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
《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2019年,由吴玉贵、孟彦弘主持修订的中华书局点校本《隋书》修订本出版。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隋书》。参加隋书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六三六年(贞观十年),记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至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年)共38年历史。隋书的帝纪、列传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合称「五代史」。
《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
《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
《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
首先,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亲历了灭隋的战争,在执政之后,他经常谈论隋朝灭亡的教训,明确提出“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的看法。汲取历史教训,以史为鉴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导思想。
其次,《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如隋文帝之“刻薄”专断,“不悦诗书”,“暗于大道”,隋炀帝矫情饰貌,“锄诛骨肉,屠剿忠良”等情况,都照实写来,了无隐讳。
再次,《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
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
《隋书》的修史水平是较高的。
《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
现行《隋书》共八十五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纪传部分,由魏徵主编,成书于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另一部分为史志部分,始修于贞观十五年(641年),成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是由长孙无忌监修的。 《隋书》的修史水平是较高的。一是因为当时唐朝集中了一大批有才之士:先后参加编写的孔颖达、许敬宗、于志宁皆名列贞观时期著名的“十八学士”之列;颜师古是当时名垂一时的经史大师;负责修撰天文、律历的是唐代著名天文学家李淳风。这样,《隋书》的修撰,便得到了学术上的保证。二是因为修史当时离亡隋时间较近,有不少隋朝的史料尚可资证。如隋人王劭撰的《隋书》八十卷,便保存着许多隋王朝的诏策。此外,当时也还存有数十卷《开皇起居注》等。更重要的是,唐贞观时离隋炀帝时不过二十余年,有许多隋朝遗老仍健在于世,可以通过访查直补史事。
《旧唐书·孙思》便载:“魏徵等受诏修齐、梁、陈、周、隋五代史,恐有遗漏,屡访之。”说明修《隋书》时,史官们曾访问过不少人。还有不少修史的作者本人就在隋朝生活过,有着亲身的经历,因而史实也就较为准确。三是作为主编的魏徵,历史上素称谏臣,号为“良史”,他主编修史时一般能坚持据事直书,不像后代史书的一些纪传有那么多的忌讳。
特点
《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优点
《隋书》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起其它同类史书来,它较少隐讳。比如,尽管虞世南在唐朝已成为唐太宗十分信任的大臣,但纪传中写到他哥哥虞世基的罪恶时,丝毫不加掩饰,再如,尽管裴矩、何稠等人已为唐臣,但对他们在隋朝的作为,也不加任何掩饰。这些方面都是《隋书》胜于其它史书的地方。当然,《隋书》的作者也不免历史的局限,因为碍于情面或政治上某些因素,在写到某些人物时也有回护或偏爱的地方。如卷六十六中的《房彦谦传》便是一例,房彦谦官微职卑,位不过州司马、县令,一生又无重大事迹可记,只因为他是唐太宗时的宰相房玄龄的父亲,使破格收入列传。这在封建社会的史书里,也算是难以避免的吧。
《隋书》另一个可取的地方,是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保留了丰富的资料。南北朝时期,留下来的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极少,而《隋书》的史志部分,多达三十卷,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十志。这十志不仅叙述了隋朝的典章制度,而且概括了梁、陈、北齐、北周的政治、经济情况,有的甚至追溯到汉魏。例如《食货志》记载了自东晋以来的等级制度和货币制度;《地理志》记载了南北朝以来的建置沿革;《律历志》和《天文志》总结了南北朝以后一百多年来天文学方面的成就;关于祖冲之的圆周率的详细记录,也保存在《隋书》中。
《隋书》的《经籍志》是继《汉书·艺文志》后的一部十分重要的目录书,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我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我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我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我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汉书·艺文志》曾把天下图书分编为六大类,到东晋李充造《四部书目》,始分书籍为四部。《隋书·经籍志》吸取其长,正式将各类书籍标出经、史、子、集四大类,其下再分四十小类。这种图书分类法,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
《隋书》也有不克服的缺点。例如它过分强调“天道”和“帝王之道”,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此外,由于隋末丧乱,图书散佚严重,因此在撰写时,也常常有史料不足的缺陷。有些传只能注明“图籍在记,多从散逸,不能详备”,造成某些传记空洞无物。这当然是不能苛求于古人的。
流传
通行本。
关于《隋书》的表志有:万斯同:《隋诸王世表》。
万斯同:《隋将相大臣年表》。
黄大华:《隋唐之际月表》。自大业七年(611)至贞观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兴亡。
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附补遗》。《地理志》以隋代统一的疆域为纲,梁陈齐周时的沿革列于注中,时有疏漏错误,为杨氏考证重点所在。张鹏一:《隋书经籍志补》。主要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齐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书经诺志考证》。只有史部十三卷。一说此书本名《史籍考》,后人误改。注意辑录佚文,而于书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详考。姚振宗(1842—1906):《隋书经籍志考证》。推寻志中所收书籍之本末源流,补直考订志所遗漏,远较章书为详备。
补:其他考订著作一览
隋书考证 清·傅云龙校
隋书札记 清·李慈铭著
隋书斠议 清·罗振玉著
错误
《隋书》也有不少失误,如《天文志》载“普通元年……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烂如火。占曰:“国皇见,有内难,有急兵反叛。”其三年,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资治通鉴》、《梁书·武帝纪下》皆载普通二年六月丁卯。
魏徵(现作“魏征”,580年-643年2月11日),字玄成,隋唐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史学家,祖籍巨鹿郡下曲阳县(现晋州市),因直言进谏,辅佐唐太宗共同创建“贞观之治”的大业,被后人称为“一代名相”。
官至光禄大夫,封郑国公,其言论多见《贞观政要》,其中最著名的是流传下来的谏文表——《谏太宗十思疏》。谥号“文贞”,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目录:
卷一 帝纪第一
卷二 帝纪第二
卷三 帝纪第三
卷四 帝纪第四
卷五 帝纪第五
卷六 志第一
卷七 志第二
卷八 志第三
卷九 志第四
卷十 志第五
卷十一 志第六
卷十二 志第七
卷十三 志第八
卷十四 志第九
卷十五 志第十
卷十六 志第十一
卷十七 志第十二
卷十八 志第十三
卷十九 志第十四
卷二十 志第十五
卷二十一 志第十六
卷二十二 志第十七
卷二十三 志第十八
卷二十四 志第十九
卷二十五 志第二十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卷二十九 志二十四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七
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八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九
卷三十五 志第三十
卷三十六 列传第一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
卷三十八 列传第三
卷三十九 列传第四
卷四十 列传第五
卷四十一 列传第六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七
卷四十三 列传第八
卷四十四 列传第九
卷四十五 列传第十
卷四十六 列传第十一
卷四十七 列传第十二
卷四十八 列传第十三
卷四十九 列传第十四
卷五十 列传第十五
卷五十一 列传第十六
卷五十二 列传第十七
卷五十三 列传第十八
卷五十四 列传第十九
卷五十五 列传第二十
卷五十六 列传第二十一
卷五十七 列传第二十二
卷五十八 列传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 列传第二十四
卷六十 列传第二十五
卷六十一 列传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 列传第三十
卷六十六 列传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 列传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 列传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 列传第三十四
卷七十 列传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 列传第三十六
卷七十二 列传第三十七
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八
卷七十四 列传第三十九
卷七十五 列传第四十
卷七十六 列传第四十一
卷七十七 列传第四十二
卷七十八 列传第四十三
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十四
卷八十 列传第四十五
卷八十一 列传第四十六
卷八十二 列传第四十七
卷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八
卷八十四 列传第四十九
卷八十五 列传第五十
附录 宋本原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