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探奇】游仙都峰记-袁枚
游仙都峰记
或告余曰:子从雁宕归,则永嘉之仙岩、缙云之仙都峰均可游焉。余谨识之。
误记仙岩为归途之便,舟行十里,方询土人。曰:“南北殊路矣。”心为缺然。及至缙云,以仙都谋之邑宰,有难色,以溪涨辞。余遂绝意于游。行三十里,止黄碧塘。日已昳,望前村瓦屋鳞列。从隶曰:“此虞氏园也,盍往小憩?”如其言。园主迎入茗饮,未暇深语,仍还旅店。将弛衣眠,闻门外人声嘈嘈,则虞氏昆季。曰:“别后见名纸,先生即袁太史乎?”曰:“然。”乃手烛,上下照,唶且骇曰:“我辈幼读先生文,以为国初人,年当百数十岁,今神采若斯,是古人复生矣,愿须臾留,明日陪游仙都。”余未及答,而少者卷帐,长者捧席,家僮肩行李。已至其家,折堲张饮。
次日,厨具馔,里具车,导入响岩。石洞隆然,叩之应声,有小赤壁,有鼎湖,草树卉歙,高不可上。仙榜岩雉堞,横排可书数,百姓名“暘谷”,为溪水所啮,非梯莫登; 仅遥瞩于大方石上有宋嘉定摩崖及王十朋诗,约略可识。未一日,而仙都之游毕。仍宿虞氏家。
嘻! 是游也,非虞氏主之,则仙都不可游,非从隶有请,则不诣虞氏; 非日尚晏温或有雨,则从隶虽请亦不往; 非具生纸以名通,则虞氏亦不知我为何人。我之当游仙都,仙都之当为我游,天也,非人也! 然仙岩咫尺可游,而于意外失之; 仙都心已决拾万不能游,而于意外得之。一游也,无大关系,而世事之桀午如是,其他何可类推哉! 函记之,以志遭逢之奇,以表虞氏好贤之德。主人名沅,字启蜀,为唐永兴公之后人。
袁枚曾为自己的别墅取名“随园”,在《随园记》中,他写道:“余之仕与不仕,与居兹园之久与不久,亦随之而已。”这种随缘自适的人生哲学同样贯串着《游仙都峰记》全文。
这篇游记的着眼点不在于状写山光水色,而在于记述人事遭际,从而寄寓作者的一段人生体验。故在写法上多采用小说笔法,记事与记人并重,读来令人觉得事件较为曲折,细节颇为生动,是一篇带故事性的游记。
事件是从作者误记旅游行程开始的。当初,有人告诉他“若从浙江雁宕山返回江苏寓所,路上可连带游永嘉的仙岩和缙云的仙都峰。可是,动身之后,走了10里水路,才打听仙岩,当地人回答说,错过了,不顺路。当时,作者正往缙云的方向走,而永嘉在缙云的南面,故有“南北殊路”之说。作者得知此事,未免若有所失,引为憾事。不过,错过了仙岩,还可以游仙都。作者到了缙云,便向县令说出观赏仙都峰的意思,没料到,县令不大热情,面露难色,以溪水上涨为由推却了。见县令这样冷淡,作者顿觉扫兴,干脆打消游仙都的念头,继续赶路。过了30里,来到黄碧塘。这时,太阳已经偏西,但见前面有一村落,瓦房密集,随行的人说,那是虞氏园。到了园里,主人出来相迎,以茶招待。主客间寒暄过后,客人们便起身告辞,返回旅店。本来,这是一面之缘,作者也不以为意,正准备解衣睡觉。忽然,听见外面有人声,来人正是刚认识的虞氏兄弟。文中的“昆季”即兄弟,长者为昆,幼者为季。虞氏兄弟的到来使作者颇觉意外,当他们说明来意后,更令人觉得世间真有奇遇。原来,作者一行人走后,虞氏兄弟才看清楚作者留下的名片 (名纸),始知刚才接待的正是鼎鼎大名的“袁太史” (袁枚于乾隆四年考取进士,入翰林院; 明清时称翰林官为太史)。他们从小就读作者的文章,以为作者是清初人,没想到“袁太史”仍在世上,而且还有缘晤见,不禁惊喜。出于对“袁太史”的仰慕,虞氏兄弟连夜赶来,一方面向作者表示失敬之意,一方面想留他移居虞氏园,次日陪游仙都,以表私淑弟子之情。在这里,作者的笔触细腻而生动。如写虞氏兄弟在听到作者确认自己就是“袁太史”时,“乃手烛,上下照,唶且骇曰……”其疑幻疑真、意外惊喜之状宛若目前。文中“唶”意为赞叹。又如,虞氏兄弟请求作者移居虞氏园,未等作者答允,“而少者卷帐,长者捧席,家僮肩行李。已至其家,折堲张饮。”作者通过细节描写,突出表现了虞氏兄弟那种热诚、恳切之情,这是令客居异地的作者大为感动的。文中“折堲”指剪除烛烬,“堲”是已烧成灰的烛头,“张饮”意为张罗筵席、款待客人。在虞氏兄弟力邀之下,作者游仙都的愿望便意外地有了着落。
接着,作者记述次日游仙都峰的经过。仙都,在缙云县城东10公里处,本名缙云山,传“有彩云仙乐之异”,唐天宝七年 (748) 敕改今名,是我国道教的第二十九洞天。如作者所云,山上有小赤壁、鼎湖等景观,其中,鼎湖一峰,卓立青空,尤为著名。旧志云:顶上有湖,多生莲花,为黄帝轩辕氏炼丹升天处。南宋王十朋有诗曰:“皇都归客人仙都,厌看西湖看鼎湖。”本文作者也提及大方石上有王十朋诗。文中“卉歙”意为林木摇动之声,“歙”,意为吸气;“摩崖”指在山崖石壁上所刻的文字,其内容多为铭功、记事,有时也选刻儒书、诗文、佛经等,作者见到的是南宋嘉定年间 (1208——1224) 所刻的摩崖。在这里,作者在描述仙都峰富有特色的景观之余,特意点明这一天的旅游是以“厨具馔,里具车”始,以“仍宿虞氏家”结束,其实是暗写虞氏兄弟为作者游仙都而忙碌了一整天。事实上,要不是他们诚恳邀请、精心安排,作者恐怕无缘亲睹仙都的姿容,况且他本来就“绝意于游”。因此,在作者看来,仙都之游与虞氏兄弟是不可分开的。由于有了这层意思,文中的记游文字便与上文协调地统一起来了。
本来,游仙都的前前后后已如上述,本文即可收煞,但这一次旅游给作者的印象太深了,是一次难得的人生体验,他觉得有必要写出自己的感悟。触动作者思绪的并不是仙都峰的种种奇观,而是与虞氏兄弟的奇遇。这种奇遇引发他思索处世的哲理。在他看来,世间的事情难以预料,所发生的一切都属“天意”。他能游仙都,是天作之美:“我之当游仙都,仙都之当为我游,天也,非人也!”既然如此,一切都只好顺其自然; 万事不可强求,该得到的必定得到,不该得到的必定不能得到。其“天也,非人也”一句,既有宿命论色彩,又是作者随缘自适人生哲学中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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