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栋:刘半农与胡适之交恶与出国问题
《新青年》的干将抑或“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才子,刘半农其实两者皆是。他曲折的经历与驳杂的爱好,使得对他的定位变得困难。同时,他的“脚踩多只船”的文学与人生倾向,也正是他作为一个现代文人的最大特色与标志。
刘半农
即便是同事朋友,对他的评价也很有些出入。这一点在他的追悼会上亦是如此:
……追悼会蒋梦麟校长致悼词之后,登上西头讲台讲话的很有几个人,如胡适之、周作人、钱玄同等。讲话表示推崇惋惜不奇怪,奇怪的是对于“杂”的看法不一致,有人认为白璧微瑕,有人反驳,说这正是优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1]
不难理解的是,胡适这一类文人对于刘半农通俗文学的出身与创作倾向、较薄弱的古文功底等,很可能持有的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保留态度;而周作人这样强调创作趣味性的文人,反倒很能欣赏刘半农诸如《灵霞馆笔记》之类灵动有趣,知识背景纷繁的文章。
对于刘半农的出国留学,无论是《刘半农评传》还是《刘半农传》都采纳了上文所叙周氏兄弟的说法:即被胡适等英美派文人挤兑,一气之下,去欧洲读了一个文凭。
沈尹默
除此之外,沈尹默在五十年代的一篇文章也支持了“挤兑”之说:
陈独秀到北大后,把《新青年》杂志移到北京来办,由北大几个同人分别任编辑。有一期是归钱玄同轮值编辑的,登了一篇王敬轩和林琴南新旧斗争的文章,大部分是刘半农的手笔,而博士大为不满,认为这样不庄重的文字有失大学教授的尊严体统,硬要把这个杂志编辑要归他,这一来,惹起了鲁迅弟兄的愤慨,他们这样说:《新青年》如果归胡适一人包办,我们就不投稿。又是我多事,出头向胡适说,你不能包办,万不得已时,仍旧由独秀收回去办倒可以。[2]
这段文字后来被胡适看到了,胡适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
《胡适日记全编》
胡家健[3]从香港寄来剪报《大公报》,有十二月二日《大公报》在上海开的“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的记载与数据。……沈尹默的一篇则是全篇扯谎!这人是一个小人,但这样下流的扯谎倒是罕见的。[4]
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形势与胡适在大陆五十年代的形象,沈尹默在“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上对于“胡适这个人”的“交代”的真实性确实值得怀疑,另外,“又是我多事,出头向胡适说”这样的说法似乎政治撇清的色彩更为浓厚。
兼之,周氏兄弟与胡适的关系众所周知的不佳,以及<纪念刘半农>与《知堂回想录》的写作时代背景,都注定胡适的形象不可能是正面的。
然而考察刘半农的出国留学是否确实与胡适有关,当时记叙二人的交往状况的相关记录似乎更有说服力。本文将由此出发进行论证。
《钱玄同日记》
钱玄同1919年1月24日在日记中写道:
午后三时半农来说,已与新青年脱离关系,其故因适之与他有意见,他又不久将往欧洲去,因此不复在《新青年》上撰稿。[5]
按照上文的说法,钱玄同事先并不知道刘半农有脱离新青年的意思,不然也不必问起因由,可知事出突然。
按刘半农的说法,他与胡适的一些不快是他脱离《新青年》的直接原因,而出国留学是客观原因,于是才临时作此决定[6]。另一方面,刘半农出国留学的事其实在半年之前已经确定,1918年6月6日的《北京大学日刊》(第156号)已经登载了教员出洋留学的名单,刘半农恰在其中。可想而知,刘半农报名申请出洋必然是在更早的时候了。
刘半农
如果与胡适的这次不快使他愤然出国,时间上是说不通的。目下的证据只能说明与胡适的矛盾使刘半农在1919年初退出《新青年》编辑部(1919年第六卷第一期的编辑中已经没有刘半农的名字),而且刘半农实际的出国时间是1920年2月。
也就是说1919年整年刘半农虽在北大工作,但并不过问《新青年》编辑事务。由此可以推断,刘半农的退出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与胡适的矛盾,与留学关系不大。
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刘半农与胡适有更早的矛盾(1918年6月前),并导致前者出国的说法也讲不通。如果二者之前有导致刘半农愤而出国这样严重的矛盾的话,刘半农何不更早退出?更何况二者之前并没有什么矛盾,即便是双簧信事件,胡适也只是颇有微词,认为“不值辩论”而已。
刘半农与胡适的这次重大的不快究竟是指什么呢。目前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何事,但却有一条侧面线索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新青年》
沈尹默在私下场合回忆新青年内部的分裂时,说法与他在“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上的报告有些不同,他回忆道:胡适对刘半农在《新青年》上发表的《言文对照的尺牍》(《新青年》第五卷第六期)一文很看不上,兼之刘半农没有学历。欲把他赶出《新青年》编辑组。但遭钱玄同反对。[7]
沈尹默这番说辞与之前有两处不同:一,事情起因不同,之前的说法指向五四期间著名的双簧信事件,现在的说法指向了一篇刘半农很短很少为人注意的补白<文白对照的尺牍>;二,之前的说法是自己反对,现在的说法是钱玄同反对。对照两种说法,客观而言,似乎后者更为可信。
沈尹默在“胡适思想批判座谈会”上抛出胡适反对双簧信事件,更有利于符合会议主题,保证政治正确,制造胡适“反五四反革命”的形象,如果举《文白对照的尺牍》的例子(更有可能的事实,详细到第5卷第6期)则大家都不熟悉也没有代表性;沈尹默说自己曾顶撞胡适,有利于他迅速表明立场与后者划清界限,保证政治上的安全。
实际上钱玄同顶撞胡适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胡适子在《新青年》第5卷4期登载了张豂子谈京剧的文章,曾引起钱极大不满,此事也是钱淡出《新青年》的原因。[8]
张豂子
关于这一则材料,很可能较真实的是后者,而前者是沈尹默为了政治洗白而做的夸张表达。胡适对于双簧信的微词上文已经有了提及,罗家伦对刘半农“文字”轻薄的指控在《新青年》中恐怕也是有应和者的。胡适在刘半农死后亦坦白了他的看法,他在日记中写道:
刘半农的早年训练太不好,半途出家,努力做学问,总算是很有成绩的。他的风格(taste)不高,有时不免有低级风趣,而不自觉。他努力做雅事,而人但觉其更俗气。但他是一个时时有长进的人,其努力不断最不易得。一个“勤”字足盖百种短处。[9]
胡适对于刘半农一生的学术成就其实仍持保留态度,虽肯定他的勤勉,但不忘其有百种短处。
基于以上这些材料,试可以做出这样的猜想:胡适这样学术严谨的人对于刘半农用通俗甚至江湖气的方式在《新青年》上写的文章素有不满,但是并未发作。
胡适
1918年12月15日第五卷第六期上刘半农的《文白对照的尺牍》使得胡适的不满爆发,甚至可能提及不让刘半农继续编辑,虽然被同人否决,但是二人留下不快,终于使得刘半农1919年初离开了《新青年》。
胡适对于刘半农的态度大抵如此,那么刘半农对于胡适的态度又是如何呢。
刘半农在出国留学后依然保持与胡适的书信,1920年9月25日,即刘半农出国半年后,刘半农有一封与胡适谈论新诗的信件:
适之兄:
我们有九个多月不见了。想到我在北京时,常常和你讨论(有时候)是争论诗。所以我现在写这封信,虽然是问问好,却不说“辰维……为慰”,仍旧是说诗。我希望我们通一次信,便和我们见面谈一回天一样……
……看报上,知道《新青年》已经收回自办了。以后的办法如何?请择要告我一二。
我很气闷。我到了英国,没有接到过北京朋友一个字!写信给他们。他们只是不覆。现在再向你试一试,希望你不是“一丘之貉”!
但是,你如果写回信,与其是当天便写一张明信片,不如稍过一二天,定心了写一封较长的信。连北京近来的情形,校中的杂事,也同我谈谈。……
刘半农手札
之后二人又有数次通信,胡适还寄过《新青年》给他。可见此时二人的关系趋于正常,即使有“争论”,但还不至于绝交断信的程度。
这封信虽然大体的内容是在谈新诗,但到了文末刘半农还是谈及了他的写信动机,在海外无聊冷清的他想打听京城消息,之前给钱玄同等其他北京好友寄信却未有回复,才想到给胡适写信。
当然,按照写信的序列来看,胡适的排名是较后的,也足见二人关系并非最为亲密。另外,刘半农还曾在旅法期间写信给胡适问候他的胃病[10],这实在不像两个怀有冤仇的人。
有趣的是,刘半农写作此信的同一天,钱玄同也写了一封信给周作人谈及刘半农与胡适[11]。原来早前的时候刘半农写作了一篇<读《水浒》>,尝试批评胡适在新版《水浒传》序言中的考证。
这点至少说明,在刘半农这一边,与胡适学术上的摩擦是不影响二人正常交往的。然而这篇文章后来并没有公开发表,原因未知。
前排左起:沈士远、刘半农、马幼渔、徐祖正、钱玄同。后排左起:周作人、沈尹默、沈兼士、苏民生。
刘半农曾在日记中涉及到对于胡适的评价:
去冬为研究所事,逵羽来谈,曾言及适之为人阴险,余与适之相交在十五年以上,知其人倔强自用则有之,指为阴险,当是逵羽挑拨之言。[12]
刘半农对于胡适的评价是不坏的,而且自认与其交情不浅。如此看来二人并无什么仇怨。
综上,刘半农出国远早于二人在《新青年》发生摩擦,且二人之后依然保持了十多年的朋友关系,足见即使有过矛盾也非十分之严重。据此,胡适看不起刘半农导致他负气出国这件事似乎更站不住脚了。
那么刘半农出国是否有什么契机呢?他自己曾在《留别北大学生的演说》中这样表示:
刘半农墓
我到本校担任教科,已有三年了。因为我自己,限于境遇,没有能受到正确的、完备的教育,稍微有一点知识,也是不成篇段,没有系统的,所以自从到校一来,时时惭愧,时时自问有许多辜负诸位同学的地方……我此番出去留学,不过是为希望能尽职起见,为希望我的工作做得圆满起见,所取的一种相当的手续,并不是把留学当做充满个人欲望的工具。[13]
刘半农连中学学历都没有,被破格提任为北大预科的教授,这自然多亏了蔡元培和陈独秀的不拘一格,但与刘半农教学的勤勉也不无关系。然而不管学术还是教学,没有专业支撑始终事倍功半,这在刘半农自己恐怕也是深有体会的。
以他这样的学历升任北大教授,不仅如同事可能心有微词(如英美派的教师),连学生都可能并不服气(如罗家伦),在这样的环境下刘半农内心的压力可想而知。
《知堂回想录》
直言的周作人曾经写道:
刘君初到北大还是号半侬,友人们对他开玩笑,说侬字很有礼拜六气,他就将人旁去了……[14]
……有一次刘半农才到北京不久,也和老朋友一样和他(马幼渔[15])开玩笑,信面上写作“鄞县马厩”,主人见了怫然不悦,这其实是要怪刘博士的过于轻率的……刘半农从上海来北京,虽然有志革新,但有些古代传来的“才子佳人”的思想还是存在,时常在谈话中间要透露出来,仿佛有羡慕“红袖添香”的口气,我便同了玄同加以讽刺,将他的号改为龚孝拱的“半轮,……半农禁不起朋友们的攻击,逐渐放弃了这种旧感情和思想……[16]
鲁迅也提及斥责刘半农“红袖添香夜读书”想法的事,恐怕应该却有其事。十年后他自己也写道:“时余穿鱼皮鞋,犹存上海少年滑头气。”[17]这些还只是记录成文的轶事,真实发生的类似事件恐怕更多。
鲁迅画像
相熟的“朋友们的攻击”自然是对事不对人,出于同侪之情,希望他抛却旧思想,于事严厉于人宽容。然而他浅直率真的为人,以及行文中常常流露出的轻佻不雅驯,甚至无分寸的趣味,在严谨保守的其他学人眼中,恐怕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的。
胡适的学生邓广铭曾经回忆道:
当时讲授中国古代文学史和文字、音韵等课程的刘师培[18]和黄季刚[19]等人在教员休息室内造成一种气氛,总是对新派的学人和学说都极尽非笑和轻蔑之能事。胡先生的白话诗中有两句是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因此黄季刚等人就把胡戏称为“黄蝴蝶”。据说当年刘半农先生之所以去法国专攻音韵学,就是因为受不了这种精神上的压力之故。[20]
黄侃
这里也是提供了一种侧面的解说方法,可为参考。其实不止老师,连学生都会私下非议他,也都晓得他过去在上海是写通俗小说的。刘半农的出国,可能也与洗刷过去的愿望有关。
综合以上的材料与推断,基本是可以得出以下的一些结论:一,刘半农的出国与学术需要有关,他作此决定也是为更好地胜任工作;二,刘半农与胡适之间的小摩擦并不构成他出国的原因,两人私交并不坏。但刘半农的执教北大,确实曾经引起部分人的非议。
无论出于主观还是客观的原因,刘半农的出国是一个现代文人为了适应自己新的身份做的积极主动且极为艰苦的努力,是他追寻自我的一个重要历程。
李长之在《二十今人志》中在解说刘半农的“一气出国”时曾这样写道:
那个一气就去法国之气,是一个多么可贵之气;这气不是骄傲,而正是谦虚;他反省自己之无学,从根本上来研究语言。
《刘半农传》
李长之对于刘半农出国原因理解虽与本文不同,但其对刘半农自省好学敢于实践的文人精神之判断却与本文相类。这也是刘半农最为可贵的质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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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张中行:《刘半农》,《张中行散文》(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页311。
[2]沈尹默:《胡适这个人》,载香港《大公报》(1951年12月21日),第一张,第2版。
[3] 1903-2000。
[4]胡适,曹伯言编《胡适日记全编》卷八(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页173-174。
[5]钱玄同,杨天石编《钱玄同日记(整理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8月),页。
[6]实际上,“脱离”也是气头上的话,刘半农在后来依然有给持续《新青年》撰稿。
[7]这段是根据沈尹默的回忆,见沈鹏年<鲁迅与《新青年》同人关系探索之五>,原载《文汇报》1962年9月25日。见《行云流水记往》上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285。
[8]张豂子即张厚载,北大学生,非常喜欢京剧。刘半农和钱玄同曾经合作文章<今之剧评家>登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二号)上骂过他,胡适如今选登他的文章,无疑会引起钱玄同的不满。有二人来往书信可证,见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24-26。
[9]胡适着,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卷六(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页424
[10]刘半农:《刘半农致胡适》,载社科院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页97。
[11]钱玄同:《钱玄同致周作人》,载《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五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页319。
[12]刘半农:《刘半农日记(1934.1-1934.6)》,载《新文学史料》(1991年第1期),页29。
[13]刘半农:《留别北大学生的演说》,见《刘半农散文经典》(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5年1月),页294-295。
[14]周作人:《刘半农与礼拜六派》,载钟叔河编《周作人文类聚》卷十(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页426。
[15] 即马裕藻,1878-1945。
[16]周作人:《三沈二马下》,《知堂回想录》(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页425-426。
[17]刘半农:《记砚弟之称》,《双凤凰砖小品文》(五十四),载鲍晶编《刘半农研究资料》(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页216。
[18] 1884-1991。
[19] 1886-1935。
[20]邓广铭,《胡适在北京大学》,《邓广铭学术文化随笔》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页252-25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