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论天之道

《道德经》中的天之道

在《道德经》第中多次提到天之道。所谓天之道是老子借上天的旨意而指出的天下之道理,也即言人间所谓的天理,正如《周易·系词上传》所言“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

老子所论天之道概括起来有三个要点:公平,公正和正义。这三点有机的结合构成了人类社会道统的牢固支柱。

1.天之道对社会财富合理的均衡是最公平的天理

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 ,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道德经》第77章)上天是公平的,在分配财富时,会把一些人多余的东西补充给那些缺乏的人。而人类社会正相反,却减损不足的而奉献给多余的,使得富有的人越来越富有。什么人能够将多余的财富奉献给天下人,只有得道者。

“损有余而补不足”是对有道者或君子的高尚境界要求,“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周易·谦卦系辞》)君子应拿出多余的东西补益给缺乏的人,均衡物品(财富)而公平的分配,从而实现共同富裕。

在私有制社会中,人们大多情况下都是期望自己拥有的财富多多宜善。但大多数人不可能富起来,只有少数人富起来。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决定了财富积累的马太效应,使富人赢者通吃,越来越富。

这些富起来的人大体有三种表现:一些人有主动捐建学校或救济贫病等善举,但这只是少数的道者或智者;大多数富人只会千方百计奔着更富,算计如何避税,转移资产,提前谋划将财富完整的传给子孙。他们不可能有回馈社会的自觉。为富不仁是这类人的真实写照;更有甚者,少数暴富者为了得到的更多,去贿赂官府;或组建黑社会帮会,甚至去捐助危害国家的敌对势力。这些则应归入富人中的败类。

在封建社会,富人中也曾出现过所谓仗义疏财的侠客义士,但他们大都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或者因某些机缘巧合事件而感动,从巨量财产中拿出九牛一毛来施舍,但这只不过是为了博取善名。这类人群中伪善者居多,真善者较少。

如果统治者对个人财富积累没有限制条件和相应的税收等政策,让富人拿出一部分财产奉献社会无异于与虎谋皮,所谓先富带后富就是一句空话。天之道自然调节财富的均衡,大家共富是最公平的天理。古往今来所有主张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人都是替天行道者。

2.天之道是最公正的裁判

老子认为,作为有道者首先要“不贵难得之货”,(《道德经》第64章)不爱财,其次对于他人、对于社会奉献要“功成身退”,(《道德经》第9章)不贪图功名地位。“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81章)对百姓利而不害,只讲奉献,从不索取,不与民争利。“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第66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招而自来”。(《道德经》第73章)因其不争名夺利,所以天下没有人与他争夺,最后的胜利是属于他的。

上天对于舍小家为大家,奋不顾身为民众奉献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者,上天一定不让他们吃亏,最终的结果让他们排在众人之前,“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而身先”。(《道德经》第7章)

上天对于那些真正慈善的人的补偿是让他们“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道德经》第81章)

老子认为对财富过分的贪求是心灵堕落的表现,其行为和结果是背道而驰的。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46章)人的灾祸或过错皆因贪欲所致。

财富积累多了不见得一定善终,老子提醒那些暴敛财富的人:“金玉满堂,莫之能守”(《道德经》第9章)不知满足的疯狂敛财,最后不知花落谁家,只是替他人做嫁衣罢了。千年流传的谚语“富不过三代”,是历史反复验证过的铁律。当今社会富家子弟“坑爹”的也屡见不鲜。

“少则得,多则祸。”(《道德经》第22章)对有些人多余的财富也许是一种难以承受之重,“余物赘形”,甚至因此不寿。“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之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道德经》第50章)钱太多了,不知如何花销,骄奢淫逸,醉生梦死,胡吃乱造,糟践了身体。

为富不仁者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道德经》第9章)“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道德经》第67章)没有慈悲和恻隐之心,只知道穷奢极欲,争先恐后的敛财,实际上得到不是财而是仇恨,“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岂是虚言。

从健康的角度反观善恶行为对自身寿命的影响是直接的。生理科学研究发现:当人心怀善念时,正向系统被启动,人体内会分泌出令细胞健康的神经传导物质,免疫细胞也变得活跃,正念常存,人就不容易生病,所以善良正直的人往往更加健康长寿;而当心存恶意时,负向系统就被启动,身体机能的良性循环被破坏,人就容易生病甚至早夭。

老子痛斥那些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的富人和贪官污吏“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道德经》第53章)这样人比强盗还过分。而恃财作恶的罪犯绝不会有好下场, “强梁者不得其死。”(《道德经》第42章)罪无可赦,身败名裂。“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周易·系词下》)等到戴着刑枷走向刑场时再想回头已经晚了。

善者得善,恶者招灾,天道是最公正的裁判。

3.天之道是终极的正义

老子说: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第79章)慈善的人都会得道上天的眷顾,而那些为富不仁者和伪善者必遭天道的报应。作恶者会遭到严惩。正如孔子所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文言》)

勤劳致富而乐于助人者自然得到人们的赞赏和尊敬,攫取不义之财作恶多端的败类必将遭到惩罚。所谓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周易·系词下》)

执法虽然严苛,但对于那些靠侵占公有资源或以坑诳拐骗等不正当手段发财的暴发户们,以及狂吸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其疯狂贪占财富的势头也只是稍有遏止。他们之中仍有心存侥幸者,这是因为在这些人看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已经过时了。他们有此看法的原因之一是任何法律都有漏洞,而辩护律师的职业就是搜索这些漏洞以求为罪犯免罪。原因之二,钱权交易而行政干预司法不仅置法律于虚设,甚至颠倒是非黑白,无罪变成有罪,而有罪变成无罪甚至有功。因此,他们认为只要有钱有关系就可摆平一切。

法律一旦遭遇金钱和权力便显得苍白无力。但天之道的大网不会疏漏,“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道德经》第73章)。“人在作,天在看”,上天记录着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作为因果报应的依据。

对有些人,任何规劝都不会起作用,因为他们只相信钱是万能的,不相信因果报应。他们甚至可以举出古代谚语为证:“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人埋”。他们认为所谓因果报应是骗人的。

“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才是天道。天理昭昭,天网恢恢,报应如影随形。

做了坏事,如果这辈子没能“现世现报”,那就延续到下一辈子来偿还孽债,直到还清为止,甚至投胎转生后扮演的角色也与前世的业力积累有直接关系。

个人作恶不仅惹祸上身,而且还会祸及子孙三代。道教经典《太平经》最早对因果、承负思想做出较为系统的阐述:不修道德,三代承负,受人褒贬,难逃世人耳目。而做善事积阴功则积累福报,或是今世回报,或是下一世回报,同时还将福荫子孙后代。

上个世纪末蓬勃兴起的“濒死体验”与“催眠回溯前世”研究成果表明:生命轮回、另外空间、因缘果报是真实存在的。一些具有回溯前世特异功能的人现身说法,在前世做了某事,在现世还债,每件事都很应验。

综上所述,证明老子所论因果报应的“天网”实时笼罩天地,人所作的善恶行为均无所遁形。即使侥幸从“法网”中遗漏的罪犯也将被“天网”一网打尽,以天道的方式予以严惩。老子所说的“天网”是最彻底惩恶扬善的神器,老子所论的天道体现了最完全的终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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