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识婚姻应期之十三

搞图片,玩音频,不能讲是不务正业,但确实不是我能着迷的。

这几天,弄了不少图片,到后来,感觉还是无趣。

还是继续公布这阴阳的解读。停停,也挺有好处的。回头看看,温故知新。

我的感觉,基础,始终是基础重要。命理深入,确实没有“诀”,诀,都是学有所成者编来自己使用的快捷方式。

关于婚姻迟早,结婚的主体是配偶星。

不管内容吉否,情感吉否,结婚就是结婚。人到了,领证,至于人死不死,好不好,不管。瞎子残疾不管的。

配偶星的存在被肯定和否定,配偶星动应的迟早,动应的配偶星被作用,是判断婚姻迟早的依据。配偶星在不在,有没有,这是一。有了,作用上不要被否定了。光有,没有用。有没有,要被肯定否定,(能否存在下来)看他动应得迟早,后面要详细论动应迟早

命局里面动应迟,命局中被肯定,只是在时上面被肯定的,时间顺序上就是晚,谈都不用谈的。

出现得早,不是早,这个早要被肯定,早肯定。肯定的因素在时柱,你照样晚。出现得晚,就是晚,即使被早早肯定,也是晚,因为他出现就晚。

当然年月大运有早肯定的因素在,不排除星在运上早出现。

年上动应的早,那就叫早婚?那不行,还是得看肯定否定。

动应早,就是早早有那因素在动,动未必就吉,未必就能产生平衡。

动应早,关键是要肯定平衡早,这才是关键。

动应早的,年上子水配偶星,弄一个戊子,再生一个未月,被否定的,动应早有什么用呢?人是出现了,想结婚,没门。所以说还要肯定。

子水配偶星,男命土日主,女命火日主,那就是年支早年运限,早早见了配偶星,动应在时间上,在运限上,老早就见了。

见了,可是戊子,未月,这个子水,是个被否定的因素,说明“早”是“不存在的”。

光有肯定(因素),八字中一个不现,大运走三步,见不到配偶星,有是有,没有发生,有什么办法呢?动应为发生呀。所以要肯定,还要动应,主体是配偶星。

年月主体上,是肯定配偶星能存在的。

比如甲日主女命,土的月,配偶星肯定能存在,但是,运上,就是不见配偶动应。

你建好了安乐窝,人不见,无用。

肯定否定当然是讲作用,除了在月气上的旺衰外,另外存在不存在,还有作用关系。命局出现被否定了,告诉否定了,你还在那里拿他当回事,就不可能了。

肯定否定,一般是有月令决定的,月令是权威,告诉你,只要月令在,如果没有制约,那对气,请你消失。

月令让你消失,你出现,就是“被消灭者”。你在局中出现了,有用吗?无用。

你得找人帮忙,或调和,或吃住他的人,这样才有你立身可能。这就是生助护卫。

配偶星的阴阳吉凶,那是吉凶状态问题,是婚姻内容吉凶。配偶星存在着吉,是这个人好不好,是吉凶内容问题。

存在和吉凶不是一回事。

存在,就是有。有,不等于好。

不管好不好,结婚谁能保证人好?只论结婚应期,不管吉凶内容的。看什么时候结婚,是迟是早,哪一年。只管这个。论清楚应期后,再论好不好。

论结婚的应期,论的是日主与配偶星“能”共同存在。简单讲,就是弱者“有气”。

结婚应期,跟配偶星食伤星夫妻宫,和这些吉凶没有关系。吉凶是阴阳,跟阴阳吉凶没有关系。各论各的,该论什么论什么。

这是表述上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的表述。

结婚应期,当然主体在年支结婚证。日主与配偶星在年支得吉,这是那个那个“证”的依据。至于拿证,与家庭生活是否一定爽歪歪,不是一回事。

比方,两个人早上领证,对结婚法律认可是吉的。但是,下午,一方就飞到欧美去了,这是完全可能的,这样,夫妻宫家庭生活就未必是吉的。

配偶星要有气,有存在,又要动应,又要不给否定作用,这是一个依据。

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的。

都要从太极的观点,阴阳两方面去考虑,配偶星要存在,那么破坏配偶星的就是他太极的对立面,他存在你就不存在,你存在他就不存在。要看配偶星的存在,就要注意到否定配偶星的存在的那个字。

否定配偶星存在那个字。男命比劫当令,女命食伤当令。就是否定配偶星存在的字。

这个否定存在,否定的是一种“共同存在”。

男命看财,要财星在这里存在,再早一点动应,好了,就怕比劫克财。财星没动应,比劫在那动应了,找财星,到哪里找去呀?要找都被人家抢走了。对立面,专门抢财星的。

女命要找官星,官星没有动应,没被肯定,倒霉的食伤星被肯定了,怎么去找配偶星呢?他已经被否定了。

看配偶星,当然也看配偶星的对立面的因素。看破坏,否定配偶星存在的因素。一个问题的的两个方面,后面论干支内容,五行内容上,特别是干支内容那才叫奥妙。内容多归纳一下发现也不多。

你看到有存在,不一定真能存在,要被肯定才能存在,有肯定因素在,即使不见,也能存在。你看到了对立面存在,被肯定了,你就难得存在。你看到有,要肯定他。你看到敌人在,要否定他。

要有太极阴阳的观点,要看财星存在,就怕比劫存在,看官星的存在,就怕食伤存在。配偶星被否定,那婚姻叫晚,叫无。就是没有人,剩女,想嫁人没有人娶。这是情缘的早晚依据。仅仅以情缘(出现)的早晚依据就断结婚早晚,那还不对。情缘早晚,人家12岁就情缘了,断结婚,也不是的。还要看配偶星是在结婚证里(得吉),这个才是结婚的依据。

完整的话是,结婚证里面肯定的配偶星(产生吉作用)的早晚,为结婚早晚的依据。

不是有情缘就非结婚不可。情缘是异性缘,不是感情缘。定位是配偶星,配偶星是异性缘。

情缘的发生,是不讲吉凶的,孽债,也算情缘。

但结婚,应该是讲吉凶的,只有结婚证吉,夫妻双方使结婚证吉,才能结婚。

有些讲官杀混杂的,这个是情缘多多,但不代表吉。被多人干扰,不得安宁,也要承认是缘分的事情。不是讲有缘分就以吉推。

有些早婚口诀的。年月财官没有破,四柱干支三六合,日干旺相财官多,早婚标志不用说。财官多,是有动应有肯定,但是财官多,万一日时多呢?不好说,断早婚还不行。

但是前面讲,年月财官没有破,就是没有被否定,被刑克搞否定了,那不行。

三六合,是多数术数中一种应期方法,六壬六爻都用这种冲合来做应期的标志,但理论上讲是笑掉牙的事情。不懂应期的。应期不能死板,就靠合,不对。

年月配偶星可能早,但要肯定,日时出现配偶星可能晚也要肯定。

不管怎么讲,配偶星动应多,情感动应多,如果得到了肯定,自己又有气,那“遭遇多”是一定的。

这种就是一种是“共同存在”的体现。

能否成吉,则是另外考量的内容。

乾造:乙巳 己卯 壬戌 癸卯

早婚,丁卯年结婚。22岁。年上巳火为财星,财星在月气上是被肯定的,早婚。

财星为忌,不管这个,卯木生巳火,巳火为忌,金水做用神,巳火就是坏东西,被肯定,还能结婚呀?结。至于娶老婆凶,不好,那是老婆好不好的问题。反正结婚了,命中老婆就是那样的人,谁保证你婚姻好?

出现这个字老婆就这样子。不光吉凶好坏,包括形象,富贵,身体疾病等都是规定的。丑就是丑,二手就是二手。

年月主体阳重。局中日主壬水弱。财星巳火在证中。

丙子运,丙是巳的结婚证发生,是财星的落实。

子运,就是丙截脚,子运,就是癸水的平台,癸的地盘。丁卯年,只要水一透,就被抓住。

仅是配偶星的规定还不行,还得日主有气能平衡,日主旺,要对方能平衡你,弱,你要有气,能平衡配偶星,结婚是两人的事,不是配偶星来了就行了。

本局日主弱。丙子运,日主得地。

要特别注意的是,日主在大运得地,不是“变强了”,而是有气了,得地了,能进行平衡了。

乾造:乙巳 己卯 壬戌 癸卯

为什么丙子运丁卯年结婚?丙子运,癸卯时,壬水日主,水得助,到丙子运水成立了,成立了就有气了,能平衡财星了。能平衡,两人就往结婚证里跑,那才叫结婚。证里不可能只有一人名字。

丙子运,从动应上看,财星巳火,巳火又在证里,结婚证丙火一动,我就怀疑在这个运上结婚,你动应了嘛,动应那就可能发生,你说为忌,又要平衡的,又怎样?流年不会平衡吗?总归有平衡的流年。我管你命局里面什么方式,总归有个流年能让他平衡的,你去他也去了。结婚了。

我日主在丙子运能去吗?我壬水不是落实在刃星上面了吗?我也有气了,你不要再去扯什么我有土克这些,那是其他吉凶内容。

日主落实在刃星上,就是得气,就是有气,就是发生的阴阳气,有了入地落实按照同五行方式产生对对立五行的影响。这个得气,主要是从作用和目的性上说的。

千万不要讲,壬水在子上面不是相同的,就不能落实,同五行都不能落实,还有什么能落实呢?同样的,地支有子水,天干见壬水,同样是同五行的发生。

这种得气,就是天地同五行同时发力。

但是作为看六亲,则不是同一个人的。

乾造:乙巳 己卯 壬戌 癸卯

你说我壬水受土克了,我官星不吉,官星不吉就不吉,官星不吉只是一个财星就生官星,情感上两情不悦。结婚归结婚,两个不和谐,两码事。至于生子,过家庭生活,结婚独处,都有的,要区分。

丙子运,什么壬水受丙火所生戊土克,那婚姻两性不和谐,那不是结婚的内容。那是婚姻两性生活质量的内容。不要混谈。

家庭生活夫妻柴米油盐酱醋茶,那在夫妻宫,吉不吉,也合扯那结婚证没有关系。

丙子运,你也有力了,有力的财星也动应了,也被肯定了,都被肯定了(肯定有气了),那你们结婚去,正常。

财星重,日主轻。日主动应得气得地,就为共同“扯证”造就了条件。结婚应期就以这判断。

至于夫妻宫不吉,过得窝囊,没有保证结婚就过得安逸的。

这个是局中财星在年上被肯定,有早婚之像,早婚像是肯定的,至于什么时候结婚,是应期的关键。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双方被肯定,共同存在,存在在结婚证里。

这个局,讲的是“共同存在”问题。讲的是旺衰,存在,有气无气,主要在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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