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茅台酒叫“华茅”、“王茅”和“赖茅”
贵州人把酿酒的过程叫做烧酒,一般的酿酒坊就叫做“烧房”。在参加1915年的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之前,茅台镇产的酒因为复杂工艺带来的品质保证,在西南地区就已经很有名气,只是苦于交通不便而且产量有限,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打响招牌。当时茅台镇产酒的主要是两家:始建于1862年的“成义烧房”和始建于1879年“荣和烧房”。都是家族传承的企业。两家的酒对外并不叫茅台酒,而是叫某某烧房“回沙茅酒”,这个名称其实是生产工艺的标注。两家酒只是在商标和包装上有区别,称之为“成义酒”、“荣和酒”。
“荣和烧房”荣和酒商标
1915年无心插柳的民国政府农商部把“成义”和“荣和”两家的酒作为地方特产送去万国博览会参展,没想到拿了一个让国人念念不忘的金奖,两家为争荣誉打起了官司,最后经贵州省政府裁决,共享金奖。名气响了,市场就有了。1929年,茅台镇又多了一家财大气粗的“衡昌烧房”,后更名为“恒兴烧坊”,从此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三家中,历史最悠久的是成义,口碑最好的是荣和,产量最高的是恒兴。对应三家老板的姓氏,一般人将三种酒区分为“华茅”、“王茅”、“赖茅”。
茅台酒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金奖
茅台酒传统工艺因为一年只能一酿,还要经过五年的窖藏,又还受到原料一直供应不足的影响,产量有限。加上名声在外,所以售价也相对于普通的酒高,但一般人咬咬牙还喝得起。成义酒每瓶售价半个银元,荣和酒最贵,也不过每瓶2个银元。
从1950年开始,仁怀县政府通过没收、接管和赎买的方式,将成义、荣和和恒兴三家私营烧坊国有化,成立了国营贵州茅台酒厂。
茅台商标,即“五星品牌”、“飞天牌”、“葵花”品牌。
茅台真正成为一般人喝不到也喝不起的国酒,是1949年在周恩来的亲自拍板下被定为国宴用酒,3家烧房被收归国营之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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