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部分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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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部分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对于“万元起征点”,有部分学者表示了反对的意见。反对的理由是,“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学者反对万元起征点,是有原因的。与己来说,关系不大,反正他们的收入都远高于万元。即便提到万元,他们也享受不到政策的优惠。更重要的,工资并不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的收入来源很广,且很多都游离于个税之外,或逃税,或由付钱单位支付。所以,万元也好,千元也罢,跟他们关系真的不大。
我们也在讨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也认为起征点不是个税的最核心问题,关键在公平,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和合理,在于减少不规范收入,在于对高收入阶层能够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并希望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为什么坚持家庭为征收单位,是因为普通居民家庭出现下岗的概率较大,下岗的情况也比较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对这些家庭更合理一些。但理由绝对不是象一些学者所言,个税最终变成高收入人群的税收了。
个人所得税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向高收入人群收税,以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均衡性,缩小贫富差距。那么,为什么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就变成了向高收入人群的特权税了呢?显然,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也是没有理论和现实依据做支撑的。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学者们为了帮高收入人群说话,减少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维持高收入人群的利益,还把个税作为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来作为理由,并说得冠冕堂皇的。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公民的纳税意识,需要用个人所得税才能得到体现吗?殊不知,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只要参加社会分工,只要付出劳动,就是一名纳税人。千万不要以为企业的纳税都是经营者、股东、老板的功劳,没有工人,哪来产品,没有产品,哪来收入,没有收入,哪来税收。每名员工都是财富创造者,也是纳税人,他们是用劳动在纳税,而不是只有个税才是纳税。如果把广大居民的纳税局限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观点,就等于扼杀了广大居民的劳动成果、劳动付出,否认劳动者创造社会、创造财富、创造世界。
所以,学者们自己还没有弄清楚谁是纳税人,哪些人在纳税,就随意说个税能够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实在有点无知。至少,是不了解企业财富的创造过程。这样的建议,纵然是对的,也不能接受。因为,它的前提是错的,是方向性错误。至于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他们参加劳动了,就是公民、就是主人翁啊,这一点,难道也要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