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三个刘渡舟?(读书札记016)
刘渡舟教授是《伤寒论》研究领域的泰斗。早在求学期间,他就是我最喜爱的老中医之一。当年,我读过刘老很多书。最近为了探讨刘老的临床思维,为了深入研究“方证相对论”,重读他的部分著述,竟然发现了“三个刘渡舟”。足见年轻时的我读书不细。
一
先来看《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一文。
此文发表于《北京中医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同时收录在《伤寒论十四讲》中,其标题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提出用经方的关键。我想,任何一个对经方感兴趣的人当然都会立即关注这篇文章。
可是,让人遗憾的是,此文逻辑上有点问题,而且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早年读过后颇有疑惑,又无人可以请益,也无人可以切磋,最后不了了之了。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篇文章。
刘老说:“《伤寒论》总结了六经辨证的规律,并于每方证中又厘定了主证、兼证、变证、夹杂证的层次,为正确地运用辨证论治提高了先决条件。”
主证是什么?刘老说:“主证是指决定全局而占主导地位的证候……是辨证的关键,反映了疾病的基本规律,是最可靠的临床依据。”
举例来说,“如以六经的提纲证而言,则有太阳病的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的主证……如以方证而言,则有以发热汗出恶风为主的桂枝汤主证……”
如此说来,主证应该是一个方证之中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症状(或体征,下同),之所以最重要,因为它是辨识方证的关键症状。所以,我以为“主证”二字不如改为“主症”二字更妥,这样比较适应现代中医约定俗成的阅读习惯。
接下来看兼证是什么?刘老说:“兼证必须在主证的前提下出现,它附于主证而存在,但又补充了主证证候的不足。凡在主证基础上而见新的证候的,就叫做兼证。”
这一段的前一句其实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兼证是一个附庸,是一个补充,也就是说兼证并不要紧。而这一段的后一句显得累赘了,因为意思与前一句基本是一样的,况且这句话用语不恰当,什么叫“新的证候”?难道主证与兼证是旧与新的关系吗?
说兼证不要紧,是我从刘老上述文字里读出来的,但这一节的标题分明是:“抓主证,也要注意兼证”,似乎兼证并不无足轻重。
刘老还说:“举例而言,如桂枝汤的主证为发热、汗出、恶风。若兼见气喘,或者兼见项背强几几等,这便是桂枝汤的兼证。兼证同主证的关系起到了互相为用、相得益彰的效果。……如果我们只知抓主证,而对兼证不顾,就不能做到随证应变,也不能随着兼证的出现,制订有效的治法。我认为主证和兼证是并行而不悖的关系。主证反映病之常,兼证则反映病之变。做到知常达变,方足以尽辨证之能事。”
这段文字里刘老也提出,兼证并非无关紧要。然而从他所举的例子来看,气喘、项背强几几固然只是桂枝汤证的兼证,但它们为何也重要?那是因为,气喘、项背强几几在桂枝汤证里虽只是兼证,但在桂枝加厚朴杏子汤证里、在桂枝加葛根汤证里却是主症啊!主症,当然要紧!
所以,从刘老所举实例看,实在不能说明兼证的重要。
这里,正如我以为“主证”当改为“主症”一样,“兼证”也宜改为“兼症”方妥。
进而看变证。
刘老说:“变证指太阳病或者少阳病,由于医生误治,使原有的主证已罢,而变生它证,不能以正证名之,就叫变证。……变证是被医生治坏的病。例如太阳病,在治疗上没有发汗,而误用了或吐、或下、或火的各种治法,由于治疗的差错,使原来的表证不复存在,而新的变证从此油然而生。”
按刘老这段文字的说法,变证应该与“正证”相对而言,而所谓“正证”,按刘老的文义,应该是太阳病或少阳病的某一类型或某一方证。所以,变证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症状,它不是与主症、兼症并列的关系,而比主症、兼症高一个层次。
最后看夹杂证。
先摘录刘老原文如下:
“什么是夹杂证呢?这必须从两种情况进行叙述,才能畅达其义。
1、疾病的发生发展比较复杂,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因素,应当考虑很多的问题。伤寒也是如此,尤其是它与杂病的关系很密切。不知道这一点,就体会不了《伤寒论》辨证论治的地位。所以,对疾病不能孤立地、片面地去认识。比如《伤寒论》的夹杂证,除小建中汤和炙甘草汤治挟虚证外,还有夹饮气的小青龙汤证,夹宿食的大承气汤证,夹里寒的桂枝人参汤证,挟上热而下寒的黄连汤证等等,不胜枚举。
2、疾病的发生、发展,由于人体的体质不同,如体质的强弱、脏腑的厚薄、性别的男女、年龄的老幼,居住的南北等等差异,决定了感邪虽一,发病则殊的现实。所以,不能尽在外感上求原因,还必须从个体差异找根据,这就涉及到夹杂证的实质问题。基于病有夹杂的特点,形成了新病与老病、标病与本病、表病与里病的交叉出现,使证情的变化比较复杂,在治疗上有其差异性。概括而言,《伤寒论》 除以六经辨证方法以外,又应分主、兼、变、夹杂四种证候。这就使辨证有了层次,有了先后,提高了对辨证的认识。”
我觉得刘老的论述条理不够清晰,用语也有不恰当的地方,所举实例有的也值得斟酌。这里只能揣测其大体的意思:患者有其体质,有其过去的疾患,在这个基础上再患伤寒,就形成了夹杂证。
显然,夹杂证应该是伤寒六经病下面的一种类型或一个方证,它与主症、兼症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比主症、兼症高一个层次。
综合以上分析,我以为伤寒之病、证、症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伤寒是第一级的总病名。第二级则是六经病。(六经病有争议,有说是六病,这里姑且用六经病这一名称。)第三级则是证,有普通的比较纯粹的证,也有有点特殊的夹杂证。比较纯粹的证,是一个健康人患伤寒某经病的反应,比如太阳病外感风寒表实证,即麻黄汤证。夹杂证,则是一个本身体质有点问题,或本就有宿疾的患者,患了伤寒某经病,比如太阳病外感风寒内有停饮证,即小青龙汤证。第四级,则是症状与体征。这些症状与体征,有的非常重要,是辨证的关键,刘老称之为“主证”,实际叫“主症”较妥;不重要的症状、体征,则为“兼证”(“兼症”)。
那么变证在什么位置?刘老说“变证是被医生治坏的病”,所以变证在未误治之前虽属伤寒,但经误治,已非伤寒,所以它的位置在伤寒之外。
这样我们理清了主证(应为主症)、兼证(应为兼症)、变证、夹杂证的关系,其实由此也可以知道,用经方最主要是跟主症有关,与兼症有点关系,与变证、夹杂证并没有关系。
现在回到这篇文章的主题——“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仔细想想,这真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其实不单单“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其他方剂呢?难道关键不是抓主症吗?既然主症是辨识方证的关键症状,那当然要抓主症啦!接下来更要紧的问题则是,主症是什么?或者说怎么识别呢?刘老没有回答,相反去谈“《伤寒论》总结了六经辨证的规律,并于每方证中又厘定了主证、兼证、变证、夹杂证的层次,为正确地运用辨证论治提高了先决条件。”完全搞错了方向,而且这些概念的辨析思路混乱,谬误不少。
当然,在例举了若干治验之后,在文章的结尾处,刘老也提到了怎样抓主症,他说:
“要做到抓主证,第一要明伤寒之理,理明则能辨证论治,从而达到抓住主证的目的。第二要熟读《伤寒论》原文,反复诵读,能够把主证记熟,在临床时才能得心应手。由此可见,'抓主证’是辨证的最高水平。”
这里又出现几个问题。第一,既然说要“明伤寒之理”,那就说明用经方也不单单只是抓主症的问题了。这就需要重新思考运用经方的关键了。第二,抓主症其实不单单是熟读《伤寒论》原文那么简单。首先,原文并没有帮你分清什么是主症,什么是兼症,特别是那些症状繁多的条文。其次,症状太简单的条文反而难以抓主症。如“脉沉者,泽漆汤主之。”再次,运用经方难道只需要记熟《伤寒论》的原文,后世医家的运用经验、发挥与突破就不需要学习与效法了吗?我这里提出的几点问题很有必要仔细研究,窃以为这才是使用经方的关键问题,真的需要刘渡舟教授这样的伤寒大家来指引后学。第三,这段文字最后说:“由此可见,'抓主证’是辨证的最高水平。”坦率说,我实在看不出这里面的因果关系。
最后小结一下,使用经方的关键是抓主症,这没有错,但是任何方剂的使用其实都要抓主症,而且每一首方剂的主症到底是什么?或者说具体怎么判别呢?刘老都没有论述。抓主症,那还要不要明理?或者说抓主症与明理是怎么一个关系?刘老提到要“明伤寒之理”,但亦未进一步论述。这些关键问题都没有详加论述,相反刘老却大谈“主证、兼证、变证、夹杂证的层次”,越谈越乱。最后导致“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变成了一句正确的废话(而且,虽正确但并不完整)。
这是作《使用经方的关键在于抓住主证》一文的刘老。
顺便说一句,本来应该深入讨论的那几个问题,即刘老未论述者,以后我会再撰文探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