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级广告“骗”案理一理或许就会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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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级广告“骗”案理一理或许就会有头绪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一个不被比亚迪承认的神秘中间人——李娟,在过去近3年时间,从上海到伦敦,串联起数十家广告商,砸下数亿元营销费用,为比亚迪做品牌推广,最后在比亚迪拒绝埋单后,向警方“报案”、“自首”。

那么,为什么给企业做品牌推广,企业却拒绝支付广告费呢?涉事企业比亚迪先后三次发布声明称,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的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这就奇怪了,一家在过去3年时间里被数十家广告商进行品牌推广宣传的企业,竟然说不知情,可能怎么也无法令人置信。因为,被宣传推广一次两次,可以说不知情,被推广宣传了3年,也说不知情,谁信呢?就算这些广告全部发布在边远山村,有3年时间打底,也会传到企业的耳朵里。如果真的不是企业安排的,就应当出面了解和干预,避免带来负面影响。显然,个中有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也许,透过案件过程来看,确实有一种理不靖头绪的感觉。李娟、广告商、神秘人、比亚迪公司工作人员,甚至还有阿森纳足球俱乐部,整个乱成一锅粥。但是,仔细想想,也不是毫无头绪。头绪的入口,就是比亚迪公司。

为什么要选择比亚迪公司,而不是李娟。因为,李娟作为“第一当事人”,一直在明处,所有的“故事”,也都是由她来串联的。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说什么都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信任,都需要对她的话提出质疑。因此,必须通过其他渠道、其他方式、其他手段来证明李娟的话是对的还是错的,真的还是假的,来撕开缺口。

而广告商是被害者,对他们来说,支付属于他们的品牌推广费和广告费是第一位的。钱拿到手,也就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而应当支付这些费用的,自然是谁得益、谁掏钱。如果李娟愿意掏,当然没有问题。可是,她没有这样的实力。神秘人掏,到现在为止,神秘人到底是谁,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外界可能无法知晓。神秘人背后是否还有“高人”,有“幕后指挥者”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所以,解锁的钥匙只能是比亚迪公司,而不是其他人。其他人解决不了,也不可能解决。

比亚迪公司如何来解决这一问题,无非就是两条路。一是证明确实与自己无关,自己也确实不知情;一是承认与自己有关,或即便没有关系,但愿意根据品牌推广与宣传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要想证明前者,难度比较大。就算可以证明与自己无关,但绝对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想去证明自己不知情,结果只有一个——越描越黑。因为,这种骗人的谎言,可能比广告“骗”案还要难以令人置信。与其这样,不如静下心来,想想解决的办法。毕竟,3年来的推广宣传,对企业是有利的。相关广告公司,也都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在为比亚迪做推广宣传的。即便企业没有委托,能够达到推广宣传的效果,不也是一件好事嘛。

也正因为如此,比亚迪公司不如将计就计,将此起案件作为一次推广宣传的良机,很好地将其利用起来。就象华帝股价打赌法国队拿世界杯冠军就退货款一样,来个出其不意。要知道,随着案件的发酵,其能产生的广告效应也是相当大的。如果比亚迪公司能够顺水推舟,将所有与其相关的广告商以及李娟等如今到一起,一方面,商量广告费用的支付金额、方法等,另一方面,再次掀起一波推广宣传热潮,岂不一举多得。因为,此时此刻的广告商,绝对不可能象平常一样要求支付足额的广告费,打个折什么的,应当没有问题。而如果比亚迪还有后续动作,对这些广告商来说,何乐而不为。

如果比亚迪公司能够主动地解决这起“骗”案,不仅可以减少一次官司,还能够产生一次不错的推广宣传效果。反之,如果比亚迪公司坚持认为此案与自己无关,自己也是受害者。那么,可能牵连的人就相当多了。李娟自然首当其冲,可能涉及到案件的比亚迪公司内部人员,是否就能完全置身事外,也很难说。譬如报道中提到的几个关键人物,都有可能成为责任者。

令人欣慰的是,比亚迪公司已经表态,愿意与相关公司沟通,并按照警方针对事实和金额的核查认定,与相关公司商讨合理解决方案。欢迎相关公司联系比亚迪,当面沟通,并由比亚迪集团采购部总经理接待。这也意味着,如果处理得好,极有可能将一起“骗”案转化成一次成功的品牌推广与宣传案例。只是,可以难得用一次,不能常用。用多了,就会起反作用了。特别是中间人李娟,纵然比亚迪公司妥善处理好了此起事件,也要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切不可让其他人效仿。对错必须有道界限,而不是任着性子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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