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的总体对象---概念逻辑

逻辑学的总体对象---概念逻辑

长期以来,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和黑格尔《逻辑学》的深远影响,使人们习惯于认为,逻辑学所包括的就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两大内容。这样的见解至今深深地框架了国内外学者们的头脑和院校教课授学。

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有纯粹先验的感性,谈论的是感官接受外在刺激生成感性表象;有纯粹先验的知性,谈论的是知性借助于概念生成综合分析的判断认识;有纯粹先验的理性,谈论的是以概念为对象的逻辑原则,即严格的三段论逻辑和二律背反的辩证逻辑。可见,康德亦在把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作为了逻辑的总体所在。

然而,深入地勘察,传统的逻辑学框架,实际上是非常局限的。站在今天的时代知识聚焦高度,逻辑学的总体既不局限于形式逻辑,也不局限于辩证逻辑,或者说,并不局限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大内容。逻辑学应该有它更高视野的广阔田园。

逻辑学的对象是思维。从根源上观察,思维在人类头脑中的发生,本质上是概念运动的产物。在这样的意义上,逻辑的总体既不是形式逻辑,也不是辩证逻辑,也不局限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两大内容,逻辑的总体是概念逻辑,即概念运动的总体方式。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只是从概念逻辑诸多环节中取出的一些有限部分。无论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和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以及康德的逻辑原则,都是有这样的局限的。只有抓住概念逻辑这个总体所在,逻辑学才能获得它的完整。

概念在人类意识结构中的发生,它的主要功能是在身体感官接受外部刺激生成的感性表象基础上,通过符号指称的方式,赋予种种感性表象“叫什么”名称和“是什么”定义的抽象的概念构造,由此绽出概念和概念的运动,即概念生成,概念认识,概念虚构,概念自我,概念创造的运动。这样的运动既内生了人类的思维,又内生了思维的逻辑。弄清了这样的基本关系,把逻辑学放在概念运动的根置上,我们就可以透彻地抓住逻辑的本质,明确逻辑学的总体是概念逻辑,把逻辑学提升到概念逻辑的总体勘察和领悟。

以概念逻辑为总体勘察,有五个基本环节或五个基本架构。即概念生成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认识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虚构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自我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创造的逻辑环节和架构。

一,概念生成的逻辑环节和架构。

1、每一个概念都是符号指称的抽象构造。无论直观抽象的概念构造还是抽象之抽象的概念构造,它们都是符号指称产物。

2、每一个概念都是指称和对象的联结,是有其所关于的对象内容的,不论这种对象内容是感性表象,还是已有的概念单元。在这样的关系上,一切概念都是符号指称和对象内容的统一。

3、每一个概念都内含着抽象的个别和共性的统一。即它们既以抽象的方式指称着所关于的个别对象,又指称着一切可以被它所抽象统摄的对象,生成被统摄对象的共性所在。

二,概念认识的逻辑环节和架构。

1、概念以名称指称和定义指称的抽象构造生成认识。也就是说认识是一种名称指称和定义指称的构造,这是认识的本质所在和界限所在。

2、名称关系的是对象“叫什么”,定义关系的是对象“是什么”。名称指称,使得万物皆有其名称的规定,定义指称,使得万物皆有其内涵和广延的规定。

3、名称用关于对象的一个专有语词来表达,定义则用关于对象已知性状的一组语词联系来表达。

三,概念虚构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虚构逻辑是建立在抽象之抽象的基础上的,它包括:

1、概念统摄的逻辑虚构。即用已有的个别对象概念抽象,再抽象地统摄一切对象,生成概念方式的事物共性和共相。由此,人类思维所谈论的事物共性和共相都是概念方式的,是概念统摄逻辑的造就。

2、概念组合的逻辑虚构。即把两个和若干个概念抽象组合起来,生成一个抽象之抽象的组合概念虚构,生成人类思维特有的概念组合想象的抽象能力。

3、概念的共性递升的逻辑虚构。即通过个别、特殊、普遍的集合共性递升,生成个别的、特殊的、普遍的概念阶乘。并在普遍的概念阶乘的顶层统摄上,生成事物根本原理的哲学思维,以及神话、祭祀、信仰、宗教、艺术等等的抽象虚构。

4、概念判断的逻辑虚构。包括归纳判断的逻辑虚构和推论判断的逻辑虚构。归纳判断逻辑虚构的特点是,它是经验实例综合的概念抽象。归纳判断的逻辑虚构是经验实例的综合,由此产生的因果观念,因来自经验实例的综合,决定了一切因果观念都是受制于经验,不能超越经验之外的,因此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推论判断的逻辑虚构是归纳后的抽象演绎,它是分析的,是建立在大前提统摄小前提的关联分析上的,因而推论判断的逻辑虚构是抽象必然的。但推论判断是归纳判断后的抽象演绎,决定了推论判断逻辑虚构的抽象必然,必须接受经验实证求取的实践检验,在经验实证求取的实践经验中获得它的实在性和有效性。

5、概念对立统一的逻辑虚构。①任何一个概念都有着自我和非我的对立统一,并在自我和非我的对立统一中,获得自身的呈现;②概念的自我和非我的对立统一,生成理性的二律背反,有多少个概念就有多少个理性的二律背反;③概念的对立统一,走向更高进阶的概念建构,即正题和反题的对立统一走向更高进阶的合题建构。这是辩证逻辑的核心所在。

四,概念自我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搞清概念的自我逻辑环节和架构,需要改变传统的见解。传统见解一直以为我、自我、自我意识和自我统觉都是意识的固有属性和先验具有。这样的见解实际上是完全不正确的。

传统见解,包括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都不了解,地球生命意识自产生以来,发展出了三种不同的意识方式。一种是初始的低级生物的刺激反应意识,一种是高等动物的感性表象意识,一种是人类的概念认知意识。在这三种意识方式中,刺激反应意识和感性表象意识都是主体的外投,并不会产生主体的内省,生成主体内省的我、自我、自我意识和自我统觉。只有概念认知意识,既是主体外投的又是主体内省的,当概念认知意识以主体自身为对象,赋予主体内省的符号指称的名称和定义的概念构造时,才会产生主体内省的我、自我、自我意识和自我统觉。这种主体自身内省的我、自我、自我意识和自我统觉只有放在概念方式的根源上,才能找到它们的生成原理。

概念自我的逻辑环节和架构包括:

1、我、自我是概念方式的造就;

2、概念意识以主体内省的方式获得自我意识;

3、主体以自我意识的外投,生成自我的意志、追求、占有的统觉。

五,概念创造的逻辑环节和架构。概念意识方式带来了的两大特点,一是人类的认识和虚构,二是人类的精神追求和实践创造。概念创造的逻辑环节和架构:

1、以精神追求的方式,把抽象之抽象的概念虚构反馈于经验实证的制作,获取抽象虚构和经验实证的更高统一;

2、把自然之物的利用提升为概念之物的创造。并在概念之物创造的基础上,获得高于自然之物的感性表象和概念认识,即概念之物的感性表象和概念认识。实现人类从精神理性到实践理性,再从实践理性返回精神理性的无限循环的追求,由此获得知识的无限扩展和积聚。

概念逻辑的总体探求使我们看到,无论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都是从概念逻辑总体中抽出来部分内容,是不完整的。只有以概念逻辑为总体对象,逻辑学才能获得它的总体完整。其意义在于,只有搞清概念逻辑,我们才能弄清人类的认识和虚构,人类的精神和实践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把人类智慧的获得放置于真正可勘察的原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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