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道”概念,它起源于老子思想体系构造的逻辑需要,是物不是理
文|新知堂原创
我对“道”概念的理解
首先,我坚定了这一样一个信念,即不存在不被理智理解的概念。
假如说某一个概念只能被信仰而不能被理解,那么这样的概念也将是没有意义的。比如,上帝便是一个只能被信仰而不能被理解的概念。假如我要问,上帝是谁?他长什么样?为什么必然存在?
其实,类似这样的问题都是无解的。但往往宗教理论家们还要纠缠到这些问题上去。上帝在人们的思想中更多是被当作某种最高权威来使用的,它是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如同礼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的地位。
它在界定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时起到了一个最高意志最高仲裁权威的作用,他并不是这些行为规范本身。而那些具体的规范性内容,都是从上帝这一概念之外假借而来的,并不是从上帝这一概念中推导出来的。
归根结底,上帝只是标志最高权威的一个符号。老子的道在我国学者们的心目中就类似于上帝这一概念,道常常被看作是只能被信仰而不能被理解的概念。但是,不能被理解的概念也就意味着是没有定义的概念。
而我们理解如下:“道”是理论家为了创作他关于自然与社会的理论学说,而预设的一个概念,它起源于逻辑需要。
我们都知道,自然界中可以经验的事物都是时间和空间中的有限存在,而我们又常常将作为整体的宇宙设想为无限的存在,为了使整个宇宙成为无限的,我们在逻辑上就必须要预设一个无限的原因来支持它。老子就将这个无限的原因命名为“道”,而这个“道”字,只是一个符号,用于指陈在逻辑上被预设为宇宙原因的无限的自在物。
具体来说,万物都是有限的,而整个宇宙却是无限的。这是因为在宇宙中存在着一个无限且自在的原因,它支持着万物,使之为是,使之在生壮老已的生灭循环中,无穷无尽,万世不竭。而这个自在的原因,只是个逻辑的产物,是理性的对象,而不能成为感觉和知觉的对象,它存在的合理性只是一个假设,而它是否必然实在则需要经过实验或实践的验证来证明。
实际上,物理学里万有引力的概念,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以及原子、质子、夸子等等概念,都是这个意义上的逻辑概念。只有其合理性,而没有其必然性,其必然性只能通过实验或实践的证实才能确保其真。
而且这些概念也只是一个个代号,一个个标记,就如同每一个人都对应于一个名字一样。我们不能通过这个实有的某个特性来推论这个符号,也不能过这个符号来推论这个实有的特性。它们两者之间只能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因为这个符号所对应的那个实有的特性是不可知的。
它只是在逻辑上存在,而不必然在事实中存在。老子预设这个道,只是出于将无为这一特性提高至终极真理高度的逻辑需要。因此,道只是一个逻辑上的概念,而不是必然实在的实有。
而且由于它于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而不居”,所以就注定了它不可能成为人类经验的对象,它被预设为超验的现实,所以它也就必然的包含了不可知的一面,它的神秘性也即根源于此。
从理性的理解自然与社会的角度出发,道学和道教的发展是误入歧途了。现代理论物理学里暗物质、反物质、黑洞等这些概念和观念的发展证明了老子所预设的道这个概念也并非毫无物理意义,人类越来越接近于老子所预设的关于宇宙自然的那幅物理图像,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也即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但是我们也不能得出结论说,现代物理学里的暗物质、反物质、黑洞就是我们老子所说的那个道。宇宙万物的奥秘无穷无尽,人类求知求理解的愿望也不会休止。
老子的理论做为做为一个学说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局限性,它也只是人类众多探索宇宙本源的学说中的一员,对其过分迷信是不合理的。我们应当做的是对老子所面对的和部分解决的问题继续做出解答,而不是迷信他的答案。
根据老子本人的论述,道是物不是理
道概念在老子以前就已经存在,道作为学者最高的追求对象,其意义与今天真理概念一致。在老子的论述中,道作为真理的意义仍然可以看到。但是,老子为道赋予了另外一层意义,在这个意义中道不再是理而是物。道概念的这一层意义,在经文第二十五章的论述中最充分。其论述如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一个混然为一的事物,在天地产生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寂静无声,空虚辽阔而无边无际,独立自在,恒常为一。周而复始地运行,它的能量却取用不尽。它是天地万物之母,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只好用“道”为它命名,勉强称其为大。
读到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老子所讲的道,而不是理。它是用来指陈某一物理实在。这个实在之物被看作天地与万物之母,言外之意是说它生养天地与万物。
在老子看来,天地与万物受道的生养而存在,而且又都是时间与空间中有限的存在。我们可以将它们的特性概括为他在性、有限性、多样性。而在老子的论述中,道是一个自在的,时间与空间中无限,且质料单纯为一的实在,据此我们可以将道的物性概括为自在性、无限性和单一性。
这样,在老子自然哲学的理论中,存在两个最高的哲学范畴,一是现实的万事万物本身,另一个是作为作为天地与万物之母的道。现实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人类感觉或知觉的对象。道却不能,它是超验的实在。不能成为人类感觉和知觉的对象,不能为人类直接或间接经验。
这样一个事物,老子也不可能经验到。所以,经文中关于道的描述都只能出于老子的想象。比如,质料恒常为一的事物不可能存,时间与空间中无限的事物也不可能存在,不受任何其他事物的支持而独立自在的事物,也不可能存在。但老子却将这些特性赋予了道。
“大曰逝”,是说道在时间上最久远,它先于天地与万物而存在。“逝曰远”,是说道在空间上分布最广阔,最辽远。“远曰返”,是说道是宇宙万物中最原始的物质状态。
“静者道之用,反者道之动”,静是道的基本状态,向相反的方向运动是道动作。
世人都好逸恶劳,争居刚强、厌恶柔弱,竞逐荣华、不甘清贫。只有习道之人才能常保持虚静的状态。老子讲:宇宙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王大。侯王也是四大之一。
人法则于地,地法则于天,天法则于道,道法则于自然。老子给出了一个从自然法则推论社会法则的推理原则。人类社会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能找到自然万物的根本法则,也就能找到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了。
老子哲学思想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道无为万物治,德无为天下治。
【参考文献】
《老子译注》 高亨
《老子》 李存山 注译
《老子思想初探》 李红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