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转载]法国作家大仲马、小仲马及梅里美(上)

第二十三天:剑客重然诺,卡门爱自由(法国·19世纪)(上)

自学成材的大仲马——“鲁滨孙也读《三剑客》”——快意恩仇的《基度山伯爵》——小仲马名扬《茶花女》——梅里美《嘉尔曼》:不自由毋宁死——《高龙巴》:谁说女子不如男——婚戒传奇:《伊尔的美神》

自学成材的大仲马

“爷爷,昨天您提到给巴尔扎克送葬的还有大仲马,有一本小说《基督山伯爵》,是不是他写的呢?”沛沛问。

“正是。说来也巧,大仲马(1802—1870)跟雨果是同一年出生的,他的父亲跟雨果的父亲一样,也是拿破仑手下的将军。只是他父亲离开军队后穷困潦倒,在大仲马四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带着大仲马开了一爿烟草店,娘儿俩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苦。

大仲马小时候聪明是聪明,就是不肯用功读书。刚念了几本书,就沾沾自喜,因而始终没正经八板接受过系统教育。

后来他单枪匹马跑到巴黎打天下,在奥尔良公爵府上找了个办事员的差事。可他志向挺大,总想在文学上一鸣惊人。尽管写了好几个剧本都没能发表,他还是一股劲儿读啊、写啊。

大仲马头一个成功的剧本是五幕历史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这出戏写法王亨利三世与古伊兹公爵之间的明争暗斗。国王的心腹大臣梅格兰偷偷爱上了公爵夫人,公爵知道后,故意把梅格兰引来,布下埋伏把他杀掉了……戏里有这么一段:公爵发觉夫人跟别人私通,就拿了匕首和药酒,逼着她任选一种。夫人无奈,一仰头喝下了毒药。可一个钟头过去了,竟一点儿事没有。原来她喝下的,只是一杯肉汤——公爵的阴险,正是从这里显现出来。

这出戏首演时,雨果他们都去了,奥尔良公爵也赏脸光临。演出结束时,全场起立欢呼,大仲马一举成名啦。

大仲马最出名的剧本是《拿破仑·波拿巴》。这出戏上演时,盛况空前,比雨果《欧那尼》首演时还要轰动。崇拜者围着大仲马,有人甚至剪下他的燕尾服留作纪念。

他的另一本现代剧《安东尼》,则连演了一百三十场。有人计算过,大仲马一生写了八九十个剧本,差不多全是在二三十岁时完成的。这以后,他便开始了小说创作,那才是他最重要的文学成就呢!”

“鲁滨孙也读《三剑客》”

有一部《三个火枪手》,又译作《三剑客》或《侠隐记》,你们一定听说过。小说是以十七世纪的法国作背景的。那时候,红衣主教黎塞留跟法王亨利十三貌合神离。主教侦知王后跟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有私情,还把一件珍贵的钻石首饰赠给了公爵。主教故意出难题,邀请王后与国王一同参加盛大的舞会,还点名要王后戴上钻石首饰。

贵族小伙子达塔尼昂跟三名火枪手——他们都是国王卫队的成员,接受了王后的重托,前往英国去取首饰。主教则派人一路围追堵截。结果只有达塔尼昂和他的跟班历经艰险到达伦敦,取回了这件珍宝,皇家的荣誉也因此得到维护。

小说发表后,读者反应热烈,大街小巷没人不谈《三个火枪手》的。有人还说:荒岛上如果真有个鲁滨孙,这会儿肯定也捧着本《三个火枪手》,读得津津有味呢。

大仲马下笔极快,他每天工作十小时,一生大约写了一百五十部小说。有时连誊写员也跟不上啦。他的小说中,历史题材占了大部分,这还是受英国小说家司各特的影响呢。

不过历史在他的小说里只起到背景的作用。他曾经说过:“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钉子,是用来挂我的小说的!”——从这话里,咱们可以看出作者的创作路数以及他的个性。

快意恩仇的《基督山伯爵》

读者还在为《三个火枪手》兴奋不已时,大仲马的另一部长篇巨著《基督山伯爵》又问世了。基度山本是个小海岛,大仲马曾陪着拿破仑的侄子去那里游玩过。自那时起,大仲马就开始构思一个传奇故事,拿这座海岛来作背景。

小说的主人公邓蒂斯是个水手。老船长临死时,托他代理船长职务。遵照老船长的遗嘱,邓蒂斯把船开到一座海岛去见一位神秘人物,并帮他把一封密信带回巴黎——神秘人物不是别人,正是被囚禁的拿破仑。

然而信没送到,邓蒂斯却给抓了起来。当时他正举行婚礼呢。他被关进一座海岛上的死囚牢里,一关就是十几年。

好在他并不孤单:相邻牢房里有位白发老人挖通了墙壁,来跟他作伴。老人学识渊博,见多识广,不但教给他许多知识,告诉他基度山岛上埋藏着大量财宝的秘密,还帮他分析了被捕的原因。

原来,邓蒂斯被捕跟三个人有关:一个是同船的押运员邓格拉斯,他一直惦着船长的位子哪;另一个是邓蒂斯的情敌弗南。这两个家伙合谋向官府告发他私通拿破仑的罪状。而把他投进死囚牢的,则是代理检察官维尔福。

白发老人死后,邓蒂斯乘机钻进裹尸袋中,被狱卒扔到海里,最终被一只走私船救了起来。他先到基度山岛,发掘了那儿的大量财宝,成了亿万富翁。从此他自号“基度山伯爵”,开始有计划地报恩和复仇。

他先报答了在他坐牢时照顾他老爹的一位好心人,接着就去惩罚已经飞黄腾达的三个仇人。情敌弗南早已跟邓蒂斯的未婚妻美茜蒂丝结了婚,儿子也已长成了小伙子;弗南还当上了议员。基督山伯爵便在报纸和听证会上,揭穿弗南卖主求荣的丑史,让他身败名裂。这样一来,美茜蒂丝跟儿子也抛弃了他。最终逼得这家伙只剩下开枪自杀这一条路。

邓格拉斯呢,他因为侵吞军费发了横财,成了大银行家。基督山伯爵就凭借雄厚的财力,在金融上打击他。他被伯爵手下的人绑架后,吃一顿饭就要他十万法郎,直到把他榨干为止。

维尔福这会儿已经是巴黎法院的检察官大人。他的后妻为了让自己的亲生儿子独霸家财,用毒药毒死了前妻的母亲,还准备对前妻留下的儿女下毒手。基督山伯爵便故意引诱这个女人干坏事,同时又暗中保护维尔福前妻的女儿,因为她碰巧是伯爵恩人之子的未婚妻。后来维尔福夫人真的毒死了前妻之子,自己也畏罪自杀。维尔福怎么样呢?他发了疯啦。

这部爱憎分明的小说,情节虽然离奇,却也真实反映了十九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历史状况。

小说先在报纸上连载了一百三十多期,读者们都像着了魔似的。为了早点儿知道下一期的内客,有人甚至贿赂印刷工人,好先睹为快。巴黎的几条大道,也被命名为“基督山”、“邓蒂斯”和“大仲马”。

大仲马的个性里,有一股爱夸张、好虚荣的劲儿。滚滚而来的稿酬使他成了大富翁。他花了五六十万法郎,在塞纳河边修起一座大别墅,取名叫“基督山庄园”,专门接待四方慕名而来的人。由于挥霍过度,后来他竟负债累累。加上才华衰退,他渐渐混到穷愁潦倒的份儿上,最终病死在儿子家里。——他这一辈子,真像是一出大起大落的戏剧啊。(待续)

(本博客文章均属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本文摘自侯会《讲给孩子的世界文学经典》,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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