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无偿拆借资金要缴纳增值税吗(第99期增值税问答集锦)
351. 我公司和A公司为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上个月,我公司无偿借给A公司100万元,借期为6个月,用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请问这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助理会计师邢凡回答道:
企业之间的免息资金拆借属于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中级会计师彭晓悦回答道: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因此,你公司无偿借给A公司100万元,可按上述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编:邢凡会计师的回答是基于通常意义上的两个法人企业之间的资金无偿拆借,彭晓悦会计师回答的是专门针对问题所述的集团企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资金无偿拆借,且在税收优惠政策时间之内。
352. 我公司找银行贷款,支付贷款利息20万,对于这个20万,银行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们吗?
中级会计师黄丹回答道:
贷款利息,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353. 我公司是在2020年成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去年实际销售616万,请问,我们公司是不是要转成一般纳税人呢?是否要增值税? 要怎么补呢?
中级会计师彭晓悦回答道:
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不转。不需要补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上述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目前没有政策延期的通知。
354. 我们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最近为客户做了几个软件,请问这个软件有什么优惠税收政策吗?在开票给客户的时候,是否可以产品开一点,软件开一点?
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吴乐庄回答道:
1)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职工培训费据实扣除。
3)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上述各位会计师专家意见仅供参考。
小编:各位读者如果有什么财税问题在评论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