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考点整理,收藏!
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希望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帮助大家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及维护保养的相关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 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 30 m 且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 20 m 且有 1 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 10 m 且有 2 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 8 m 且有 3 个弯曲时。
系统导线敷设结束后,应用 500 V 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且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 MΩ。
槽盒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 6mm:
(1)槽盒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槽盒转角或分支处;
(3)直线段不大于 3 m 处。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剧器的安装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 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 0.5 m 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 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 0.5 m。
(4)在宽度小于 3 m 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 10 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 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 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探测器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 0.3 ~ 1.0 m,高度大于 12 m 的空间场所增设的探 测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的规定。
(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 100 m。
(3)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4 m。探测器光束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不 应大于 7 m,且不应小于 0.5 m。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非高灵敏度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不宜安装在天棚高度大于 16 m 的场所。
(2)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在设为高灵敏度时可安装在天棚高度大于 16 m 的场所, 并保证至少有 2 个采样孔低于 16 m。
在宽度小于 3 m 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 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 m。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功能调试
(1)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采用减光率为 0.9 dB 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采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减光率为 1 ~ 10 dB 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挡遮光路,探测器的 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4)采用减光率为 11.5 dB 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或故障确认灯应点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系统的年度检查可根 据检查计划,按月度、季度逐步进行;月度、季度的检查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