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谬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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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便会犯错,便会产生谬 论。一个人有谬 论不可怕,可 怕的是如何面对谬 论。
古往今来,面对谬 论不外两种办法:
一曰禁 止,禁 止其意见之发表,甚而至于直接消 灭发言之人。孔子甫任鲁国大司寇七日而诛大夫少正卯,理由有五,分别是“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其中“言伪而辩”,也就是言辞诡诈、不诚实,却说得很动听。清代的上百蚊子Y更是如此。
一曰用正确的意见来批驳谬 论,这方面的例子,当代世界也有不少。
两种办法,后一种可取,而前一种不可取。其理由如下:
首先,你如何认定某个意见是错误的?标准由谁来制订?又有何人来负责执行?有些意见,在当时固然可能是大逆不道的、错误的,然过了多少年再去看,会发现它是正确无比的。
比如1600年2月17日,布 鲁诺因为否定地心说,提倡哥白 尼提出的日心说,而被Z J裁 判所当作“异 端”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当此之时,在罗马市民眼中,布鲁 诺所提倡之日心说可谓荒 谬无比的了。然而,现在,全世界又有几人会这么认为呢?
再有明代大哲李 贽的“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在当时大多数饱读诗书的人眼中,无疑是异 端邪 说。他也因此而被 捕入 狱,并以75岁高龄自刎于狱中。然而,在今日的我们看来,又当如何呢?
可见,认定某个意见是否错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非标准,极易受判断者的利益、立场甚至偏见所左右,从而把一个正确或部分正确的意见当作谬误来处置。
退一步说,即便某种意见是错的,或有可能是错的,但错误之中,也可能包含部分的真理。你将其直接禁 止,等于也将其中部分合理的东西也给封死了,如此以来,人们就不得不忍受损失部分真 理之严重后果。
并且,即便谬论,将其直接禁止掉,这样做本身也是错误的,得不偿失的。关于此点,英国大哲约翰·穆 勒在《论Z 游》之第二章《论思 想Z 游和讨论Z 游》中说的非常明白:
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 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 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

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 夺了以错误换真 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 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 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穆 勒的观点非常明确:第一,他认为“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 误的意见”;其次,“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罪 恶”。
前者我在上面已经说了。现在要重点说说穆 勒的第二个论点——窒闭一个谬论仍然是一个罪 恶!注意是,是罪 恶!这又是为何呢?
原文甚长,撮其要者如下:
穆 勒认为,人“借着讨论和经验人能够纠正他的错误。不单是靠经验,还必须有讨论,以指明怎样解释经验。错的意见和行事会逐渐降服于事实和论证;但要使事实和论证能对人心产生任何影响,必须把它们提到面前来。而事实这东西,若无诠释以指陈其意义,是很少能够讲出自己的道理的”。
他认为,一个人要想变得更聪明,“其唯一途径只有聆听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们关于它的说法,并研究各种不同心性对于它的观察方式。一个聪明人之获得聪明,除此之外绝无其他方式;就人类智慧的性质说,要变成聪明,除此之外也别无他样”。
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变得更聪明,必须注意倾听不同的意见,包括反对的意见,当然其中也包括谬论了。
穆勒认为,“真 理却像是摆在一架天平上,要靠两组互相冲突的理由来较量”。如此说来,假如错误的意见被禁 止了,则正确的意见也就僵死在那里,从而成为了于人类无益甚至有害的教条。
穆勒指出,“可怕的祸患不在部分真 理之间的猛烈冲突,而在半部真 理的平静压熄。这就是说,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而真 理本身由于被夸大变成谬误也就不复具有真 理的效用”。
让我们再回到孔子诛少正卯这件事上来。孔子认为少正卯“言伪而辩”,也就是将歪理邪说讲得无比动听;那么反过来,在少正卯的眼中,孔子的学说恐怕也是邪 说吧。假如是少正卯当上了鲁国的大司寇,他也遵循孔子之行事原则,那么,他也会诛孔子吧?若果真如此,中华民族岂不可悲夫?可见,杀 掉不同意 见者不是个好办法。
正确的解决办法其实是采取苏格拉底的办法。假如苏格拉底是孔子,面对“言伪而辩”的少正卯,他会如何做呢?他会像在雅典一样,屁股后面跟着一群崇拜他的年轻人,找到少正卯家里去,同他辩论,直至辩得少正卯无话可说为止(在雅典苏格拉底就是这么干的,且从未遇到过真正的对手)。这样以来,少正卯的歪理邪说自然也就站不住脚,没人肯信了呀。
令人遗憾的是,孔子不是苏格拉底,他不可能采取苏格拉底那样的公开辩论方式,去探讨真 理,而是动用了手中刚刚掌握的权 力,把对手给杀了。这一杀不但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永远也抹不去的污点,而且替我们这个民族,开了一个坏头!
综上所述,对待谬 误,只能用与之相对的意见来对待它,也就是用意见来对付意见,而非其他!采取任何意见以外之手段来对付谬 论,其本身就是一个比谬 论还要可恶的错误!当我们禁止一个谬 论,或扼 杀包括部分真 理之意见时,我们实际上将自己往愚蠢的路上引,在降低我们这个民族的智商,在毁灭我们这个民族的未来!
所以,当我们面对一个自认为是百分之百的谬 论时(且不论这种自 信往往是错的),正确的做法是,要允许其存在,允许人们公开去辩论,错误总是站不住脚的,而真 理则会越辩越明,有道是“真 理从辩论中出”,假如禁止辩论,岂非连真 理也给禁止了。
而在辩论的过程中,人们会越辩越聪明。当越来越多的人变得更加聪明时,中华民族怎会不成为一个智慧的民族呢?又怎会不繁荣昌盛呢?而这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吗?
二O二O年二月廿七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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