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女儿,不要断了娘家路
常言说得好:女儿不断娘家路。女儿长大成人,就要找婆家,从原来出生的家庭分离出来,组成自己的新家庭。这并不意味着出嫁女儿与娘家关系的断绝,女儿还常常以“走娘家”的形式与家人保持着亲情。
“走娘家”虽极平常,却也各种各样。
一种是“孝顺型”
“养儿方知报娘恩”。多数女儿自结婚成家为人之母后,就更加懂得了父母的辛苦,它们不仅在物质上帮助老人,而且还在精神上给老人以安慰和快乐。比如,逢年过节或当父母孤独寂寞时回家看看,陪老人唠唠家常,一起吃顿饭;当父母忙碌劳累时,帮他们煮煮饭菜,洗洗衣裳,料理一下家务。有的女儿因路途远工作忙无法常回娘家,但总忘不了托人稍些父母喜欢吃的东西,寄上一封足抵万金的家书,打一个让父母高兴一整天的问候电话。我有一位腿有残疾的女友,婚后每次回娘家,都要倒三四次车,下了车还要一瘸一拐走几段山路才能到家。尽管这样,她却是姊妹中最常回家的女儿。每次回家还未喘口气,便脱去新衣换上工作服,屋里屋外锅前灶后忙活起来,到了晚上,一双脚肿得跟面包似的……母亲心疼得掉泪,说自己摊上这样的孝顺女儿,是前世修来的福。
另一种是“索取型”的
有些女儿出嫁之后,常常两手空空或象征性的提点东西回娘家,到了娘家则不停的诉苦叫穷,目的是向父母索要钱物。娘家的米油蛋肉要要,娘家的锅碗瓢盆要要,甚至连父母从很远的山上背回来的干柴也要要。娘家炖了鸡鱼,不仅带上丈夫孩子吃去多半,连剩余的也不忘卷走。有时一家三口索性吃住娘家,至于娘家的生活来源从来不闻不问。
就有这样一个女儿,自以为是家里的老小,一贯任性自私霸道,父母和两个哥哥都让着她。结婚后本性未改,看见父母偏爱哥嫂,还时常补贴他们,颇为眼红计较,认为自己吃了大亏。索性“打道回府”,一家三口住进娘家。说是赡养孝敬父母,实则是捞刮父母,家里的柴米油盐与孩子的吃喝穿戴包给父母不说,自己开个店铺炒个股集个资什么的,也都伸手向父母要钱。说是日后归还,但日后再不见提起。有时母亲生了气,说不愿管她了,她却厚着脸皮说:“谁叫你生我了,你生了我,就得管我”。
这就是这些做女儿的“孝道”。当然,倘若父母经济宽裕,生活条件好,补贴一下子女一未尝不可。但这样有目的的去吃父母刮父母坑父母终究过分。
再一种就是“求庇护”型的
有些媳妇因与丈夫或婆婆发生矛盾,一气之下撇下孩子回了娘家,在娘家人面前哭天抹泪、诉苦告状,气头上再添点油加点醋。倘若娘家人通情达理,婉言相劝,疙瘩可能迎刃而解;若相反,娘家人偏听偏信,片面庇护;轻者不许女儿回去,重者兴师问罪,大打出手,以至酿成悲剧。
这样的事屡见不鲜,这种“求庇护”型的走娘家是不可提倡的。
“走娘家”看起来区区小事,平常又平常,却可以体现和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和爱心。已婚姐妹们,你是怎样“走娘家”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