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王晖教授:周原出土昔鸡铜器与昔氏分封诸问题考证
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学术会长王晖教授
王晖,男,文学学士,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代史”专业学术带头人,历史系主任,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史专业学术带头人,陕西师范大学中华古文明研究中心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200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曾获中国宝钢基金会颁发的“宝钢教育奖”;为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暨专家委员会委员,日本长崎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先秦史学会副会长、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会学术会长,中国秦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先秦史、古文字学等方面的研究,出版专著5部,发表论文170余篇,主持并完成2005年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1及1998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多项;目前正主持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陕西省人民政府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三项,三等奖二项;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二项等。
姜春萌,女,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史、古文字学。
周原出土昔鸡铜器与昔氏分封诸问题考证
文 | 王晖 姜春萌
摘 要:周原出土的昔鸡爵铭,昔鸡作为周王后宫负责传达王姒之命的宰官,在这次联姻活动中既起到了传命并护送艿姞前往韩地的作用,也是代表周王室以及媒人王姒介绍的重要角色,并且获得韩侯的厚赐。《风俗通义》中记载西周有周大夫封国而昔氏的氏姓出现,可与昔鸡簋等铜器铭文中所记载的内容相印证。可证周大夫受封采邑而有氏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且可知是在西周早中期之际的昭穆时代,到春秋时宗妇鼎中的
国已经称为昔国,是西周早中期之际周大夫初有受封有土获氏的重要证据,填补了这一学术问题的空白。
关键词:周原;婚姻;昔氏;大夫分封;西周金文
2014年周原考古队在陕西岐山贺家村发掘一处西周贵族墓葬,其中出土昔鸡簋等器物,其器主为昔鸡。该处墓葬共出土铜器21件,其中圆鼎6件,簋2件,爵2件,方鼎、斝、尊、牛尊、觯、卣、斗各一件。此墓葬为1949年以来周原遗址出土青铜容器最多的墓葬之一,为西周早中期之际墓葬,其随葬品很具有特色和研究意义[1]。这批有铭青铜器及其相关资料发表后,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引起学界最为关注与兴趣的为昔鸡簋铭文。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铭文的释读、断句进行了讨论和辨析,对这件铜器铭文所涉及的时代、历史事实作了不少考辨,其成绩当然是可以肯定的,但还存在一些相互冲突和不一致的看法需要进一步讨论。特别是昔鸡受封为昔氏,是古文献中曾经提到的西周大夫受封有土而有氏的特殊现象,似乎还不为大家所关注,所以特著此文希望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一、昔鸡簋时代所涉及史事人物及其铭文字释读辨析
对于该墓葬出土的昔鸡铜器,学术界虽有不少研究,但仍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其一,昔鸡墓葬及其昔鸡簋等主要青铜器的时代问题;其二,昔鸡簋铭文中涉及的韩侯与艿姞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判断,王姒与昔鸡在铭文记述的事件中分别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其三,昔鸡族何时分封、封于何地的问题。其中第三个问题是本文提出的一个新问题,学术界还没有人涉及。前两个问题学术界已经有不少讨论,但因说法纷纭不一,还需要先做些讨论和辨析。
1.昔鸡簋等铜器及其墓葬时代
关于昔鸡簋的断代,发掘报告认为该墓葬应为西周早中期之际[2]。黄锦前认为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地M11出土的昔鸡卣,形制纹饰类
卣[3]101、作册睘卣[4]604,判断昔鸡卣应为昭王时器,而昔鸡簋形制类御正卫簋[4]591、段簋[5]287-289,也应为昭王时器[6]。章宁根据刘启益之说认为王姒为成王后,而成王后王姒应不可能在昭王时期活动,故定此器为康王器[7]。张天恩主编《陕西金文集成》将昔鸡簋等器断在中期前段,即穆王、恭王时期[8]48-49。
我们认为,昔鸡墓所出昔鸡簋等铜器,从纹饰看,两件昔鸡簋颈部和圈足饰以细云纹带,并以凸棱分隔,为西周早期偏晚的纹饰特点;而昔鸡卣与作册
卣、竞卣乙的器型纹饰十分接近,应为西周早期偏晚阶段的器物[9]126-127。另外昔鸡簋所见王姒亦见叔
尊和叔
方彝,两件器物铭文相同,其文皆为“叔
易贝于王姒,用乍宝尊彝”(《集成》5962,9888);这两件器王世民等学者皆断在周昭王时代[9]43,则昔鸡簋亦应在周昭王时期。以此看来,昔鸡簋若定为康王时,则时代早了些;定在恭王时,则时代晚了些,应断在西周早期后段与西周中期前段的昭穆之间比较合适。
2.昔鸡簋铭文所涉及史事与人物关系
昔鸡簋铭文所叙述史事是什么?与所出现的人物身份及其相互关系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昔鸡簋铭中出现了四个人物:王姒、昔鸡、艿姞、韩侯。学术界对这四个人物身份有不同解读,王姒究竟为哪一代周王的后妃?艿姞与韩侯是什么关系?学术界皆有不同看法。
昔鸡簋铭文云:
姒乎(呼)昔鸡
艿姞于韩,韩侯宾用贝、马,敢王休,用乍(作)
(尊)彝。(《陕集》26-27[8]48-51)
关于该铭所涉及的史事和人物关系,学术界大致可分为四类七种说法。
第一类说法,主持该墓发掘报告的周原考古队认为铭文中所记述内容是昔鸡出使韩国一事,昔鸡奉周王后派遣去谒见韩侯的夫人艿姞,并受到韩侯的赏赐[1]。
第二类说法,有的学者认为艿姞就是韩侯夫人,作为韩侯之妻的艿姞,可能赴王畿参加某种活动,活动结束后王姒让昔鸡把艿姞送回韩国。也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认为艿姞赴王畿就是为了觐见王姒,之后王姒派昔鸡护送艿姞回国。[10]
第三类说法,认为昔鸡前往韩国或南燕国迎娶艿姞。主张此说的学者把“
”读为“御”,训为“迎”[11]。但对迎娶的主人理解不同仍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看法:其一,何景成等则认为昔鸡簋所记史事,是昔鸡受王姒之命前往韩国为王室迎妇,亦即艿姞就是要嫁到周王室的新娘子[12]。其二,有的学者认为此簋是王姒命昔鸡迎娶艿姞于韩国,韩侯赐给昔鸡与艿姞贝、马[13]。其三,谢乃和认为昔鸡出使的目的地并非韩国,而是姞姓燕国,昔鸡是奉王姒之命;并据唐兰之说认为“艿”字与“徵”声相近,其地应在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西南,前往南燕国为艿氏大夫迎亲,为王姒所主持的西周外服诸侯与内服诸侯之间的联姻[14]。
第四类说法,认为昔鸡送艿姞出嫁。黄益飞释艿姞为偪姞,认为偪姞为韩侯夫人,昔鸡簋铭文所载之事是昔鸡奉王姒之命送偪姞出嫁,并对偪、韩、昔三者的地望进行了考证。[15]
仔细做些分析,上述这四类七种说法皆有不足或不合理之处。
第一类说法谓昔鸡奉周王后派遣去谒见韩侯的夫人,周王后即王姒,韩侯夫人即艿姞。如果王姒派昔鸡去谒见韩侯夫人艿姞,则必须假设王姒与艿姞存在着姻亲关系,否则不可能派人前去谒见。但是王姒是周王夫人,如果韩侯夫人为周王室之女,则必须为姬姓;如果是王姒之女或娘家之女,则应为姒姓。但如果说韩侯夫人为艿姞,既非周王室出嫁的女子,亦非王姒自己或娘家之女,王姒和艿姞不存在什么姻亲关系,说周王后派昔鸡去谒见韩侯夫人艿姞是不太合理的;而且王姒派一个男性的大臣谒见韩侯夫人似乎也不大合乎情理。
第二类说法认为韩侯夫人艿姞前往王畿参加活动或觐见王姒,甚至认为周代贵妇在王朝政治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际上是对周代妇女地位和礼仪规则缺乏清醒的认识。周礼规定已婚夫妇“男子居外,女子居内”,妇女“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16]759。在周礼这种已婚妇女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情况下怎么可能随意去参加周王畿地区的活动?而觐见王姒之说也缺乏根据:如上所说艿姞是姞姓女子,既非王姒娘家姒姓,又非周王室姬姓,有什么理由单独去觐见王姒?可见此说也缺乏必然理由律。
第三类的三种说法,主张王姒派遣昔鸡前往韩国或南燕国迎娶艿姞。这三种说法都把“
”读为“御”,训为“迎”,从音韵训释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在人物关系方面仍然存在着矛盾。这一类的前两种说法皆说昔鸡前往韩国,为周王室或昔鸡本人迎娶艿姞,但韩国是姬姓诸侯,为周武王之子受封,史有明言[17]635-652,艿姞非姬姓,此说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艿姞有没有可能是韩国境内的一个艿地姞姓女子呢?我们认为这种假设不合乎等级制度,如果是韩国境内一个姞姓女子,则为一般低级贵族,那不可能烦劳王姒派遣昔鸡一类大夫去迎娶。所以这两种说法是可以否定的。至于这一类的第三种说法,认为王姒派遣昔鸡前往南燕国迎娶艿姞为自己的妻子,南燕国据《左传》隐公五年及注文,确为姞姓之国。但此说把昔鸡簋中“
侯”之“
”读为“偃”再通“燕”,在文字的隶定释读和训诂上仍存在着一定问题①。
第四类说法也存在一定问题。其说认为昔鸡簋中艿姞应读为偪姞,昔鸡受王姒之命送偪姞出嫁韩国,但首先读艿姞之“艿”为“偪”就有音韵学上的困难②;其次,如上所分析,偪姞从氏姓看,也与王姒及周王室皆无血缘关系,王姒为何要派遣昔鸡护送艿姞前往韩国?而且如果艿姞已经是韩侯夫人,艿姞出行到王畿地区,韩侯一定会派人护送;艿姞有自己人一路陪伴护送,也不需要再派其他人护送。
3. 昔鸡簋所记之事考实
昔鸡簋所记录的相关史事,与王姒、昔鸡、艿姞和韩侯四位人物有关。我们认为,先要考虑研究方法的步骤问题:在考察昔鸡簋铭文所记历史事实以及含有通假字的文字释读之前,必须首先分析四者各自的身份以及相互间的关系,然后确定疑难通假字的释读,最后再考察铭文所记历史事实。而不应是先释读文字,再确定人物关系以及历史事实。
首先需要分析的是艿姞和韩侯的关系。以前一些学者认为艿姞即韩侯夫人(如第一类和第二类说法),但未举出实质性的证据。需要说明的是韩侯之“
”,释为“韩”还是对的③。从《诗经·大雅·韩奕》诗来看,韩侯所娶之妻就是“韩姞”,这是夫家之国名+女方之姓的命名方式,《韩奕》据《诗序》和其诗句“汾王之甥”(郑笺:“汾王,厉王也”)可知其诗是周宣王时期的诗作[18]570-572,在西周晚期韩国与姞姓之国存在联姻关系。由此推知昔鸡簋中艿姞也应为韩侯之妻,韩国与姞姓家族的联姻关系在西周早中期之际就已存在。而此次能让昔鸡奉王姒之命出使韩国,会见韩侯,并且得到韩侯厚赐,郑重的“对扬王休”的重量级活动,定然并非一般的会面,而应为极为重要的联姻之事。
《韩奕》诗中“韩姞”之父是蹶父,但不知为何国之女?而昔鸡簋铭中艿姞则明确地知道是艿氏之女。艿在西周金文中有两见:
(粤)月初吉庚寅,王以吴
、吕犅
(会)豳、
(师)邦周[君] ④射于大池。(西周早期段,静簋铭,《殷周金文集成》4273,下简称《集成》)
唯三月丁卯,师旂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吏(使)厥友引以告于白(伯)懋父,才(在)艿。(师旂鼎,西中期前段,《成》2809)
静簋王世民等学者定之为西周中期约当穆王前后器[9]61,1996年发现的静方鼎铭文中有“令师中暨静省南国相”,被学术界视为昭王南征之标准器[19]360,静方鼎静与静簋作器者应为同一人,其生活年代也正在昭王穆王之间。师旂鼎王世民等据伯懋父诸器的系连定在康王前后[9]29,吴镇烽定在西周中期前段[20]5.314;然而师旂鼎的纹饰与
鼎相近,器型略似十五年趞曹鼎和五年卫鼎,
鼎王世民等定在西周早期偏晚时,十五年趞曹鼎和五年卫鼎则定在恭王或恭王前后[9]29-31,以此看,师旂鼎当定在昭穆之间较为合适。这也说明艿在昭穆时代是一个重要城邑。王在艿地和艿师活动的时间,与岐山贺家村北墓地昔鸡簋、昔鸡尊、昔鸡卣、昔鸡爵等器物时代是基本一致的。从上面所引静簋铭可见,艿地与(豳)地皆有“师”,豳在今旬邑彬县一带,艿据唐兰先生考证可读为“徵”,在今陕西省澄城县一带[21]360,艿与豳相同,是周王畿地区十分重要的兵民合一军事据点⑤。昔鸡簋中艿姞,应是嫁与韩侯的艿地封邑之君姞姓女子。
其次需要探讨的是王姒与昔鸡的关系。王姒如前所说是周昭王之后,王姒在此簋铭文中直接命令昔鸡,昔鸡应是王姒身边的近臣;而王后身边的近臣一般就是“内宰”。《周礼·天官·内宰》谓其职“以治王内治政令”,贾公彦为《天官·冢宰》作疏云“太宰治百官,内宰治夫人之事,故名内宰”[18]上684,642,可知内宰是内宫之首长。而内宰所主持之日常事务就有“致后之宾客之礼”,郑玄注云“谓诸侯来朝觐及女宾之宾客”,贾疏进一步说“郑注《掌客》'凡夫人礼,皆使下大夫致之’,则此内宰亦下大夫也”[18]上685。昔鸡应是王姒身边内宰一类的近臣。
那么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王姒、昔鸡与艿姞、韩侯有什么关系?正如前面所说,既然艿姞与周王室和王姒均没有血缘关系,王姒为什么要派“昔鸡
艿姞于韩”呢?
我们认为,王姒的身份应是媒人。《诗经·豳风·伐柯》云:“娶妻如何?匪媒不得。”[18]上399大概艿姞之父是西周时期重要军事据点城邑的长官,韩侯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王姒的身份是周王王后,由王姒代表周王之意促成艿姞与韩侯的联姻,由她出面为艿姞和韩侯联姻,会起到安抚并收买重要大臣和诸侯的作用。而且从昔鸡簋最后说“敢扬王休,用作尊彝”,前面并不见周王出现,为什么要“敢扬王休”?可知这次表面上是王后王姒安排的这场联姻活动,而实际上背后的真正人物是周王,更可知这场联姻活动的重要性。昔鸡此次出使韩国传达王姒的媒人之命,应为宰官所负责的王家内外事务之一。昔鸡作为周王后宫负责传达王姒之命的宰官,在这次联姻活动中既起到了护送艿姞前往韩地的作用,也是代表周王室以及媒人王姒的重要角色,所以韩侯赐昔鸡贝和马匹。昔鸡也通过“对扬王休”,表达了自己能够对周王和王姒让自己担任出使任务的感激之情。
下面我们再讨论一下“
”字的释读问题。之所以把释读此字放在梳理清楚人物关系和事件之后,是因为我们觉得人物关系和事件是主要的,释读文字不能影响人物关系和事件的分析。昔鸡为器主之名,承王姒之命“
艿姞于韩”,关于“
”字的释读,各家说法不一。谢乃和总结前人关于“
”的解读主要分为三类[15]。其一为张天恩《陕西金文集成》所主张的释读为“会”[8]48-51,章宁也同意此说[7]。其二为吴镇烽所主张的释读为“致、送”,即护送之意[22]。第三种说法是沈培、吴雪飞、黄锦前等将“
”字解释为“迎、御”之意[23],何景成也认为此字可读为“御”,其义为迎[12]。但如果我们把这些词义放进“王姒乎(呼)昔鸡
艿姞于韩”的句子里,并不完全符合上述人物之间的关系。
我们认为,“
”字以“害”为声符,为匣母月部字[24],此字可读为见母月部字的“介”,“害”及从“害”得声的字可与“介”通假。(1)“害”通“介”。叔多父盘:“冢叔多父乍(作)朕皇考季氏宝攴(盘),用易(赐)屯(纯)录(禄),受害福。”(《铭图》14533)孙诒让《古籀余论》读“受害福”之“害”为“介”[25]26,但并未解释。杨树达进一步解释说:“介,大也。……害字本从丯声,丯与介古音同,故此文假害为介。《易·晋六二》云:'受兹介福于其王母’,与铭文文义正同,其确证也。” [26]65孙杨之说是对的。(2)“
”通“介”。大簋铭:“大宾豖
章(璋)马两,宾
章(璋)帛束。”(《集成》4298)于省吾先生说:“按
璋即介璋。《诗·七月》'以介眉寿’,金文介通作匄,或作割、害。无叀鼎'用割盨寿’,
叔多父盘'受害福’,“害福”即'介福’,谓大福也。是介、匄、割、害字通之证。《尔雅·释诂》'介,大也。’《诗·崧高》'锡尔介圭’,笺'圭长尺二寸谓之介’。是璋之言介璋,犹圭之言介圭也。”[27]33此亦可证割、害与介通假。另外“害”又以“丯”为声符,而“介”或以“介”为声符的字,常与以“丯”为声符的字通假。(3)“丯”可读为“介”。《说文》丯部:“丯,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乱也。……读为介。”“丯”后世古文献中一般写作“芥”。段玉裁注云:“《孟子》'君之视民如土芥’,赵云'芥,草芥也’。《左传》'以民为土芥’,杜注同。《方言》'苏,芥草也’。……按凡言艸芥皆丯之假借也,芥行而丯废矣。”[28]183可见不仅“丯”音同“介”,而且“丯”字文献一般写作“芥”。(4)“介”、“芥”与“契”(以“丯”为声符)通假。《老子》第七十九章:“是以圣人执左契而责于人。”汉帛书《老子》甲本“契”作“介”,而汉帛书《老子》乙本“契”作“芥”。(5)“
”与“恝”通假。《孟子·万章上》:“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说文》心部“
”下引“《孟子》曰'孝子之心,不若是
’”[28]510,“恝”则作“
”。上述例证可以说明不仅“害”和从“害”为声符的字,可与“介”及以“介”为声符的字通假;而且“害”是以“丯”为声符,而以“丯”为声符的许多字,也可以与“介”以及以“介”为声符的许多字通假。那么,昔鸡簋铭中“
”与“介”通假也是没有问题的。
“
”通“介”,昔鸡簋铭“王姒乎(呼)昔鸡
艿姞于韩”一句就很容易解释清楚了。“
(介)”作为名词即宾介之“介”,就是传达宾主之言的人。《礼记·聘义》:“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介绍而传命。” [19]下1692作为动词,即绍介、介绍之义⑥。昔鸡簋铭中“
”是名词动用法,此句是说,王姒呼唤昔鸡作为宾介介绍艿姞给韩国以联姻,这也正好合乎王姒作为艿姞与韩侯媒人的身份。
昔鸡此次出使韩国奉王姒之命护送艿姞与韩侯联姻,韩侯以贝、马为谢,关于此处韩国的地望,武刚在《周原出土昔鸡铜簋与西周韩国封建问题新证》一文中进行了考证[29],在梳理了韩国地望的河西说与河东说两种说法之后,认为韩国应初封于今陕西韩城一带,后东迁至河北地区。故昔鸡簋中昔鸡是从周王室的王畿出发,奉王姒之命前往封于今陕西韩城的韩国护送艿姞前往韩地与韩侯联姻完婚,而铭文结尾的“对扬王休”,证明此次昔鸡出使不仅代表王姒,也是在传达周王的意旨,这并非媒人王姒心血来潮的个人意愿促成的联姻,而是周王为了更好的控制诸侯而促成的婚姻关系。
二、昔鸡簋、宗妇鼎与昔氏分封时间与地点
岐山县京当镇贺家村北墓地出土还有昔鸡尊等铭文:
唯四月乙酉,
伯锡昔鸡贝,用对
伯休,用作父丁尊彝。(《陕集》30)
另外昔鸡爵和昔鸡觯皆有:“昔鸡乍(作)父丁尊彝。”(《陕集》32-34)从昔鸡尊、爵、觯中皆可见昔鸡之父为“父丁”,其称谓符合商人用日名习俗,出土昔鸡诸器的M11的墓葬有腰坑、殉狗,这也符合商人墓葬特征,所以昔鸡应为居于周原的殷遗民家族。
昔鸡墓地所在的岐山县贺家村,位于岐山县董家村与礼村之间,董家村为裘卫家族铜器群的出土地,礼村出土了南宫氏家族窖藏,现存两件盂鼎铭文。南宫氏家族窖藏基本都已流散,道光年间为人所盗掘,难以判断其年代归属。裘卫家族窖藏中的裘卫簋,发掘报告根据结合器物的器形、纹饰与铭文字体,认为其中的一件卫簋应为穆王时器[30]。李学勤认为裘卫簋应为恭王时器,裘卫盉以及两件卫鼎,应为懿王时器[31]98-105。唐兰主张裘卫簋应为穆王时器,裘卫盉以及两件卫鼎,应为恭王时器[32]。故裘卫家族的窖藏应为西周中期,与昔鸡墓葬所属的早中期之际相近。
昔鸡簋为昭穆之际的器物,则昔氏家族的分封最早可能为西周早期后段。昔鸡的身份为周王后宫的宰官,能够担任出使并且代表周王参与韩侯与艿姞联姻之事,可证明其级别也应为大夫一级。《周礼·天官·冢宰》也说:“内宰,下大夫二人。”我们认为岐山县贺家村昔鸡诸器的出土问世,恰好为古文献所记载故姓氏“昔”姓的来源提供了很好的证据。
1.周大夫封昔而受昔氏的时间及文献传说的可信性
周大夫封昔地而受氏为昔氏,其文献记载是比较晚的,见之于汉末应邵的《风俗通义·姓氏篇》,且不见今本,只是佚文。《路史·国名纪·周世侯伯》载:“昔,周大夫所封。见《风俗通》,通作夕,故有夕侯。后有昔氏、夕氏。”[33]3.15可见昔氏应为周大夫的采邑,本字为“昔”,假借字也写作“夕”。《风俗通》所说昔为“周大夫所封”,虽然未言是西周,还是东周。但我们推测其时代还应是西周,东周王朝偏安洛邑,地域促狭,常受制于不同时期的霸主,还要以土地分封大臣尤其是大夫可能性不大。
但是古文献所记周大夫具体分封的时间还是不清楚的。不过有幸的是,岐山县贺家村出土的昔鸡墓葬和诸多青铜器,为我们提供了分封的时间和地点问题。地点我们下文再说,这里先说时间问题。
因为有两个因素可证昔鸡族就是《风俗通义》中所说“周大夫所封”之“昔氏”:(1)昔鸡的氏名即“昔”,这是西周金文中首次出现,文字音义完全相同。(2)昔鸡的身份地位如前所证,也是大夫一类的内宰职官。有这两个因素,我们基本可以确定《风俗通义》佚文所说“周大夫所封”采邑为“昔”,于是便有“昔氏”,得到了地下出土金文资料的证明。这也可说明,尽管《风俗通义》这类汉末文献时代是很晚了,但其说犹不可忽视,它们应该是有更早文献依据,不然不会如此很好地与地下出土资料吻合。
我们前面已经分析昔鸡簋诸器推测其时代在昭穆之间,昔鸡之父为“父丁”,其墓葬有腰坑和狗殉,昔鸡墓葬出土还有举斝,其铭文云“举父乙”(《陕集》35),虽不知此“父乙”和昔鸡父亲“父丁”是同辈还是更早一些的祖父辈,但我们可知昔鸡原家族是属于殷商“举”族。因此我们估计昔鸡族因大夫之爵受封昔邑,不是昔鸡本人便是昔鸡之父,不会时代更早,大概就在康昭之间。
2.昔氏-昔鸡族受封昔地的地点
古文献关于周大夫昔氏的地望,过去有四种说法。有两种见于《路史·国名纪·周世侯伯》:
昔,周大夫所封,见《风俗通》。通作夕,故有夕侯。后有昔氏、夕氏。钜鹿,故昔阳城。一云贝丘,今恩之清河有
亭,乃音藉,清河乃秦厝县贝州也。[33]3.15
可见《路史》关于昔氏受封之地有两说:(1)主张周大夫昔氏所封在汉钜鹿,更早称之为“昔阳城”,此地为今河北邢台市巨鹿县。(2)谓昔氏所封在贝丘,秦代巨鹿郡有厝县,汉代清河郡有厝县,在今之清河县西北。上两说表面看好似两种不同地点的说法,但也可能是是同一种说法,因为秦代厝县就在巨鹿郡内。(3)这一种昔阳城的说法见之于《水经注·清漳水》,其文云:
故《晋太康地记》曰:乐平县,旧名沾县。汉之故县 矣。其山亦曰鹿谷山,水出大要谷,南流迳沾县故城东,不历其西也。又南迳昔阳城。《左传·昭公十二年》,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杜预曰: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者是也。[34]上1003-1004
晋乐平县正是汉代清漳河上游沾县,今隶属于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4)蜀地
国。《广韵·铎韵》云:“
,地名,在蜀。”郭沫若从此说,认为“
实当时蜀中之一小国”[35]8.156-157。
上述古文献中与“昔”有关的地名有四条,除(1)(2)合并外,实有三条,分别为今之河北、山西、四川等地。但与西周早期偏晚的昔鸡所封之地似乎相去较远。昔鸡诸器2014年冬出土于陕西省岐山县京当镇贺家村北墓地,虽然我们还不能完全断定这一墓地就正好在昔鸡族所封昔地,但可能也与所封之地相去不远。因为昔鸡墓地出土于周原,周王也常把王畿内之地分封给王朝的卿大夫作采邑[36]11;而且春秋时宗妇鼎记载宗妇
出自
国,这是有助于我们分析西周早期分封其大夫于昔地的地望。
我们先看看春秋宗妇鼎铭文:
王子剌(列)公之宗妇
为宗彝、宗䵼,永宝用。以降大福保䢃
国。(《集成》2687)
宗妇鼎为传世器物,吴大澂、容庚均载其出土于陕西鄠县,但对同一批出土器物的数量记载不一[37]14.18-19;7。陈直在《读金日札》中记载了两种不同的出土说法,其一为陕南洋县,其二为陕西鄠县[38]82。因这批器物为吴大澂视学关中时所得,故出土于陕西鄠县的说法可信度更高[39]460。
宗妇鼎的作器者为列公之妻
,王进锋认为此器为
为其父国
国祈福所作的宗器,列国与
国为通婚关系[40]。他还对
国的地望进行了探析,认为
国的地望先在陕西鄠县,后迁移到四川临邛[41]。
昔鸡诸器及其墓地的发掘出土,使我们对西周昔氏所封之地及春秋时
国的地望作一些新的探讨。春秋宗妇鼎固然为
国之女所作器,但是
已经嫁给了王子列公,所以铭文开头先申明其身份为“王子剌(列)公之宗妇”。这批器物出土于陕西鄠县,只能证明
国可能距离陕西鄠县并不远,却不能根据宗妇鼎认为早期周大夫受封的昔氏就封于鄠县。昔鸡铜器群的出土,就证明了这一点。昔氏家族的封地初为大夫所封采邑,应在周原一带,所以其族人死后葬于此。到春秋早期,其族可能已经扩大为“国”,但文字只是在“昔”旁加上“邑”而已,这种在原字旁加上“邑”表示地名的现象可以说是文字学上的一个普遍情况,所以“昔”就是“
”。因为周原一带离鄠县相去不远,其家族与封地位于陕西鄠县的列国通婚。而且从
之名,可知昔氏家族为
姓。
西周灭亡后,
国可能进行了迁移,但迁徙到何地还不能确定。从昔鸡所担任的使臣职务,不难判断昔氏家族的任职可能多为周王朝大夫,级别并不高,所以其世系并无确切记。从昔国的分封情况,可见西周时期的大夫封国,封邑范围不大。汉代往后的典籍,对昔国的封地地望尚有所记载,这也证明了即使是较晚出现的文献,也会对我们释读金文有所助益,并不能因为文献的成书年代晚而忽视其重要性。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关中地区出土西周金文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2&ZD138)。
①昔鸡簋中
一般读作“韩”,与西周春秋金文中写法还是比较相似的。如果读作“斿”,上为旗帜,下为“子”形,也常见于金文之中;但如果说以旗帜形的“㫃”为声符,则在金文中还不见有这种读法。
②该文作者认为“艿”可读为“偪”,但这是有问题的。“艿”古音日母蒸部,“偪”帮母职部,蒸、职对转,还可说的过去,但声纽,一为日母,一为帮母,二者相去甚远,作者也并未举出二字可相通古文献或古文字的例证,故其说可成立的可信度不高。
③有学者怀疑此“
”不能读为“韩”,我们认为西周金文中从“㫃”从“昜”,细看此字中部还是“日”,只是上有光芒四射之状,并加上“乚”作意符,也许此形体就是后世“昜”的早期形状——表示太阳照在阴凹之处,故此字释为“韩”应是对的。
④此字写作“周”,实际上应是“君”字的笔误。此说从唐兰先生,见《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第360页。
⑤据西周金文资料可知,周王畿之外的侯国往往都有“师”级军队的驻扎,如齐国有“齐师”、燕国有“匽(燕)师”、“晋师”等;这与周王畿地区在一些重要城邑设立军事据点如“艿师”、“豳师”、“丰师”是遥相呼应的。
⑥《战国策·赵策三》:“东国有鲁仲连先生,其人在此,胜请为绍介而见之于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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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