一报吧
外汇哪有什么年报?以前的年检不是早就取消了,呵呵哒,是取消啦,但是,外汇的存量登记不要忘记啊,虽然这玩意一般财务干的,还是提醒下,谁让好多苦逼关务还干着外汇核销呢
主要有这么两类要办:
▌第一类: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在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申报FDI存量权益登记;
▌第二类: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在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应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
起因呢就是《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文)。该文取消了以前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同时境内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闪亮登场。登记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
千万不要忘记哦!因为这玩意后果也是很严重滴,跟海关年报一样的疗效: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被业务管控的情况下,银行不得为企业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最后,祝各位女同胞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