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峰:岁破方不可动土兴造
文/陈益峰
1、岁破日
岁破日,是指一年中与太岁相冲的日子,即根据“地支六冲”,太岁与岁破日对照列表如下:
太岁(年) |
子 |
丑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岁破日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子 |
丑 |
寅 |
卯 |
辰 |
巳 |
举例来说,公历2015年为乙未年,太岁为未,凡地支带丑之日(共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五日)均为岁破日。古人认为岁破日是很不吉利的日子,因此,黄历上一般都写着“是日岁破,大事勿用”或“日值岁破,大事不宜”等。
岁破日不可嫁娶、造葬、移徙、远行、祈福求神等,犯者主损财物及害家长。
2、岁破方
岁破方,是指与太岁方相冲的方位,即对宫。
太岁方居住着“太岁星君”,岁破方则居住着“岁破神”,主耗财及盗匪之祸,因此人们自然也不能触犯这个方位。
太岁方是一种强气场,其对宫亦同样是负面的强气场。正负两种气场,阴阳相对,相克相冲。用之得当,则锦上添花;用之不当,则助纣为虐。黄历上的“日值岁破,大事不宜”八个字,是从负面角度告诫人们不要触犯此日和此方位。其实,它还有正面的好处,只是因为人们不明白个中道理,所以,编历的人,宁可把好处掩盖,只讲其凶,不讲其吉,以免人们误用。
3、岁破方不可兴造
岁破方不可兴造、动土等,犯者主损财物及害家长。
《广圣历》曰:岁破者,太岁所冲之辰也,其地不可兴造,移徙,嫁娶,远行,犯者主损财物及害家长,惟战伐向之吉。
作者:陈益峰(风水五行学传人),丁酉(2017)年二月二十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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