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告诫人们,结党营私与独断专行,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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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是指发生在明朝的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九族,后又以他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党之狱”,简称“胡狱”,为明初的四大案之一。(另三大案为:“空印案”、“郭桓案”与“蓝玉案”)
胡惟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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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告诫人们:一个人如果结党营私再加上独断专行,则他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下面就来介绍
胡惟庸是如何获得其可耻下场的。
一.同乡推荐、遇事小心,博皇上欢心与宠信
胡惟庸,是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与明朝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是同乡。他于龙凤元年(1355年),在和州投靠朱元璋,并凭同乡的照顾与自己的勤奋,从元帅府小官做起,到洪武三年(1370年),升到中书省参知政事。
由于同乡李善长(明朝的第一任宰相)退休前的极力举荐,加上胡惟庸曾以遇事小心谨慎而博得朱元璋的欢心,所以,朱元璋认为胡惟庸有才干,就很宠信他,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先任他为右丞相,约至洪武十年(1377年)又进左丞相,使得胡惟庸位居百官之首。
二.结党营私,独断专行
多年独相的胡惟庸,没能保持谨慎处事、低调做人的早期风格,反而开始骄纵跋扈、狂妄自大起来。他代替李善长成为了朝中“淮西派”的头目,并且到处拉帮结派、排除异己,直至结党营私。
胡惟庸画像
当“浙东派”的代表刘基生病后,朱元璋派胡惟庸带医生去探视,他竟然对刘基下毒。毒害了死对头刘基后,胡惟庸在朝中便更加无所顾忌了。大将军徐达对胡惟庸极其厌恶,并到朱元璋面前弹劾他。胡惟庸于是诱惑徐达的守门人福寿,意图谋害徐达,但被福寿揭发而未得逞。学士吴伯宗曾弹劾胡惟庸,也差点大祸临头。
胡惟庸还与太师李善长相勾结,将自己哥哥的女儿嫁善长的侄子李佑为妻,俩人从之前的师徒,又增加了一层亲戚关系。居高位后,各方面热衷功名之徒,以及失去了职位的功臣武夫,都竞相奔走于胡惟庸的门下,贿送其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计。他照单全收,还趁机拉拢同党。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胡惟庸还非常独断专行,当遇到生杀废黜大事时,胡惟庸有的不报告朱元璋便径直执行了。内外各部门的奏章,他都先拿来看,凡是陷害自己的,便扣下不上呈。
胡惟庸剧照
在胡惟庸定远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笋,且出水数尺深,此时就有献媚的人说,这是祥瑞之兆。他们还说胡惟庸祖父三代的坟墓上,晚上都有火光,照亮夜空。胡惟庸听后不仅高兴和自负,而且从此有了异心。
三.企图谋反,事败被杀
日益独断专行、狂妄自大的胡惟庸,竟然不满足于现状,滋生了谋反的企图。他私下联络被朱元璋处罚过的大臣、将领,如从陕西回来,擅自乘坐驿车的吉安侯陆仲亨,以及奉命安抚苏州军民,整天沉溺酒色的平凉侯费聚,并对两人威逼利诱命其为自己服务,还令他们在外面收集兵马。
胡惟庸又曾与陈宁坐在中书省中,阅览天下兵马簿籍,令都督毛骧将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收为心腹,说:“我会用得着你。”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的弟弟,胡惟庸的女婿李佑的父亲,胡惟庸令他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纪已老,不能坚决拒绝,开始不同意,后来便默认许可了。
胡惟庸像
更加可耻的是,胡惟庸为寻求外援,甚至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引倭寇,与他们约定日期相会。又派元旧臣封绩致书元朝,向元朝嗣君称臣,请求出兵做外应。正当胡惟庸打着如意算盘,认为通过里应外合的谋反,一定能成功之时,两件突发事件打破了他的梦想。
第一件事是,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奔驰过市,坠死于车下,胡惟庸将驾车的人杀死。朱元璋大怒,命他偿命。胡惟庸请求用金帛补偿驾车的人家,朱元璋不允许。胡惟庸害怕了,便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图谋起事,密告四方以及依从于自己的武臣。
第二件事为,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国来进贡,胡惟庸等人竟然不报告朱元璋。后来被宦官发现了,便进宫奏告朱元璋。朱元璋大怒,下敕令责备中书省臣。惟庸和汪广洋当即叩头谢罪,但暗暗地将罪过归咎于礼部,礼部大臣又归咎于中书。
明太祖朱元璋像
朱元璋更加愤怒,将各臣僚全部关押起来,究问为首主持的人。不久,赐汪广洋死,汪广洋的妾陈氏为他陪死。
第二年正月,胡惟庸同党涂节将其企图谋反事宜上报,在太祖面前告发了惟庸。御史中丞商暠当时被贬为中书省吏,也告发了惟庸的阴谋。朱元璋大怒,下令廷臣轮番讯问。廷臣审讯后说:“涂节本来参预阴谋,见事情不成,这才将变乱上告,不可不杀。”于是朱元璋同时诛杀了胡惟庸、陈宁和涂节。
胡惟庸死后,他造反的阴谋暂时还没有全部暴露。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事情才败露,正好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自首告发李善长和惟庸往来情况,而陆仲亨的家奴封贴木也自首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庸三侯与胡惟庸共谋不轨。朱元璋闻听后大发雷霆之怒,立即下令肃清逆党,最终被诛杀者达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剧照
因“胡党”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位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等一公二十一侯。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随即罢除丞相之职,革掉中书省,并严格规定明朝之后的君王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从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总之,“
胡惟庸案
”是指发生在明朝的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九族,后又以他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的案件,为明初的四大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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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告诫人们:一个人如果结党营私再加上独断专行,则他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我们应该以“
胡惟庸案
”为反而教材,作为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真心实意、踏踏实实地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切忌像
胡惟庸那样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甚至干出有损于国家与人民的大逆不道之事来;如为普通公民,则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正道上,多为祖国贡献力量。
胡惟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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