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陕西盲女杀夫案:丈夫拿斧头逼妻子自杀,反被妻子连砍16斧
2006年一个日常被丈夫暴打,怀孕差点被打到流产,还经常被丈夫拿刀威胁不听话就杀了她,生孩子还觉得被嫌弃多余,逼着她自杀,这个长期被自己丈夫家暴虐待的可怜女人,最后在沉默中爆发,在夜晚拿起斧头对着睡着的丈夫砍了16刀,显然她的选择是不理智的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中国家庭中大概有三成左右女性遭受到家暴,每年大概有十五万妇女因家暴自杀。那遭受家暴的人要离婚有离婚冷静期?
那让杨希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她是一个命途多舛的人,1980年出生在陕西一个农村的家庭,从出生就不受欢迎,爸爸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也没有送她上学,虽然她特别渴望上学,看着同龄上学非常羡慕,借别人的书哪怕不认识字,看看上面的字也是高兴地。
从几岁开始的杨希就要帮助家里人干活贴补家用,而且手脚很麻利,活干得很好,才14岁本该是一个上中学的年纪,可是在那个时候,又出生在农村很多女孩子10来岁就嫁人,邻居看到出落得亭亭玉立又能干的杨希便想着给她说亲。
可能杨希骨子里就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性格,到17岁的时候终于有机会走出大山,杨希来到广州打工,到了大城市所见所闻,都让她眼界开阔了很多,也很喜欢这份来之不易的自由,以为自己获得自由的杨希又怎么会想到家里的父母瞒着她居然答应了一门亲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对方还是村支书的儿子曹某,父母觉得这是给杨希找的好人家,各种手段逼迫杨希,要求杨希立马辞工回家,懂事的杨希被逼得没办法,回家了,第一次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是该改变了但是不是变好,而是从这刻她人生的痛苦才是真正的开始。
对于家里给她找的这门亲事她非常的不满,为什么?首先本来自己就不想那么早结婚,全是被家里逼迫其次是还未结婚的未来婆婆就对她百般挑剔各种针对刁难杨希。杨希想着这还没结婚就这样,那结婚以后的生活简直不可想象?杨希把这些情况告诉父母说自己想退亲。
父母没有同意,还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曹家人,曹某知道以后非常气愤,在1999年4月的某一天正在干活的杨希看到怒气冲冲跑过来的曹某,两人因为退亲的事情吵起来了,一怒之下曹某推到了杨希,用利器直接刺瞎了她的双眼,之后还将她的眼睛给挖了,手段极其残忍。
曹某可能也知道罪孽深重自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虽然曹某自首但是他的行为是积极残暴,所导致的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让杨希从此成为一个残疾之人,最终曹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甚至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个花季少女从此变成了一个盲人,可是上天依旧没有眷顾她,她的人生走向越来越黑暗的地方,没有读过书的她现在连眼睛也看不见以前做得很好的那些活也做得不好了,以前来她家提亲的人很多,现在她是残疾自然会被嫌弃,这一切让她变得越来越不自信。
在她对生活越来越绝望的时候,一个男子郑某出现给了她一丝希望,郑某告诉她自己可以带她出去,带她去治眼睛,单纯的杨希相信了,可这一切都是编造的谎言,郑某不过就是一个骗子只是想玩弄她而已。虽然她知道这一切都是谎言,但是碍于自己是一个残疾选择沉默。
不久之后杨希生了一个女儿,郑某会承担责任?怎么可能,不然杨希会经历后面那些更大的痛苦?郑某果断地将他们母女俩抛弃,带着女儿无法独自生活的杨希被家人接回家,家里也只把她当成累赘,为早点甩掉这个包袱,被家人当累赘又身负残疾的杨希能找什么好人家?
这个男人没有将杨希从黑暗的人生解救出来反而把她推到了地狱,她的丈夫赵自强,特别的贫穷没有任何的本事但是脾气却特别的暴躁有严重的家暴倾向。结婚以后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有事没事就被暴打,邻居看到也都熟视无睹,就算怀孕了都被没停止过对杨希的殴打,有一次差点被打的流产,张自强终于害怕担心,他是担心杨希?
这个没有丝毫良心的男人只把杨希当作生孩子的工具,他不是担心杨希是担心肚子里的孩子会流产掉。生下孩子以后,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杨希,在张自强眼里是多余的,也成为他泄愤的工具,一天都要打好几次,虐待她手法越来越残忍。
对杨希多次进行家暴的张自强早就已经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是根本就没有读过书的杨希又怎么会知道?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八月的一天,觉得残疾的杨希是自己的累赘,张自强居然买了斧头和绳子回来逼迫杨希自杀,长时间造成非人折磨的杨希再也忍受不了,在当天晚上趁着张自强睡着以后,拿起斧头对着床上张自强砍了16刀,巨大的声音把孩子吓醒了,杨希听见孩子的哭声便停手。
虽然杨希是因为一直被张自强家暴才忍无可忍,但是杀死张自强是事实,根据《民法典》草案1077条中增加一款,对于重婚或者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是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但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且杨希被他逼着自杀生命受到威胁,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杨希的行为是属于义愤杀人的标准。所以被判12年。
虽然张自强的是可恨但是杨希也是因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选择最极端的方式,那如果是长期处于家暴中想要申请离婚会不会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离婚的,可不设置冷静期。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