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从政府干预经济的角度谈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世人对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褒贬看法始终不一,但王安石改革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和做法无疑是一种创举,其以政府干预形式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可以看到现代社会的影子,变法的影响和意义都深远非常。但是从结果来看,王安石变法是失败的,我们就王安石变法中政府干预经济方面的利与弊。

一、熙宁变法——改革实则势在必行

王安石变法又称为熙宁变法,当时社会背景复杂,北宋经济衰颓,贫富差距大,社会矛盾激烈。年轻的宋神宗刚刚继位,有着内忧外患的北宋积贫积弱,变法势在必行。有着前几代朝臣持续提出主张变法的土壤,王安石变法开始萌生,于是王安石总结了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教训开展了一系列改革。

(一)王安石改革的经济背景

重农抑商的中国封建社会,北宋的经济发展低效不足为奇。但是北宋在底层社会管理上多有空白,“不抑兼并”的政策使得底层地主、官员有了吞并土地的可乘之机。土地被兼并,贫苦百姓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资本,相反得到土地得乡豪得到资本的累积,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农民起义屡有发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北宋时期出现了经济作物专业户行,标志着北宋农产品已经开始初步显示出商业化的趋势,手工业规模也组建扩大,分工也日趋精细。商人队伍壮大,作为国家资源的土地被频繁买卖,出现了雇佣经营的形式,社会上重农抑商的思想有减弱之势,甚至有官员也开始重视商业活动。

就北宋市场在市场机制自我调节的运作下,似乎可以看见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子,但这与封建社会统治是不相协调的,市场调节的弊端也开始出现,如局部经济垄断的情况已经出现,此时的北宋已经站在了改革的边缘。

北宋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北宋政府农业社会经济之基土地的管理经营不善,乡绅地主肆意进行土地兼并使得税收不足国库空虚。北宋“百年之积,惟存空簿”,加之商业崛起,市场不成熟垄断势力横行,改革势在必行。

(二)王安石变法的政治背景

王安石变法有两个核心人物,除了王安石本人就是当时的皇帝宋神宗了。宋神宗的统治对于王安石变法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王安石本人对变法有着壮士断腕的决心,他可以力排众议,用强硬手法推行变法,但这一切的效果取决于宋神宗是否采纳王安石的谏言。

年轻的宋神宗在变法这条路上只有王安石这一个肱骨之臣可以依赖,所以基本言听计从。但随着时间推移,宋神宗本人的成长使得他对相权有所忌惮,而王安石其人的态度给了保守派进谗他独断专行、结党营私的口实,触动了帝王害怕皇权旁落的敏感神经。

作为授权人的宋神宗不能完全信任被授权的王安石,使得王安石在推行变法时十分被动。加上宋神宗姑息变法保守派,使得变法派内部不睦产生分裂。

可以说,造成王安石变法失败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宋神宗弄权术的结果。宋神宗起用王安石变法,还让保守派留在朝中与变法派制衡,宋神宗驾崩后,朝中两派势力失衡,保守派抬头再难与保守派角力,变法最终宣告失败。

二、市场失灵到政府失灵,失败是必然

王安石变法的起因可以说是市场调节失灵的结果,落后的社会管理模式与不成熟的市场不被限制的发展,造成了垄断势力日益庞大,真实影响了社会稳定。而变法的失败则是政府干预无效,不能有效限制市场调节弊端,为了治理市场积弊,持续扩大投入而不见成效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一)市场失灵——政府干预的利

市场失灵是王安石变法的起因。北宋时期市场失灵在经济背景之中稍有涉及,这里展开来讨论。首先是市场调节失灵的具体表现:

1.垄断问题严重。

垄断问题最严重的当属土地兼并问题,“不抑兼并”是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底层农民失去了耕地。一方面扩大了贫富差距,而贫富差距恰恰是造成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另一方面大量农民从农村转向城市谋生,加重了社会负担。这里要提一点,宋朝是有着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但基本基于出于个人道义救助,并不能解决贫民实际的生活需求。

2.基础设施不足以支撑商品经济发展。

北宋商品经济的出现可以说是超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如农作生产种水利设施严重不足,经济作物的种养殖没有足够的设施保障。加上劳役制与雇佣制共存又诸多不和谐之处,又加剧社会矛盾。

另外,北宋时期的商品经济市场并不像现代社会一样有很多选择,相对匮乏的商品资源使得垄断发生时通货膨胀也会迅速体现出来。通常通货膨胀就是市场调节失灵的最直观表现,一旦通货膨胀在农耕社会出现的结果是致命的,本来苦于生计的贫民手中资产贬值会使得贫民生活更加艰难。

市场失灵造成的社会影响难以以市场自身调节实现,面对市场失灵造成的诸多问题,王安石看到市场规律并加以使用推出了如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等一系列政府干预政策来积极应对,这无疑是面对当时内忧外患不断混乱的社会状态所能做的最积极的尝试。

(二)政府失灵——政府干预的弊

政府失灵导致了变法失败的结果。封建社会政府干预经济并没有太多手段,出台法律政策是最有效而且最实际的方法了,不得不说王安石推出强化经济调节政府作用的一系列新法正对应问题而且有效。但无论那种政策方法都离不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利用国家资本打击垄断势力,平抑物价。

王安石变法的理论有效然而在实际实施时效果有限。首先,施行新法带来了新的开支,机构新设,人员配置带来的政府支出消耗。机构膨胀带来的运行成本增加使得新机构需要更高的税收来维持机构的有效运行。政府注入资本持续不能获取收益,必然导致政府国库难以支撑。发挥市易法的成本最终还需要社会成本买单,市场交易成本因此提高。

其次,为了打击垄断势力,将“地方供奉”转为“中央采购”的均输法,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国家垄断形式,以一种国营企业的形式存在。这种国营经营形式需要发挥两种功效:一是调控经济干预市场,二是创造收益补贴国库。从表现来看,社会资产不单要承担政府干预的成本,还要付出一部分财富作为政府的利润。从结果看,这是政府对社会资产的侵占。

最后,青苗法和市易法中贷款的施行是王安石本着“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进行的,而实际运作中财政资金又不能满足大量的借贷需求,所以在放贷过程中产生了活动费,变相提高了政府贷款的利息。地方官僚为了获得政绩,以此获得升迁和奖赏,在工作中加码分派工作,或者提高利率,以此创造收益作为改革的成效向上汇报。

王安石二次辞去相位,宋神宗亲自执掌变法,由此开始光明正大的使用变法工具为政府敛财。加上没有有效的监察体制,新法的诸多问题得不到更正,有着良好出发点的变法彻底成为政府敛财工具,变法的失败结果成为必然。

结语:

王安石变法有其美好的愿景。王安石有着改革者的决绝态度,也有壮士断腕的改革决心,但囿于统治者宋神宗舞弄权术,导致王安石权力不断被分解,改革派势力逐渐式微,而改革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得不到监管,成为了各级地方官员和朝廷中央敛财工具。

本该起到调控作用的政府对经济干预不仅不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甚至还阻碍和限制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加剧市场秩序紊乱,最终导致变法失败。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管理有着警示作用,我们应该看到在调控市场经济时,政府不能过多直接干预,要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顺应和利用市场规律地加强监督管控,方能更加柔和的调节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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