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为什么你的工资卡被冻结,别人的没有?谈法院查控系统

在某卡论坛上混多了,发觉很多被判决强制执行了的人的工资卡依然正常使用,也没有冻结,有的直接就终本执行了。有的储蓄卡有陆续冻结的,今天这卡冻结了,而另外的银行储蓄卡依然正常,而没过几天其他银行的储蓄卡也冻结了,有的是有钱的卡被冻结了,而没钱的没被冻结,这其中的原因论坛卡友们也大概思考总结一下可能是有钱的冻结,没钱的不冻结,大行的冻结而地方性银行不怎么冻结!这法院到底是怎么样的查控系统,我也特地去中国法院执行网去了解了一下。分析如下:

截至目前,银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已与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其中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92家省级银行和部分外资银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网络查冻扣一体化平台。

执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步就是通过内部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目前,法院的网上查控系统早就建立起来了,执行法官只要在案件系统上轻点鼠标,就可以生成文书发送给各个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所开的账户。可谓足不出户就可以对天下了如指掌了,摆脱了以前两个人一起拿着证件舟车劳顿地赶去银行排队办事了。而且这系统会一键生成法律文书,发到各个银行系统中。

来源于网络

一,查询银行卡帐户。

1,法院只查余额,不查流水。因为法院是发文书给银行,银行再调客户资料,所以银行是不会查流水的,反馈到法院那里就应该只有余额了。法院只查余额,不查流水,也查不到已经注销的账户。试想,有多少被执行人明明知道自己被执行了,还把钱放到账户里等着被划走?当然,也有,只是这样的幸运,只能是碰运气。大部分情况下,被执行人账户余额永远为零。

其实,现代社会,一个人不可能不用银行卡,不可能不通过银行卡进行钱款交易。账户余额为零,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没钱的。所以法官在看到银行反馈回来的结果余额为零,法官就可能直接以这个结果为依据说被执行人没钱,直接终本了,主要是执行法官是很忙的,一年可能要处理四五百个案件,除了网上查控还有的要去实地执行查封或控制,早出晚归的,为了完成结案率也也毫无办法的。

像我的储蓄卡就有十张,工资到帐了就还钱和交房租了,其实储蓄卡里本身就没钱,而且我有多家银行的储蓄卡,2016年前就有的,也没有去注销,其中邮政就有三张不同地方办的,这大部分余额都为零,而且卡片早不知那里去了。如果查流水,十几年的卡怎么查呢,总不会凭空猜到我的工资卡吧?很明显对于银行来说这工作量也是很大的。我日常也只用信用卡消费,储蓄卡帐户基本没什么钱了。

2,因为银行实在太多了,所以不可能会全部银行都发送,所以一般会挑执行法院本地的和一些全国性的大中银行。像那些地方性的小银行,可能就不发了造成有漏网的,如果3900多家都发了,也会造成各家银行系统很大的负担。

3,系统查询反馈时间难把控。毕竟每个银行的人力和安排都不同,法院也不可能直接可以查询全国银行的内部数据,所以银行反馈的效率就决定了法院查询的效率了。而该系统的反馈时间在不同银行之间是无法确定的,快则一两个小时,慢则一天、几天,甚至超过一周。就算对于同一家银行发起的申请反馈时长也不确定,所以银行卡冻结就有先后顺序了,大行反馈速度还可以,可能是大银行有专业人员处理这些,小银行就不一定了,可能反馈有没本行的储蓄卡都要好几天。

4,信息流转节点不透明,像快递一样的信息流转节点一目了然,而查控系统法官无法准确预估各个银行的反馈时间,也不可能坐在电脑前等待结果。有时系统查询反馈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大额资金,法官发起网络冻结后隔天仍没有反馈,也会担心资金被转移而连夜赶到外地去进行现场冻结,但辗转几个小时到达开户地银行却被告知刚刚已经网络冻结成功,造成不必要的人力时间投入。

5,银行反馈信息不够统一。以查询为例,银行对被执行人未在本行开户的反馈有“未在我行开户”“查无账户信息”“查无开户信息或已销户”“无此客户信息”“客户识别信息不存在”“查询失败”等多种形式。

二,冻结银行卡的问题了:

1,实际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到办理冻结、扣划等手续,中间是需要时间的,这就给被执行人转移存款留下了空隙。甚至在办理冻结、扣划手续时,银行人员百般拖延,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现在手机转账很方便,被执行人几分钟就能把存款全部转走。这种情况不多,但媒体也报道出不少,还是要给予高度重视的。金融机构的拖延、懈怠、不作为、甚至直接对抗,也是查控路上的大障碍

2,法院的冻结申请到达银行之后,银行系统需要进一步将冻结信息导入到其核心业务系统中才能真正产生“止付”的效果,在业务数量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信息处理迟延。同时,银行系统处理法院冻结申请信息的效率会受其工作制度的制约,比如部分银行工作日晚上、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无法处理“总对总”冻结申请。

3,冻结失败的原因说明中经常出现银行业务和网络维护方面的专业术语,如参数输入不合法、存在待开户账户状态、冻结日期与后台系统营业日不同等。同时,银行的反馈没有备注联络人的电话号码,法官无法及时咨询了解冻结失败的真实原因,所以法官和银行之间的配合也是有些银行没有被冻结的原因之一。

4,案多人少,困扰着每一个基层法院,导致法院的主要精力多用于办理具体的执行案件。像信用卡之类的案件都是集中起诉几十个案甚至是上百个案件批量诉讼,那么执行阶段也得是集约批量处理信用卡案件,集中由专门的人员办理查询冻结了,那么处理起来效率高多了,但具体细节就很难去分析每个执行人的帐户冻结情况了,如果全部一概冻结,可能会造成很多被执行人生活上的极大不便,也会造成大量被执行人到法院去申请基本生活费用,这工作量法院也一下很难承受得了。

三,银行存款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具有流动性强、易于转移的特点,对人民法院执行控制措施的速度提出了要求。信息化时代,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支付,以及近年来越发普及的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加速了银行账户内资金的流转,被执行人一般知道自己会被冻结储蓄卡的情况下,工资一到帐就会转走了,而不会等着法院冻结了就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类的,毕竟本身就负债累累,或者已按自己的想法协商好分享一个还款的,资金一被冻结那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了。而且去法院申请生活费也是要人力时间和金钱的啊!而且法院也不会月月付给你,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才会给你一次,这中间那有钱周转呢!

综上所述,随着信用卡网贷纠纷等案件的大量激争和法院大量的工作压力下,用冻结被执行人储蓄卡的办法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可能没有多大的效果,毕竟现在网络支付的发达,随时随地都可以新办二类卡来使用,而法院也不可能禁止银行给被执行人办新卡,这就造成了执行效果的打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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