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我不怕死,只怕不快活

今天在后台回复[猫叔晚安],我送你一个锦囊。

——“你们对我客气点儿,我将来是要进文学史的人。”

——“老头儿,你别臭美了。”

这是汪曾祺和儿女的日常玩笑。

汪曾祺写了一辈子,却成名得晚,那篇让他进了文学史的《受戒》,发表于1980年,那年他已经60岁。

可在60岁以前,他一直也活得很有滋味。

鹦鹉史航评价过他:

“这世间可爱的老头儿很多,但可爱成汪曾祺这样的,却不常见。”

汪曾祺一家

汪曾祺的可爱,全渗在他对生活那种天真的热爱里。

1

“他在联大生活自由散漫,甚至吊儿郎当,高兴时就上课,不高兴就睡觉,晚上泡茶馆或上图书馆,把黑夜当白天。”

作为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汪曾祺是个天才型作家。

上现代文学课,他交了一份很短的报告,杨振声看了,当堂宣布他期末免考,听说他爱画,还邀请他到住处看自己收藏的画册。

沈从文更是给汪曾祺的习作打出120分(满分100)的高分,到处推荐他的文章,说写得比自己好。

汪曾祺和沈从文

可不是所有老师都喜欢他,因为汪曾祺“是个吊儿郎当的学生,不爱上课”,算是个非典型“学渣”。西南联大四年学制,他读了五年,就因为体育和英语不及格,留级了一年。

教宋诗的朱自清就对他印象不佳;他还曾在文章里“自首”,说自己为了及格,在西洋通史考试里抄历史系同学的试卷。

唐诗课上布置论文,汪曾祺写了两篇,替同学交了一篇。老师闻一多大赞同学:“你的报告写得很好,比汪曾祺写的还好!”

一向觉得“自由最高”的汪曾祺,对这些都不以为意,他不爱上课,却爱读书写字,还常在文章里戏谑地爆些老师们的“料”,这些民国大师们在他笔下都颇为生动。

他曾写金岳霖上课时捉跳蚤:

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

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就像他这本书的书名——《生活是很好玩的》——汪曾祺在哪里都能找到生活的趣味。

2

“到了一个新地方,有人爱逛百货公司,有人爱逛书店,我宁可去逛逛菜市。看看生鸡活鸭、新鲜水灵的瓜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

汪曾祺是个爱吃的,他写了许多关于“吃”的文章,篇篇都能拿出来当菜谱。

汪曾祺是高邮人,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课本上那篇《端午的鸭蛋》。有人说:“饿得时候根本不敢读,跟舌尖上的中国一样。”

他曾经逃课出去喝酒,晚上喝醉了瘫在马路边,被路过的沈从文捡回宿舍里去。

他曾经在住宾馆的时候,看见园子里长得肥肥的野菜,忍不住要去摘。

他曾经大学失恋,窝在宿舍两天两夜不愿动弹,后来被同学硬扯出去吃了碗热乎米线,便找到了重生的力量。

汪曾祺和妻子

年老时他得了胆囊炎,确诊后,女儿问大夫:“今后烟酒可有限制?”大夫摇头:“这个病与烟酒无关。”听到这儿,老爷子也不难受了,就嘻嘻嘻嘻捂着嘴直偷笑。

连他临终最后一句话都是和“吃”有关:“给我来一杯,碧绿!透亮!的龙井!”

不只爱吃,汪曾祺还是个会做菜的,家里的两顿饭常年都是他做。

他自创过一道“塞馅回锅油条”,把榨菜肉末放进油条里炸,自己形容说“嚼之声动十里人”。

他还拿蜂蜜蘸小萝卜招待过女儿的客人,虽然客人一个没吃,还遭到女儿抱怨“不如削个苹果”,他却固执地觉得:“蜂蜜小萝卜,这个多雅。”

汪曾祺写“吃”总能带出点人生道理:

“许多东西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愿意做菜给别人吃的人是比较不自私的。”

“一个人口味最好杂一点,耳音要好一些,能多听懂几种方言。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爱不爱吃、会不会吃都不怎么要紧,重要的是,你得对生活保持热爱。

汪曾祺和妻子

汪曾祺不仅爱吃、还爱画、爱花、爱戏,他贪恋着人世间所有的酸甜苦辣,还保持着对生活骄傲的孩子气。

你以为,一个把生活过得如此天真的人,一定没受过什么不公吧?

实际上,汪曾祺经历过的苦难要比寻常人要多得多。

3

“我觉得全世界都是凉的,只有我这里一点是热的。”

当汪曾祺写下这句话时,28岁的他刚从失业的阴影里走出来,做了历史博物馆的一个馆员。

作为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毕业后的汪曾祺却没能如愿名震文坛,甚至一度找不到活儿干。

可是他从没在文章里直白地描述过自己贫困的早年,他的好友杨毓珉曾写过他的窘境:

他(汪曾祺)已搬到从前周大奎住的那间五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真可谓家徒四壁,屋里只有一张三屉桌,一个方凳,墙角堆了一床破棉絮,几本旧书。

原来此公白天在桌上写文章,晚上裹一床旧棉絮,连铺带盖地蜷在这张三屉桌上。看起来能卖的都在夜市上卖了。肯定时不时饿几餐饭。

汪曾祺那时穷到什么程度呢?

他曾在26岁写的小品文里半戏谑地说,口袋里的钱他要时不时地摸一摸,出门就害怕自己会摔跤,万一把人家的橱窗摔破了,拿什么来赔呢?

这样落魄到极点的青年时代,曾让汪曾祺认真地想过赴死。

后来,恩师沈从文在信中狠狠斥责了他这种想法:

“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里有一支笔,怕什么!”

于是汪曾祺不停地写,可怎么写也“上不了头条”。

据作家苏北回忆:

有一次,程鹰陪汪曾祺、林斤澜在大排档吃龙虾。酒过三巡,林忽然说:“小程,听说你一个小说要在《花城》发? ”

程鹰点点头。林笑说,“这杂志不错。你认真点,再写一篇,我给你在《北京文学》发头条。”

汪曾祺却不乐呵了。他丢下酒杯,瞪着老友:

“你俗不俗?难道非要发头条?像我,小说就发不了头条,有时还是末条呢!”

1958 年,汪曾祺被划为“右派”,许多年后他玩笑地说:

“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

可实际上,被贴大字报的那天,他回家向妻子转述与领导的谈话时,“忍不住哭出声来”。

汪曾祺从来没细述过那段经历中自己所遭受的苦难,但他曾经为此搁笔几年。

“不写了,没什么好写的!”

可最后,当60岁的他重新拿起笔,写下一鸣惊人的《受戒》,却没有半点苦闷和忧郁,全然一副温情从容的闲适。

阿城说此文“感觉如玉”,王安忆评价他说:

正好与如今将简单的道理表达得百折千回的风气相反,他则把最复杂的事物写得明白如话。他是洞察秋毫便装了糊涂,风云激荡过后回复了平静,他已是世故到了天真的地步。

4

汪曾祺不懂世故吗?他对那点世事早已历经个遍、对那些复杂争斗也算明察秋毫,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他儿子说:

“爸爸总是把最美好的事物展现给大家,把苦难的东西留在自己心里,因为他觉得,哪怕是再绝望的时候,他也一定要给一丝绝不会断绝的希望。”

在“世事洞明”之下,他选择用天真来回应一切。

有人说:“知世故而不世故,才是最善良的成熟。”

世故到极致,是像汪曾祺这样,选择生活得“可爱”。成熟的最高境界,正是这种天真。

在文学史上,汪曾祺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这不只是因为他的文章,更因为他对生活有着经久不息的浓烈趣味。

汪曾祺:我为什么写作

他历经过痛苦,却从不埋怨。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他保持着骄傲,也懂得自嘲。

他说:“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

成熟从来是为了抵达天真,“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

当一个人把人情冷暖都看透,还能保持对世界的热爱,才是真正的英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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