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善骁·历史的困惑——灯下读李斯
就对秦统一六国的功绩而言,李斯不失为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相国;然而从其人品道德尤其是历史罪孽来说,李斯却是一个狗彘不如并永远为后人唾骂的小人。正是诸如此类的历史的矛盾,构成了一部充满矛盾的沉重史书。
生于战国末年的李斯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年少时为郡小吏。为求得飞黄腾达的本领,李斯毅然辞去小吏,跑到齐国拜师于荀子,同为荀子学生的还有韩非子。荀子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提倡“礼”、“法”并治,“王”、“霸”兼施,而以“礼治”、“王道”为主。这套“帝王之术”、治国之策,显然是为追求荣华富贵的李斯所需要的。学成之后,李斯坐观天下形势,感到六国都已成秋风落叶之势,唯有秦国则处在蒸蒸日上的时候,正是自己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于是决定西行去为秦王效劳。
李斯自其出山之始就制定了自己一生的座右铭——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贫穷。长期处于卑贱和贫苦的境遇之中,却还要非难世事,厌恶功名利碌,自诩无为,这并非士人的本意。在这一座右铭的指引下,他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终于爬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国之位。李斯登上政治舞台之后,为秦统一六国出谋划策,对结束长期的战乱状态和建立封建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入秦不久,他在向秦王上书的一篇理足词胜、雄辩滔滔《谏逐客书》中,不仅纵览了由于秦国从各国延揽人才从而得以强盛的史实,而且列举了秦王本人从各国收罗珠宝美女以补秦国之缺的现实。《谏逐客书》不仅是一篇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献,而且也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古代散文,鲁迅曾予以高度评价:“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秦王根据李斯的主张,接纳各地客卿,网罗天下人才,天下贤士纷纷西行投奔秦王,然而爱才的秦王却对韩国的一个儒生引起了注意。这位使心雄万夫的秦王慕名的儒生,就是著有《五蠹》、《孤愤》、《说难》、《用人》等名篇、战国时期又一位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韩非。公元前234年的一天,三十万秦国大军突然进犯韩国。面对强敌,韩国朝野上下惊恐万分,束手无策。不过秦国又同时派来了一位使者,向韩王说明秦国兴师并非为了问罪,而是奉秦王之命前来“礼请”一人,就是正在家赋闲的韩国公子韩非。
一位擅长做“文”的法家,就这样被一位尊敬和崇仰他的帝王,以“武”诚邀到了秦都。秦王为得到韩非而欣喜万分,但主子欢喜奴才愁,韩非的到来,使正处于青云直上势头上的李斯产生了一种危机感。李斯敏锐地预感到总有一天,这位深受秦王青睐的老同学会将自己取而代之。而偏偏胸无城府的韩非一到秦国,就迫不及待地与秦王讨论起法治问题,这一行动自然使李斯产生了更大的恐惧感,也引起了其他谋士的妒忌。于是李斯开始在秦王耳边煽风点火,散布韩非爱韩不爱秦,如果秦王不准备重用他而将其放走,日后将对秦十分不利,因此应该把他杀死。
韩非也实在太不懂人情世故了,羊入虎群,已使自己陷于了危险的境地,而他偏又多管闲事,做了一件蠢事:他居然劝说秦王不要重用任为上卿的姚贾,得罪了这位秦国重臣。在李斯和姚贾合力诽谤、诬陷下,秦王将曾经是自己追慕的千里马韩非投进了监狱。
一山岂能容二虎?尽管身陷囹圄的韩非已成一只死虎,但残忍的李斯仍然放心不下,为了不留后患,决心要将同窗老友置于死地。于是他串通了姚贾,送毒药于狱中,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韩非只好饮毒自尽。这位战国末期杰出的法家、思想家以及诸子散文的代表作家之一,就这样凄惨地冤死于异国他乡,而李斯却如愿以偿地达到了自己的卑鄙目的。
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王横扫六国之军,统一了中国,从此一个空前辽阔的大一统封建帝国崛起于神州大地。在建立和巩固这个封建统一国家的过程中,李斯竭尽全力,立下了汗马功劳。官职由廷尉一跃而升为丞相。
始皇帝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正当将臣们齐声称颂皇帝之时,一位齐人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地向秦始皇提出了法古的建议。淳于越认为,殷周二朝之所以长存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了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而宗室子弟却没有封地,一旦发生不测,又靠谁救援他们?不以古为师,天下又怎能长久呢?秦始皇听了这番不合时宜(郡县制)的议论,十分不满,将这位博士交由丞相李斯发落。然而李斯却狐假虎威,乘机借刀杀人,引出了一场留下千古骂名的罪孽。
李斯斥责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他上书给秦王,指出古代天下散乱,诸侯并起,而一般舆论都以古非今,扰乱社会。人们都认为自己一派的“私学”为最好,以否定皇帝的政策法令。现在天下统一,海内共尊皇帝一人,而诸子各家仍在任意议论和批评朝廷,发泄不满,并引导民众诽谤君主。如再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君主的权力威望就会下降,私人的帮派也要形成。李斯将这一切都归咎于“书”,因此在他建议下,秦始皇下令把无数书之竹帛的先秦著作销之一炬。
焚书后的第二年,由于为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的方士,因未能求来神仙而畏罪潜逃。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秦始皇在盛怒之下,竟然下令活埋咸阳儒生460余人,制造了震惊古今的“坑儒”事件。据说在这一事件中,孟子学派的儒生鲜有幸免者。
受宠于秦始皇的李斯,不仅自己飞黄腾达,而且一人得道,鸡犬皆仙,子女也都成了人上人。李斯的长子李由担任了掌有一定军政大权的三川郡守(治所在今洛阳),儿子们娶的是秦国的公主,女儿们嫁的则是秦王室的子弟。早年因看到鼠类的不同遭遇而深有感触的李斯,曾经梦寐以求地追求着荣华富贵这一天的到来,如今这一天不仅来了,而且超过了他的期望,他应该心满意足了。
一次,李由从三川回咸阳,李斯为他设了家宴,百官闻讯后纷纷前来祝贺,车马盈门,热闹非凡。看到眼前的盛况,李斯不由得想起了老师荀子的话——物忌太盛!他感到自己本是一介平民,皇帝将他提升到位极人臣的显赫地位,享尽荣华。然而物极则衰,明知自己业已走到了事业的峰颠和功名的极点,而且在官场的明争暗斗中已经搞得精疲力竭,甚至遍体鳞伤,聪明的李斯应该想到激流勇退、告老还乡了。在他之前的越大夫范蠡和在他之后的汉留侯张良,都是在大功告成、春风得意之时,出其不意地从政坛引退。一着大彻大悟的人生妙棋,不仅使他们得以善终,而且还可能发挥自己的余热。
秦朝建立以后,人民对秦始皇残暴统治的反抗没有一天停止过,纵使采用了焚书坑儒那样的极端措施来摧残人们的精神,禁锢人们的思想,也依然封不住人嘴,更不可能驾驭人心。诚如老子所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焚书坑儒之后,嘲讽和咒骂秦始皇的谚谣、顺口溜在民间反而广为传播和流行。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秦始皇先后进行了五次耀武扬威的远途巡行。第五次带了李斯和十八子胡亥同行,自西北而东南,最后抵达浙江绍兴。秦始皇登会稽山祭大禹,并命李斯刻石以记其功绩,然而在北归途中,他遽然得病并崩于沙丘。
如果李斯趁此时候离开秦朝廷的龙潭虎穴,也许他还会有一个安逸的晚年,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潇洒的归宿。然而李斯对荣华富贵太着迷和太留恋了,他不愿意放弃既得的权和利,并终于为了保全自身利益而屈从于宦官赵高的威胁利诱,合伙密谋陷害秦始皇长子扶苏。为人“刚毅而勇武,信人而奋士”的扶苏,因对焚书坑儒、重法绳之臣等政策进行劝谏,被秦始皇发配到上郡监督大将蒙恬军。于是赵高、李斯共同合谋,一方面封锁了秦始皇去世的消息,另一方面又以偷梁换柱的手法,将秦始皇召大公子扶苏来咸阳送葬的遗诏,篡改为斥责他“为人不孝”、“士卒多耗,无尺寸之功”、“上书直言诽谤”并令其自杀的内容,同时又捏造罪名,令拥有威望的大将蒙恬自杀。
赵高、李斯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狼狈为奸,共同将胡亥捧上了帝位,是为秦二世。赵高的阴谋和野心十分明确,他曾是胡亥的老师,一旦胡亥称帝,他当然大权在握了;而李斯则是害怕如果扶苏登基,丞相的宝座就不得不乖乖地让给蒙恬。早就对李斯为人了如指掌的赵高,也正是利用了他的这一心态,把他笼于自己的卵翼之下。两个政客尽管为了共同的需要而同流合污于一时,但在合作的同时也开始了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权夺利。
昏庸而凶残的秦二世,在指鹿为马的赵高操纵下,进一步把秦王朝推到了崩溃的边缘。由于秦二世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法令,残杀了王室中的所有公子、公主和朝廷中一些大将,使得朝廷群臣人人自危,反叛之心不断蔓延。作为丞相的李斯十分清楚秦王朝的危机,但为保存自身,特别是当其子李由镇压吴广义军不力而遭到大将章邯的责难,连他自己也受到谴责之后,他更是惶恐不安。为取宠于秦二世,李斯上书向他提出了一套“督责之术”。
所谓“督责之术”,乃是李斯借韩非和申不害的学说,向秦二世敬献的以独断专行和残酷镇压人民为核心的治国之术。秦二世本来就是一个尽享天下之乐和尽饱一己之欲作为毕生所求的无耻帝王,善于忖度人心的李斯为了讨好皇帝,不择手段地献媚取宠,为秦二世的骄奢淫逸制造理论根据。他提出的依据之一是:占有天下而不懂得纵情恣欲的帝王,辛辛苦苦像尧舜那样地为天下百姓操劳,就犹如给自己套上了一副镣铐。另一个依据是:慈母会养出败家的儿子,但严厉的主人家中却不会出现强悍的奴仆。贤明的君主只有集权专制,权力不致落入臣下之手,也才能堵住游说之口和死谏行为。
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这是卑鄙的李斯在其任相期间干下的又一件卑鄙事。秦二世看了李斯的上书,非常高兴,于是很快就采用了他的“督责之术”,变本加厉地欺诈和残害人民。实施“督责之术”后,出现了向百姓收税越多越是贤吏、杀人越多越是忠臣的恶果。而秦二世还竟然称赞这种“贤吏”和“忠臣”,认为只有像他们那样做,才称得上“善于督责”和“实行督责”。
在李斯、赵高的怂恿下,秦二世变得更加豪奢、残忍和为所欲为,成为十足的暴君、独夫,而秦王朝也已完全处于风雨飘摇、危机四伏之中。尽管李斯为保自己的相位,竭力讨好秦二世,但昏庸的秦二世却将信任的砝码愈来愈投向赵高,终于成了赵高股掌之上的玩物。为此,李、高之间的龙争虎斗已在所难免,李斯曾屡次向皇帝上书揭发赵高的罪行,而赵高更是利用秦二世的恩宠,对李斯进行反诬。一次李斯等人上书秦二世劝谏停建阿房宫,恰好其时秦二世正兴高采烈地与宫女宴饮作乐,对他们的行为大为恼怒,下令将他们投入狱中,并交由赵高查办。
恶人自有恶人磨,自此李斯不仅落于政敌赵高之手,而且想不到竟会有自食其果的这么一天,轮到自己来品尝他亲手制定的“督责之术”的严刑酷法了。赵高对李斯以串通其子李由共同谋反之罪进行审问,动以大刑,使之逼供屈招,然后又将李斯家族及其宾客全部逮捕。李斯在狱中多次向皇帝上书,幻想秦二世能顾念他在立国建国中的功劳,请求赦免,但均被赵高扣压而无法上达。不见棺材不落泪,时至此时,李斯的一切悔恨都已晚矣!
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判五刑,腰斩于咸阳街市,满朝文武大臣无一为他求情。除其长子为项梁所杀外,其余三族的人都被诛杀。当与其次子同被押解到狱外时,李斯回头凄惨地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却又怎能办得到呢!”是啊,今生今世已不复有父子一起牵黄狗逐狡兔的快乐日子了!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对此,唐人胡曾在《上蔡》一诗中长叹道:
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
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云阳血染衣。
司马迁曾经不无惋惜地说:“李斯是知道儒家《六经》要旨的人,却不致力于政治清明,用以弥补皇帝的过失,而是凭仗他显贵的地位,阿谀奉承,随意附和,推行酷刑严法,听信赵高的邪说,废掉嫡子扶苏而立庶子胡亥。等到各地已经群起反叛,李斯才想到直言劝谏,这不是太愚蠢了吗!人们认为李斯忠心耿耿,反受五刑而死,但我仔细考虑事情的真相,并不以世俗的看法为然。不然,李斯的功绩可以和周公、召公相提并论了。”
职与德,权与责,国与家,功与罪……在李斯一生的政治生涯中,充满着一系列的矛盾,交织着一系列的困惑,也留下了一系列的思索。也许我们可以将矛盾和困惑交给历史,然而对这种矛盾和困惑的思索不仅属于历史,也属于今天和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