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苦羊寻草记之十一:十五岁的我离开了原生家庭 | 楼晨

一九七0年九月三日,徐州地区干部、职工的子女共三十九个女孩坐上了雎宁织布厂租的大巴车,开向我们走入社会的第一站。

在此之前,老三届早已开始下放农村或去生产建设兵团,我们新三届得到的消息是四个面向:新疆、农村、兵团和工厂。我们对自己的前途茫茫然,只有等待消息。

七0年,专员公署正式改为地区委员会,下辖八个县。我父亲当时巳在地区“五七”干校学习、劳动,在那里他给我报名去睢宁。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班主任,她告诉我,学校也研究了留少量年龄小点的学生继续读高中,我们班就选了我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张XX。我听后心里很复杂,但想到学校的教学还不正常,荒废的几年时间已经收不住心了,最后还是放弃了上高中的机会。

那时地区经济开始加快发展。我走后,十二月份我哥也接着分配到徐州地区拖拉机修配厂(现为装载机厂)。

我大院与我同去的还有一个叫胡XX,她比我大一岁。我俩一同去青年派出所去迁户口。

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年老的警官,他看我们两个小孩自己来迁户口到县里去,疑惑地问:“你们大人知道吗?他们同意吗?”当他确定我们的情况后,就好心地说:“你们想好哈,下去容易,回来可难了!”。我们早已象久困在笼子里小鸟,一心想飞出去,着急地说:“赶快盖章吧!”

从而,十五岁的我即离开了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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