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彦 · 他的诗就是半个盛唐
若说天才,古往今来,最众口一词的大概就数李白了。“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余光中此语评李白极传神。
如果唐诗是一座的宫殿,李白就是富丽神秘,气势入云的穹顶,杜甫则是宽博沉稳的基石,余者皆是大殿里的摆设。
初入大殿之人大多先是被穹顶迷住,久而久之则抬头者少。几人低头看基石?但缺了这雄厚的基础,整座大殿就气象一空。
唐朝人编诗集,不大重视杜甫的诗,甚至一篇不选,因为离得太近。再好的百年青砖,近看也只道平常。后人尊杜甫为诗圣,后人是远观,才能得见大殿的全局。
再说余者。高适、岑参力雄而飞,是殿中之大梁;韩愈之稳健是殿中之柱石;王维是静室之佛影;王昌龄是重帘之青烟;四杰是东窗之红日;杜牧、李商隐是西窗之残月;李贺是怪石侵松,贾岛是后墙苔痕……若论能让人反复赏玩,流连驻足的往往是这些景致。
以李白的名气论,如果说唐朝是一部好莱坞大片,李白就是当之无愧的男主角;女主角武则天算一个,还有杨贵妃。这千古之天才与千古之美人的会面必须是高潮,他们之间若无暧昧,剧情不依,看客亦不依,无关历史事实。
据说李白失宠出宫,是因为写了这句诗:“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将今比古是最通用的恭维手段,何况比的是赵飞燕,如何能得罪贵妃?只怕别有原因,比如,万众瞩目的焦点只能有一,不能有二;比如,见宠于皇上,自然有争宠之人。据说高力士向贵妃进谗言便是他离宫的原因,谁让他写诗之前如此摆谱,让高力士替他脱靴。况且,也只有他敢轻慢皇上,“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是杜甫写的李白。凡此种种,最终都成就了一位“仙人”,李白一生修仙不得,却被封为“诗仙”,算是身后之哀荣。
先来一睹诗仙之风采: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样的诗,人人都能看见好,所以不必解释;这样的诗不可学,因其纯以气胜,气如何学?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苏东坡写文章追求行云流水,云水还有形态,故尚有可评说处,尚可摹学。这是李白之后最天才的人物了,若论长风万里的气势,还是距李白太远。
李白是扶摇九万里而上的鲲鹏,只有世人看得见他,他是看不见世人的。杜甫亦有鲲鹏之大,不然岂能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之豪情?可惜悲魔入心,总想翼护众生,离地太近,垂天大翼不免千疮百孔。
李白的知音是最有艺术天分的皇帝李隆基,是诗中之圣杜甫,是百代文宗韩愈,他们已经是人中极品了,岂有世间之人能让他们追随,所以李白只能是仙。
仙家之诗太过夺目,尤其那些恣肆汪洋的七言古体大篇章。所以先从五言说起。
——《月下独酌》
写诗即写心,心无形无定,变化千端,瞬息万里,如何能写,于是有了赋比兴这样的表现手法。直写其事曰赋,类比取喻曰比,指东说西曰兴。评诗也一样,诗之妙在不可言说处,如何能评?不能直取,那就比兴。
如果用时下流行的体式写这首诗,是什么景况?
虽然已经尽量的简洁和白描,不用形容词修饰,但还是矫情作态,很显然这不是一首好诗。为什么同样的内容,换了个文体结果完全不一样?因为白话文尚缺少古文的质地,或者说,我们在改革文体的时候丢失了精髓。
语言不仅是表意的,还是音乐的,画面的,尤其是汉语,文字本身就是一副画,所以白话文不能是一白了之,需要重新建立足以垂范后世的样板。先秦诸子的文章,简洁而达意,自然而传神,建立的文言文样板沿用至今,以至于今天还能阅读两三千年前的典籍。这是其它只有口语的语言系统不可想象的。口语是变化的,不宜作为知识的传承。比如英国人想要准确阅读一百年前的口语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华文明之所以是唯一不断绝的古文明,没有这一套稳定的文言文系统,如何实现?经典教化不是人人可学,而诗歌人人可以传唱,所以只要还有人喜爱唐诗宋词,这套文言系统就不会彻底废去,文明也就不会彻底断绝。
这首诗转换成白话文就平庸了,还有一个原因,真正的好诗不可模仿,不能翻译。李白写的文字是李白的气息,此一转换,意思不变,气息尽失。李白是天才的演员,这首诗即是最造作的表演,但他做来仪态万方,平常人做来难免作呕。
一个演员如果有人指摘你的表演不真实,说明你不够天才,天才的演员不需要真实,就像王熙凤,满嘴虚话假话,但大家就是爱听,听了还跟着她乐。
再来看李白写给杜甫的诗:
——《沙丘城下寄杜甫》
起手一句是太刻意的自拍。选好了时间——秋天的傍晚,找好了场景——城边古树下,摆好了姿势——高卧在一个沙丘上,就等导演喊开始,就可以表演思念杜甫了。这里面只有自导自演,没有杜甫,对杜甫的思念交给汶河水来负责,一流了之。这样的人见了能不烦吗?但一日不见还想。只因这样的姿势只有他摆得出来,就像那些大明星,人人都骂,却人人爱看,所以“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这是杜甫思念李白的诗:
——《不见》
在《梦李白二首》里又说:“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这样的诗句真是寸寸相思寸寸灰,可怜老杜的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