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扶持因创业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东山再起,而不是让其寸步难行

早上看了一则新闻,是公安部关于佩戴头盔的最新发文,是关于“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的调整,为公安部这种敢于自我修正,与时俱进的做法点赞。由此联想到目前的司法实践,把一些已经破产无力还债的创业失败者,定性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这分明是一种失策,为什么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呢?

失信被执行人

对于何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已经给出明确的解释: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这种真正的老赖在现实中只是极少数存在,对于社会上许多创业失败者而言,他们几乎都是变卖了家产还债,就是流离失所,就是一无所有,就是破产倒闭,他们哪里还具有履行能力?对于没有履行能力的创业失败导致的被执行人,一味地进行司法惩戒措施,意义何在?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一千多万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中大部分都是破产倒闭的中小微企业主,社会上能有这么多真正的老赖吗?

创业失败者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社会上出现的大量的创业失败者,每个人失败的原因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他们几乎都是负债累累。每一个创业失败者背后,都有一个群体被拖累。对于创业失败者而言,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抓紧挣钱还债,不论是打工做生意,还是继续创业,不还清这些债务就会导致大量的家庭陷入困境,就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所以说,给创业失败者时间和机会,让他们去抓紧时间挣钱还债,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

信用惩戒

对于创业失败导致的债务违约失信者,不能进行一味地惩戒,要给他们时间和机会,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老赖,他们只是创业遭遇挫折,不是有钱不还。目前社会上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这对于创业失败者而言,不仅仅是人格侮辱,而是让他们彻底丧失了还款能力。

当一个债务人因为司法惩戒丧失了还款能力,受损失的是谁?无疑是一些当初支持创业者的群体和债权人,这样的惩戒没有受益者,而是导致各方都陷入困境,这样的惩戒意义何在?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惩戒措施是引以为戒,那么营造了这样一个不能宽容创业失败的环境,让大家都不敢创业了,你还戒谁呢?

一点建议

在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下,社会需要创业者,普通老百姓需要一个岗位,需要一个能养家糊口的饭碗。这个时候我们不仅要鼓励创业,更要关注到这个庞大的创业失败者群体,要调整思维,出台扶持创业失败者政策,帮助这些创业失败者东山再起,而不是咬牙切齿地让他们寸步难行。当一个创业者或者创业失败者寸步难行的时候,社会经济发展也就举步维艰了,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有些人真的不懂吗?应该不是不懂,只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已。

综上所述,对于目前社会上的众多创业失败者群体,现在应该到了给他们放开手脚的时间了,不能再等,不能一直这样耗下去。我们要心系人民,要忠心报国,要真心诚意去完成民族复兴大业。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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